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目前岳池县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5万人,80岁以上老年人口3.66万人,人口老龄化率27.6%,分别高于全国全省6.5、4.2个百分点,“快速变老”“未富先老”特征十分明显。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老年精神文化等需求多样化,急需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
2.立项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44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4〕91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放2024年敬老“关爱服务包”的通知》(川民发〔2024〕133号),省级下达2024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844万元,其中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20万元,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588万元,关爱服务包136万元。
3.项目主要内容。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为老人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居家上门服务、能力评估、教育文体活动和给予福利补助等,满足老人多样化养老需求。
4.民政职能。岳池县民政局负责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分配和监督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参照省级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管理办法落实。
2.项目实施目的。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人各方面养老需求。
3.主要工作任务和项目支持方向。主要任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20万元,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588万元,关爱服务包136万元。支持方面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适老化改造,为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为困难老人开展巡访关爱、为养老护理员发放特岗补贴和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支持老年人开展教育和文体活动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省级财政预算安排844万元。
2.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结合岳池县区域内养老服务现状,本着实事求是、重点建设等原则,统筹考虑养老服务需求、政策支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1)岳池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安排资金120万元。
(2)街道养老服务站补助项目:安排资金10万元。
(3)岳池县老年助餐项目:安排资金20万元。
(4)岳池县老年主题公园项目:安排资金20万元。
(5)九龙敬老院水土保持验收项目:安排资金1万元。
(6)岳池县养老护理员特岗补贴项目:安排资金21万元。
(7)岳池县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安排资金50万元。
(8)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运营项目:安排资金25万元。
(9)岳池县老人巡访关爱项目:安排资金112.56万元。
(10)岳池县高龄津贴项目:安排资金58万元。
(11)岳池县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安排资金204万元。
(12)乡镇养老服务站提升及运营补助项目:安排资金19万元。
(13)中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维修和更换生活设施项目:安排资金15万元。
(14)岳池县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安排资金0.5万元。
(15)老年教育项目:安排资金9.94万元。
(16)其它(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涉老文体等活动):安排资金22万元。
(17)关爱服务包-居家上门服务项目:安排资金127.84万元。
(18)关爱服务包-精神文化服务项目:安排资金8.16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基本实现“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年度总体目标。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进度按计划开展并如期完成。
2.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川民发〔2020〕143号)、《2024年四川省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我单位积极组织县民政局社会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股、各乡镇(街道)等有关人员对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逐项、分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自查和评价。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项目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并已顺利完成。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主要回头审视各养老项目实施的过程和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群众满意情况,以便在后期项目实施上科学决策。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抽样点位主要为: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方面选点为全覆盖,养老服务站抽取1-2个点位,人员补贴抽取3个点位等。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主要采用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
成立县民政局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评价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全体人员和局财务人员。各成员按照岗位职责和负责工作内容开展业务范围内的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省级资金到位后,按照岳池县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县民政局编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为实施依据、资金来源和实施内容等,按程序呈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
我县2024年涉及的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定向财力和关爱服务包等项目。我县为规范实施,属于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属于补贴类的均由乡镇(单位)向县民政局提供佐证资料进行申报,并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各类项目下达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后,我县主要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和书面督促,根据年度安排和时序进展组织会议集中督促。现场督促主要查看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实施进度是否达到预期进展、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的。每月要求各项目乡镇及其它业主单位上报实施进展,对进展缓慢和效果较差的项目单位进行督促,对进展较快和实施效果较好的项目单位给予表扬。项目完成后,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投入使用。
3.项目实施。
我县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实施项目:建设类项目由业主单位报县发改局进行立项、初步设计与概算等,并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招投标工作;货物采购类、政府购买服务类等项目实施按政府有关采购文件及相关内控制度开展;补贴类项目由乡镇(单位)向县民政局提供佐证资料进行申报,并按标准据实发放补贴。各项目均按照资金使用范围、程序严格实施。
4.项目结果。各养老项目均在规定程序和范围进行开展和使用,均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完成目标任务,且达到专款专用。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为12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安装和配备扶手、轮椅、护理床、智能手环、助视器等,充分满足老人各方面适老化需求,老人对适老化产品的使用率达100%。
社会满意率。养老机构入驻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达95%以上;高龄失能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达95%以上;参加培训的养老服务骨干人才满意度100%。
四、评价结论
自评总体结论为优秀,得分100分。在项目决策上,执行需求研判和合理规划,出台配套政策,做到精准设立并下达项目;在项目实施上,我县严格按照政策的规定,在收到省级资金及时分解下达资金计划,确保了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及时下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多种举措督促监管,做到了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在项目效果上,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养老服务质量获得精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日益完善。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无论是社会老人或是特困人员对于入住养老机构的进行集中供养意愿不强,导致床位使用率不高。二是部分老人对政府配备的适老化产品使用效果不佳。
六、改进建议
一是做好政策需求调研,合理安排养老项目预算,加强项目管理,确实项目实效。
二是利用公示栏、社交平台等渠道宣传养老机构养老优势,鼓励老年人通过日托、全托等形式入住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机构使用率。
三是加大适老化等产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老人对老年产品认知度和满意度。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附件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doc
岳池县民政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