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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23 16:33 来源: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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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广安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广安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财务收支、增值收益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收支计划情况的报告》《广安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研究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事宜、广安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托银行事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广安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6个科,6个管理部。从业人员55人,其中,在编32人,非在编2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93家,净增单位62家;新开户人数1.63万人,净增人数0.94万人;实缴单位3479家,实缴人数16.76万人,缴存额34.5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81%5.96%10.44%2025年末,缴存总额307.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67%;缴存余额121.12亿元,同比增长9.8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二)提取。2025年,7.26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3.72亿元,同比下降1.1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61%,比上年减少8.06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86.2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此基础上提高2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万笔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84%21.04%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52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04万笔122.2亿元,贷款余额59.7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29%5.62%、下降6.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9.35%,比上年末减少8.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2600.78亿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3.66亿元,异地贷款余额6.86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

(四)购买国债。2025年,未购买国债。2025年末,无国债余额。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0.88亿元。其中,1年以上定期56.1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73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30238.17万元,同比下降4.65%。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2715.0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7523.1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7993.09万元,同比增长5.32%。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7261.35万元,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699.16万元,其他支出32.5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2245.08万元,同比下降16.29%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5年,提取管理费用1001.1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243.98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966.8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661.63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4026.9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3488.5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906.03万元,同比增长2.47%。其中,人员经费529.67万元,公用经费92.09万元,专项经费284.2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418.25万元,不良率0.0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4026.91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37.32%,非企业单位占61.4%,灵活就业人员占1.28%。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0.26%,非企业单位占37.12%,灵活就业人员占12.62%

(二)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7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96%,租赁住房占9.97%,老旧小区改造占0.1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2.2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31%,其他占2.63%

(三)贷款业务

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21.8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5.25%,比上年末减少0.21个百分点。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91.19%,购买二手房占8.81%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74.2%,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25.8%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9.68%30—40岁(含)占38.6%40—50岁(含)占9.21%50岁以上占2.5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8.2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2%

(四)住房贡献率。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8.77%,比上年增加1.0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情况。一是川渝协同纵深推进。联合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专题研讨,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线上会商等方式,推动10余项政策及服务事项协同,打破区域政策壁垒。实现川渝互认互提互贷,全年共办理跨区域购房提取952笔、金额1.16亿元。二是高竹样板成效突出。积极对接重庆中心,以川渝高竹新区服务专区为突破口,对标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从服务条件、内容、保障、评价四方面打造标准化样板,获评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工作先进单位,相关经验入选市委区域协调办“同城融圈”深度融合发展典型事项。三是业务稳步增长。专区累计服务缴存单位68个、缴存2761人(其中重庆缴存单位41个、缴存人1420人;广安缴存单位27个、缴存人1341人),办理缴存2355笔、金额1.42亿元,提取4068笔、金额1.1亿元。

(二)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一是正式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202561日启动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广大灵活就业者提“安居无忧”的政策保障与惠民红利。二是试点政策灵活惠民。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缴存额可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享受同期同档公积金利率。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在年度结息时按应计利息的50%给予缴存补贴。三是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5年末,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开户人数2186人,缴存余额559.05万元。

(三)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联合住建、财政、税务等多个部门联合出台《加强住房和民生联动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进一步加强住房和民生联动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优化新市民、多子女家庭等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一是加大青年群体、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支持力度。35周岁以下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上浮3600/年。二是优化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及上浮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在我市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认定,执行首套房政策。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万元。三是新增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代际互助政策。支持缴存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四是实施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政策。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首付提取额纳入缴存余额计算贷款额度。

(四)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经中共广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信息科分设为贷款管理科和信息技术科,增设内审法规科。调整后科室为综合科、内审法规科、归集提取科、贷款管理科、信息技术科、计划财务科6个科室。

全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较上年度新增广安农村商业作为委托存款金融机构。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较上年度新增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四川银行、广发银行、广安农村商业银行。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严格执行存贷利率政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1%5年以上为2.6%;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525%5年以上为3.075%

2.规范缴存基数限额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当年全市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2025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5年度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上限为23903元。

(六)当年服务改进情况。一是上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集成服务。联合不动产、人行等部门实现“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破解“多头跑、材料繁”难题,2025年通“贷款一件事”服务模式发放贷款642笔、金额2.07亿元。二是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制定《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建设方案》,分类分层优化服务场地,统一服务标识、窗口设置、办事表单,打“规范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务阵地。三是企业服务精准高效。践行“靠前服务、问需于企”理念,走访开发企业12次,提供定制化方案3个;精简楼盘合作申报资料6项,实行“五证齐全即可合作”,惠及78家企业。四是政策宣传广泛深入。川渝联动治理违规提取骗贷,互换失信名单,形成监管合力,联合银行开展“政策集中宣传周”活动,发放资料10万余份,接待咨询近万人次,发布政策解读23篇,推送短信2.45万条。

(七)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一是业务系统数字化升级迭代。嵌入档案管理系统,实现业务与档案一体化管理;将外部共享平台数据内嵌业务流程,政策参数内植系统,实现业务审核自动化;新增数据分析与风险预警模块,提升数据赋能决策能力。贷款核算模式由委托银行核算转为自主核算;增加数据治理功能,强化数据录入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值集约束。二是数据质量显著提升。成立数据质量提升专项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流程与考核机制;接受省监管处数据质量提升指导小组专项指导,落实整改要求5项;强化日常管理,月度开展电子稽核与数据质检,全年疑点数据大幅下降,全省排名不断上升。三是安全排查扎实有效。完成等保三级测评,开展漏洞扫描、渗透测试及专项检查,系统抗攻击能力增强。

(八)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2024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电子政务工作和12345热线办理工作突出单位。2024年度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工作先进单位。2024年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表现优秀集体。广安管理部评为2024年度政务服务工作优秀部门窗口、“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中心职工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个人、2024年度金融工作表现优秀个人等。

(九)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受理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的案件151件。其中,立案前处理整改48件,立案后查处整改23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件,目前立案在途处理案件78件。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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