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督导责任区、中小学,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做好今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在组织学校开展生源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育资源情况,现将我县2025年秋季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155个班,6811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收177个班,8131人。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中城区学校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和区域招生,乡镇学校原则上按乡镇(或片区)所辖村社范围划分,招收户籍为本乡镇(或片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各学校要积极做好动员工作,确保本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行辖区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各督导责任区组长和学校校长是本责任区和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督导责任区要加强对辖区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本文件下达的招生计划,切实做好本辖区的招生工作,保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关心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重视随迁子女和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县教科体局将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和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指定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做好接纳工作,不得以各种借口予以拒绝;乡镇学校要保障随迁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各校开学后要做好随迁子女和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的统计上报工作。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持证残疾儿童少年调查摸底工作,并根据岳池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安置建议做好入学安置工作。
3.关心关怀留守及贫困儿童。各学校要给予留守儿童和家庭困难学生特别人文关怀,从思想上疏导、学习上辅导、言行上引导,并在生活上予以帮助,使他们健康成长,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4.保障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对辖区内的少数民族儿童少年进行调查统计,落实适龄少数民族儿童少年入学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
城区学校必须按下达的计划招生,严控班额、校额,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乡镇学校可根据招生情况,增加或减少班数,但必须执行小学、初中一年级均不超过55人/班的班额标准。各学校要实行常态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长班、快慢班。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不得擅自留级或变相留级。严禁学校之间的无序招生。
(四)加强学籍管理
各学校要登录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小一新生学籍注册和初一新生招生录取工作,实现义务教育新生学籍的顺利生成和接续。要严格学籍管理,坚决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办理借读,凡是籍在人不在又不能及时转出学籍的,学校要及时报告县教科体局并按控辍保学相关规定处理学籍,严禁空挂学籍;凡是人在籍不在的,学校要及时为学生办理转学,严禁招生转学不上学籍。
附件:岳池县2025年秋季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表
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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