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夯实生猪产业发展基础,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确保新增能繁母猪绩效目标全面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稳定我县生猪生产能力,保障生猪产品市场供给,通过对新增能繁母猪予以补助,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补助对象、标准、时限
(一)补助对象。2022年县域内新增能繁母猪的养猪场户,包括生猪规模场、大户及散养农户(新增能繁母猪是指产过一胎仔猪、并能继续正常繁殖仔猪的母猪,不包括后备母猪)。
(二)补助标准。按每新增一头能繁母猪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三)补助时限。2022年1月1日起至已到位项目资金用完为止。
三、申报程序
(一)业主申报。凡需享受新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的生猪养殖场户,应于新增能繁母猪第一窝成功配种60日后,产仔前30日内,填写《岳池县2022年新增能繁母猪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报所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备案。同时提供新增能繁母猪相关佐证资料(外购新增能繁母猪需提供引种检疫证明、供种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佐证资料;自育新增能繁母猪需提供第一窝配种佐证资料如配种记录、精液来源证明性资料),并对申报内容及提供的佐证资料的真实性予以承诺。
(二)初步审核。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收到业主申报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业主申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一是审核申报资料。核实业主申报新增前能繁母猪品种及数量;核实业主提供的新增能繁母猪佐证资料;核实业主申报新增能繁母猪的品种及数量的合理性及真实性,二是进行现场核查。对业主申报新增能繁母猪品种及数量,第一窝配种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认,填写《岳池县2022年新增能繁母猪补助审核表》(附件2),业主需签字确认核查结果。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签署审核意见后报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备案存档。
(三)乡镇验收。申报业主在新增能繁母猪第一窝产仔后20日内向当地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内新增能繁母猪申报情况,组织人员每月底进行验收,明确验收结论。
1.验收人员。由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牵头,镇财政所、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驻村干部、村组干部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
2.验收方式。一是现场查验。验收组到场到户进行实地验收,现场清点生猪养殖场(户)能繁母猪存栏情况(原有能繁母猪存栏情况、新增能繁母猪存栏情况、新增能繁母猪第一窝产仔情况、生猪存栏总量情况等);二是查阅资料。主要查阅新增能繁佐证资料,确定业主申报新增能繁母猪的品种及数量的合理性。根据验收结果现场填写《岳池县2022年新增能繁母猪验收表》(附件3)。
(三)张榜公示。新增能繁母猪申报、审核、验收结果及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在所在村、乡镇向社会张榜公示7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汇总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填写《岳池县2022年新增能繁母猪验收汇总表》(附件4),按季度将验收情况(附申报表、审核表、验收表、验收汇总表及公示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其中佐证资料必须包括新增能繁母猪耳标、配种时间及图片资料、产子前图片和产子后图片。
五、资金来源及补贴方式
(一)资金来源。补贴资金在中省财政支持新增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中列支。
(二)补贴方式。由县农业农村局汇总乡镇(街道)上报情况报送县财政局,通过金保网将上一季度新增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从“一卡通”拨付至养殖场(户)。
六、工作举措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新增能繁母猪补贴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凡发现虚报1头,在当地政府上报验收合格总数中扣减2头,依次类推,直到扣完为止。
(二)加强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新增能繁母猪补贴工作的政策宣传,认真解答养殖场(户)的咨询,通过微信、广播、会议以及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新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让养殖场(户)充分了解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做到生猪养殖场(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资金管理。中省财政支持新增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
(四)防疫措施。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进场入户核查验收工作中,要严格落实防疫消毒措施,消除防疫隐患,确保养猪场(户)生物安全防范工作到位。
(五)纪律要求。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中省财政资金支持新增能繁母猪补贴工作落实到位,对在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以少报多、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岳池县2022年新增能繁母猪补贴申报表
2.岳池县2022年新增能繁母猪补贴初核表
3.岳池县2022年新增能繁母补贴验收表
4.岳池县2022年新增能繁母猪验收汇总表
岳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