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业务经办管理的组织实施,2019年起养老保险征收由税务局经办,我单位负责经办养老保险业务。全县统筹基金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基金征收、基金安全风险管理和审计稽核,基金的调度和使用、缺口结算、统筹基金及职业年金基金的管理等职责,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核定、调整、支付和管理等。
(二)主要工作
一是负责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政策的组织落实,制定相关经办规程和工作规范,具体进行经办工作的实施;二是承担全县1.4万余职工职业年金的集中受托管理和个人账户管理,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情况实行监督,保证职业年金资产的安全,开展职业年金具体经办管理;三是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参保登记、工资申报、缴费基数核定、基金及职业年金征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关系转移接续、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和查询、待遇(含职业年金)核定和发放、审计稽核、风险防控等工作;四是根据国家、省市县规定承办全县离退(职)休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算、核定、调整、支付和制订全县统筹基金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基金征收、基金安全风险离退(职)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确保退休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五是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以及政策解释等工作,六是保障全县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日常维护和数据对接等任务,方便广大参保单位和干部职工。
二、部门概况
岳池县机保局属于参公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共有在职职工13人(参公人员12人,劳务派遣1人),退休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预算数变化
岳池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局2018年预算数为:1780074元,2019年预算数为:1642155元,较2018年减少了137919元。
(二)预算数变化项目
1.工资福利支出:因2018年调整了事业人员薪级工资、全员工资上调,以及人员总数减少的原因,2019年预算工资福利支出为1168270元,较2018年的1214202元减少了45932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年预算中在职职工人数减少2名,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数为2238744元,较2018年的235800元减少了2944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因2018年调整了遗属人员的补助标准,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数为124560元,较2018年的116880元,增加了7680元;
4.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为101304元。2018年项目支出数为247600元,减少了146296元,因预算核减的原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机保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42155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37919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2155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552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791元、住房保障支出9484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机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42155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885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02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083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083元。公务接待费相比2018年下降了14.8%,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机保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岳池县县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机保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