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池县公安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池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岳池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岳池县公安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岳池县公安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全县公安危机管理、抢险救援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服务。
4.组织开展全县公安侦查工作;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毒品案件;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6.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7.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秩序维护,组织、协调处置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非机动车管理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8.监督、管理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9.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开展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察、调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恐怖活动。
11.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12.组织实施对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4.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5.组织开展同县外公安机关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16.统一领导全县公安消防建设,对武警岳池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7.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县公安警务督察、审计、信访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或督办违纪案件。
18.侦破、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危害森林领域的刑事、治安案件,负责森林领域社会治安管理,根据职能职责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19.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2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岳池县公安局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全县公安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以进求稳,以开展“谋治”专项行动为牵引,以推进“深耕计划”为抓手,大力实施警情导侦局主战、民意导向所主防、合成穿透强战力、“双十”封控筑铁墙、严管厚爱锻铁军“五项工程”,团结拼搏、奋勇争先,努力实现打造岳池公安品牌、站稳全市一流方阵、争创全国优秀公安局“三大目标”,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机构情况
1.综合管理机构2个:政治处、机关党委。
2.内设机构17个(不含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缉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特巡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情报指挥中心、刑事科学技术室、信访室。
3.下属机构3个:岳池县看守所、岳池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岳池县拘留所。
4.派出所22个:朝阳所、九龙所、城东所、花园所、石垭所、罗渡所、中和所、裕民所、伏龙所、普安所、新场所、白庙所、坪滩所、镇裕所、酉溪所、同兴所、龙孔所、兴隆所、顾县所、苟角所、天平所、乔家所。
(二)人员情况
岳池县公安局机关(不含交警)政法民警编制408名、工勤编制22名,事业人员编制99名。2024年初,岳池县公安局机关实有在职民警、职工508人,其中民警402人,事业人员90人,机关工勤 16人;辅警人数708人;离退休人员160人。
第二部分 岳池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岳池县公安局、看守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90.29万元(其中公安局15929.01万元,看守所161.28万元);岳池县公安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6090.2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63.27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未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岳池县公安局2024年收入预算16090.44万元(其中公安局15929.01万元,看守所161.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14万元,占0.000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90.29万元(其中公安局15929.01万元,看守所161.2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999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岳池县公安局2024年支出预算16090.44万元(其中公安局15929.16万元,看守所16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98.94万元(其中公安局15852.06万元,看守所146.8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9.43%;项目支出91.49万元(其中公安局77.09万元,看守所14.4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5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岳池县公安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090.29万元(其中公安局15929.01万元,看守所161.28万元),比2023年减少463.27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未纳入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90.29万元(其中公安局15929.01万元,看守所161.2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840.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9.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3.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岳池县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090.29万元(其中公安局15929.01万元,看守所161.2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63.27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未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12816.74万元(其中公安局12655.46万元,看守所146.88万元),占79.6492%;事业运行支出1023.25万元,占6.36%;其他公共安全支出0.14万元,占0.00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0.04万元,占6.03%;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3万元,占0.1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9.59万元,占1.49%;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34万元,占0.27%;公务员医疗补助73.72万元,占0.4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43万元,占0.57%;住房公积金支出813.46万元,占5.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12816.74万元(其中公安局12655.46万元,看守所161.28万元),主要用于:县公安局、特巡警及看守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1023.25万元(其中公安局1023.25万元,看守所0万元),主要用于:县公安局、特巡警及看守所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0.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70.04万元(其中公安局970.04万元,看守所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7.7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39.59万元(其中公安局239.59万元,看守所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3.34万元(其中公安局43.34万元,看守所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73.72万元(其中公安局73.72万元,看守所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县公安局预算数为92.43万元(其中公安局92.43万元,看守所0万元),主要用于:除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13.46万元(其中公安局813.46万元,看守所0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岳池县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98.94万元(其中公安局15852.06万元,看守所146.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34.31万元(其中公安局12934.31万元,看守所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064.63万元(其中公安局2917.75万元,看守所146.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岳池县公安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2.50万元(其中公安局282.50万元,看守所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277.5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控接待次数和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6辆,其中:轿车62辆、越野车6辆、小型载客汽车11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6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50万元,用于8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业务大队及派出所日常办案、执法执勤、维稳处突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岳池县公安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岳池县公安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岳池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64.6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3.77万元,下降7.69%,主要是日常办公及执法办案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央转移业务装备采购纳入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岳池县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5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岳池县公安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91.3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91.35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岳池县公安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四部分 岳池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