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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岳池县水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岳池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岳池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岳池县水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岳池县水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水利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网建设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重要流域、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水权 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乡镇和村供水,扎实做好乡村水务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国家、省、市和县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投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产业经济发展和水利投融资工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做好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水资源监测。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做好水文工作。配合省市水文站建设和管理,组织县级水文站建设与运行管理。
(7)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做好县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小型以上水库蓄水、调洪和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和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工作机制,负责全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8)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做好县级配套工程建设。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做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作考核。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抓好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编制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展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组织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移民信访和政策宣传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社会稳定工作。
(12)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小水电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技术及信息化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重要流域水旱灾害联防联控。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6)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岳池县水务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做实做深水网规划。立足全县水资源特点、水利基础设施情况和水利发展需求,积极配合市水务局2025年完成《重庆都市圈北部副中心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网规划》编制,统筹谋划全县水源工程、供水网络、灌溉渠道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绘就现代水网蓝图,实现水资源配置一体化、水利工程网格化、供水规模化。
二是巩固强化项目建设。按照近两年以及2025年超长期国债支持投向以及水利行业投资方向,紧盯上级政策,积极沟通汇报,争取纳入省市水利规划,2025年计划新开工项目13个,总投资约3.8亿元,全力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项目包装工作进入实质性可研、初设阶段,进入全省项目盘子。加快推进回龙寺水库花园支渠、酉溪河低坑段堤防、酉溪河越江段堤防、大水河水土保持、2024年重点病险山坪塘整治、乡村水务发展资金农村供水提档升级、移民后扶资金等重点工程建设,力争2025年全面完工;积极配合亭子口公司,推进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建设,力争超额完成年度目标,配合做好二期规划工作。
三是纵深推进“两个全域”。以岳池作为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县为契机,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供水全覆盖”工作思路,高标准精心谋划水源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水质提升、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管护和数字化建设,细化推进工程服务范围、数字孪生管理两个全覆盖,加快推动大高滩水厂扩能、回龙二水厂、北部山区规模化供水工程、老旧水厂升级改造、农村供水管道联通和改造、农村供水水质三级监控体系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孪生工程实施,进一步收购兼并农村供水私有管护主体,推进农村供水县域全面统管。到2026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8%以上,规模化供水率88%以上,水质达标率实现跨越式提升。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总体发展思路,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统筹谋划现代水网格局,结合农业产业规划和水资源现状,以亭子口灌区和4座中型水库、68座小型水库为基点,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构建完善“1 4 N”的全域灌溉体系,建立全县灌区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摸清灌溉需求与水利基础设施现状,加强水利项目包装储备,着力布局水源工程、灌区渠系配套改造等水利工程,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有机结合,推动农业灌溉一体化。加快推进大高滩、回龙、响水滩和会仙桥4座中型水库灌区和新建小型灌区渠系配套改造,继续谋划大高滩、响水滩等中型灌区和小型灌区渠系续建配套改造项目,谋划万家沟水库灌区建设,逐步完善全县中型灌区渠系配套,打通农业灌溉“主动脉”,为农业生产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继续深化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明晰工程产权,推广准公益性的专业化、物业化管理模式。全面推行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水权水价改革,建立完善农业水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将农业水价改革水费计收落到实处,确保水利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收益。
四是坚守防汛安全底线。抓实抓好抓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健全江河湖泊、水库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城镇防汛抗旱责任体系,深入开展防汛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预报、预警、预案、预演“四预”措施,抓好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能力提升,坚守防汛安全“零伤亡”底线。
五是严格水资源管理。坚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申报审批等工作,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场等用水大户的取水许可监管;同时加强水行政执法力量,严厉打击非法取水、河道采砂、破坏水工程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六是深化河湖管理保护。继续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持续开展河湖健康评价,编制完善“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制定印发2025年度“四张清单”、年度工作要点,确保全县地表水水质优良(国省市考断面)比例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全县地表水消除劣V类(国省市考断面)。增强岸线管控力度,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侵占河道、破坏航道等问题实现动态清零。
七是扎实做好移民工作。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确保移民直发直补资金精准发放;指导移民乡镇规范有序实施移民项目建设,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完成3个(顾县镇羊山观村、乔家镇陈家湾村、双桥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移民后扶示范村)打造以及玉屏湖片区和美乡村示范带建设。做好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配合二期移民规划工作开展,推动回龙寺水库移民安置验收。
八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执行率和验收率。做好部、省、市遥感监管下发图斑认定、查处工作,整治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2025年力争查办1件水土保持违法案例以上,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岳池县水务局机关所辖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为1个独立核算单位;主要包括:岳池县水务局、岳池县水土保持中心、岳池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岳池县水政监察大队、岳池县河湖保护中心、岳池县水文监测管理站、回龙寺水库管理所;
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主要包括:岳池县长滩寺流域水利技术推广站、岳池县酉溪河流域水利技术推广站、岳池县西溪河流域水利技术推广站、岳池县新民河流域水利技术推广站、岳池县嘉陵江流域水利技术推广站、岳池县渠江流域水利技术推广站、岳池县响水滩水库管理所、岳池县大高滩水库管理所、岳池县回龙水库管理所、岳池县万家沟滩水库管理所、岳池县会仙桥水库管理所。
按照预算公开要求,现将局机关及下属所有单位汇总纳入岳池县水务局预算编报范围进行预算管理,在岳池县水务局汇总统一预算公开。
第二部分 岳池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岳池县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59.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1.2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8万元,农林水支出2586.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64万元。岳池县水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3159.5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86.8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及项目减少,收支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岳池县水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3159.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2万元,占0.0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58.35万元,占99.9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岳池县水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315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4.95万元,占96.37%;项目支出114.62万元,占3.6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岳池县水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159.5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86.8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及项目减少,收支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58.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2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8万元,农林水支出2586.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岳池县水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58.7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87.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及项目减少,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04%;卫生健康支出1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92%;农林水支出258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1.85%;住房保障支出19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0.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职工退休未统筹部分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职工退休未统筹部分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9.0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2025年预算数为13.61万元,主要用于:对于遗属的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9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3.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1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1.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大额医疗互助等缴费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80.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务员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13.4万元,主要用于全民水库及西溪河流域岳池段长效保洁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2091.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务员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4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公益性岗位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95.64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岳池县水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44.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50.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岳池县水务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0.31万元,下降5.4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水政监察(事业单位)的水政执法工作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水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8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82万元,主要原因是移民补助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岳池县水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县水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8.6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32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岳池县水务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水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县水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3个,涉及预算3158.3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98个,涉及预算2894.27万元;运转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150.6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13.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水利工作正常开展的项目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水务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务员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机关事业人员及下属单位的人员经费以及下属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项目或其他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指维持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岳池县水务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四部分 岳池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附件: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