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岳池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岳池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职能简介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中共广安市纪委广安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中共广安市纪委广安市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围绕重大部署强化政治监督。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落实,扎实开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突出改革重点,以有力监督推动任务落地落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常态化加强台账管理、督查问责,开展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执行不跑偏走样。聚焦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落实,突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等重点,强化协同监督、全程监督,持续深化“纪委书记盯粮库”、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着力纠正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突出问题。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督,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问题。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推动严肃认真、有序高效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围绕中心工作抓实日常监督。聚焦广安市委六届十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围绕市委“四大战略”和县委“一城引领、三区带动、六片共兴”发展战略,健全“四项监督”同向发力、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协同联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失职失责、违纪违法行为。聚焦改革试点工作、“挂图作战”重大项目建设、优化“两个环境”等加强监督检查,“清单式”开列任务、“派单式”分工推进、“账单式”统筹调度,以发现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查办案件推动整改治理,以跟踪问效确保高效落实。围绕产业发展突出专项监督。聚焦岳池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找准切口、以点带面强化专项监督,围绕制约产业发展的政策落实、服务作风、基础设施建设、水电气保障等进行“嵌入式”监督,运用看态度、看措施、看落实、看效果、看举一反三“五看”工作法,条块结合细化监督具体任务,左右协同凝聚监督合力,上下联动找准问题短板,着力构建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监督网络。
二是从严正风肃纪、惩贪治腐,一体贯通查改建治。严查风腐案件。一严到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四风”突出表现和隐形变异现象、严重影响市场秩序问题、破坏营商环境不正之风以及搞“新形象工程”、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精准有力查处整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重点整治金融、国企、消防、能源、医药、学校、体育、粮食购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综合施策惩治政治骗子,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行为,专项治理公办学校资产管理突出问题,清查整治非正常亏损项目背后的腐败问题,精准识别、及时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从严推进由风查腐、由腐纠风,既深挖细查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全面清查审查调查对象本人及所涉其他公职人员“四风”问题。强化风腐同治。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加强对巡视巡察反馈“四风”问题整改监督,推动自上而下系统治理。深化公务活动用餐(车)费用“扫码支付”,督促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招商引资和国企商务招待,让过紧日子成为常态。强化腐败惩治预警联动,完善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提升问题暴露率、压缩腐败潜伏期。围绕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重大决策风险提醒机制,推动源头预防、防患未然。深化政治生态监测预警评价,精准开展政治生态分析评估。促进查治贯通。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强化办案、治理、监督、教育闭环推进。认真落实四川省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及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惩治效应和治本功能。精准规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指引,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认真贯彻关于推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的意见,推动风腐同查同治全流程规范、全链条衔接。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运用融媒体多维度传播清廉理念,持续擦亮“清风岳池”品牌。
三是强化技术引领、数字赋能,更好助力主责主业。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实施“数字赋能”行动,推进监督信息化、办案智能化、办公便利化、行权规范化,推动数字技术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发挥信息技术中心职能,选配专业技术人才,有力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把安全保密作为生命线,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制防同向发力,全面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强化科技支撑。做实大数据监督,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补贴、教育医疗、殡葬、招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数字监督,探索行权“嵌入式”数字监督,提高监督及时性、穿透力。提档升级“岳满意”监督平台,优化整合“入企扫码”“企业评局长”“千人评百岗”以及“挂图作战”项目监督功能,提高营商环境监督效能。强化数据支撑、数据分析应用、办案场所科技保障,以数字技术充分运用助力案件高效突破。持续推进机关办公信息化,加快应用智慧审理系统、纪检监察法规案例数据库。
四是压实党委主责、监督专责,持续加强纪律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推动各级党组织纪律建设融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推动“一把手”带头扛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责,坚决纠正只抓业务不抓风纪、只管发展不治腐败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树牢“管业务必须强监管”理念,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充分履行纪委(纪检组)监督专责,严防“三转”回转、监督泛化。健全精准规范问责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精准执纪。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正确运用政策策略,精准定性量纪执法。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把“三个区分开来”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加大容错纠错力度,加强诬告行为治理。深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更加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三信一书一画像”,更好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做好澄清正名、关爱回访等工作,促进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强化纪律自觉。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加大对“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等重点群众纪律培训力度,抓好新发展党员纪律教育。坚持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强化示范效应,抓实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不断提升纪律教育感染力。
五是坚持大抓基层、深化治理,不断巩固群众基础。巩固拓展集中整治成果。坚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抓若干年、持续抓下去,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再狠抓两年,总结固化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包案、突出问题项目化整治等机制,用好“党委主责、政府主抓、部门主办、纪委主推、群众主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人民阅卷·广安行动”,聚力解决“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在更高层面、以更大力度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逐步实现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有力有效惩治“蝇贪蚁腐”。紧盯乡村振兴、惠民富民、共同富裕以及防止规模性返贫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严惩不贷。抓实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校园餐”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农资领域和土地流转问题专项整治,小切口开展“医、食、住、行、老”“五小”治理。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涉案财物足额返还群众,让群众有更为实在的获得感。不断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健全片区协作、集中办公、“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办案工作的领导,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提高初核成案率,加大查办县委管理干部和关键岗位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优化完善举报监督工作,引导群众按正规渠道反映问题诉求,常态治理重复访、越级访。统筹用好“专兼”力量,保持乡镇(街道)纪检骨干队伍相对稳定,细化完善履职清单,更好发挥兼职纪检干部作用,统筹发挥片区监督员、村(社区)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作用。
六是聚焦精准有效、整改提升,充分发挥利剑作用。有力服务中心大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权力和责任、“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十三届县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创新巡察组织方式,规范立行立改、边巡边查,深入查找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落实改革部署中的重大偏差。有效开展村(社区)巡察,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巡察上下联动,扎实配合做好联动任务,着力解决系统性、领域性突出问题。持续加强规范建设。对标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新部署新要求,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流程标准。开展巡察干部培训,总结深化巡察经验,推动巡察工作整体提升。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沟通配合和联动协作,完善人员参与、情况通报、线索研判、督促整改等方面工作流程,进一步发挥综合监督作用。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巡察工作赋能增效。扎实推动巩固提升。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流程,统筹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严格把关整改销号,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处理。开展十三届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和整改评估,构建完整工作闭环。完善专报、巡察建议书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推动职能部门系统治理。
七是增强改革意识、创新精神,切实增强工作质效。完善监督协同机制。严格落实“六张责任清单”,推动党委(党组)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推动各责任主体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加强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推动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办理、措施使用、审查起诉等工作更加高效。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协作配合,优化“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发挥县直部门机关纪委作用,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统筹推进机构改革。以增强系统性、协同性、有效性为着力点,加强重点改革突破、带动全局工作提升。深化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完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力量配备,提高监督执纪执法综合效能。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县纪委监委统一领导、直接管理的制度机制,规范业务流程、优化运行机制,规范县属国企、医院派驻机构工作,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考核评价方式。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建立信访举报质效评查长效机制,强化“双监管”制度,实现信访举报精准分流。完善线索、案件办理轮案、督办机制,用好“周会商、旬通报、月点评”等措施,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件质量,推动办案成本、效率、效果达到最优。强化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督导检查,扎实做好留置跟踪监督和谈话录音录像资料全覆盖抽查检查。持续推进和规范办案行为、党纪政务申诉办理。
八是突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着力锻造铁军队伍。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部署,持续擦亮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本色。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政治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集中学习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切实转化为善为的能力、敢为的行动、有为的效果。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落实落细请示报告制度,全力抓好市委联动巡察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意见整改,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绝对忠诚、政治上绝对可靠。加强能力建设。启动实施纪委监委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干部工作能力素养、提高执纪执法质量、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完善干部准入机制,进一步提升动态配备率,继续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制度化统筹挂职锻炼、岗位历练。成体系、全链条深入开展纪法培训、通识培训、业务培训,深入开展专题培训、精准施训,着力提升发现处置问题、把握政策策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以案促改促治、研判处置涉纪涉腐舆情等能力。加强业务骨干、年轻干部、信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作风建设。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始终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全面从严防治“灯下黑”,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层层传导压力,贯通行为管理与思想管理、工作圈管理与社交圈管理、八小时内管理与八小时外管理,健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让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严之又严的氛围中工作生活。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严肃查处跑风漏气问题,严厉打击利用或冒用纪检监察干部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坚决调整,对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的严肃问责,以自身正、自身廉保障自身硬。切实关心关爱干部,加大典型宣传、职业保障、帮扶慰问等力度,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荣誉感、归属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岳池县纪委监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1.岳池县纪委监委机关;2.岳池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中心;3.岳池县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其中岳池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中心和岳池县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等2个单位统一纳入岳池县纪委监委机关预算编报范围进行预算管理,在岳池县纪委监委机关统一作预算公开。
第二部分 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岳池县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2311.60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172.50万元增加139.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比2024年增加预算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所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收入预算2311.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1.60万元,占10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支出预算231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0.82万元,占98.67%;项目支出30.78万元,占1.3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311.60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172.50万元增加139.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比2024年增加预算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所致。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1.6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0.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80.8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2172.50万元增加139.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比2024年增加预算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0.70万元,占比80.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08万元,占比8.79%;卫生健康支出86.06万元,占比3.72%;住房保障支出171.76万元,占比7.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709.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0.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开展纪检监察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纪检监察工作的项目支出,即干部作风整顿、纪检监察会议、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片组工作等纪检监察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本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本部门缴纳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1.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下属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5.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71.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11.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48.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31.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与2024年均无人员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26.70万元下降23.22%。主要原因是2025年比2024年大力压减公务接待费所致。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考察调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商务车1辆,越野车3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执纪执法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部门机关及派驻和下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业务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岳池县纪委监委下属县纪委监委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1.86万元,比2024年预算315.98万元增加15.88万元,增幅5.0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5年比2024年增加预算人数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所致。
本部门下属岳池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中心和岳池县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等2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岳池县纪委监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岳池县纪委监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30.7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0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0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30.7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委机关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纪检监察事务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县纪委监委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及岳池县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委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县纪委监委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四部分 岳池县纪委监委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