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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16 17:26 来源: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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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 领导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 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健康广安”建设目标,以法治 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法治政府建 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高位统筹部署。委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6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卫 生健康法治工作要点,明确“法治护航健康广安”目标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健全责任体系。调整充实市卫生健康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落实 “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带头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年研究法治相关议题12项,解决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执法监督力量整合等难点问题5个。三是强化述法评议。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科级以上干部年度述职必述内容,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健全制度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 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事项,更新公布权责清单342项(较2024年新增11项,覆盖新兴医疗技术监管等领域),确 保权力运行“透明可溯”。二是严格合法性审查。全年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医疗服务协议合法性审查5件,提出修改建议18条;审核重大医疗纠纷处置、行政处罚案件17件,提出审查意见35条,合法性审查率、备案率均达100%。清理保留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9件、审查涉公平竞争性文件3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优化“法律顾问+ 公职律师”协作机制,聘用专职法律顾问2名、公职律师2(较2024年增加1名),全程参与川渝医疗合作协议签订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制审核意见43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优化服务供给,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一是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许可“一单一图一表”(涵盖31项高频事项),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动态更新实施要素;开展医疗机构审批专项治理,制定现场审查标准化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以内。二是创新便民服务模式。深化“卫您办”专项行动,推行“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跨域通办”等特色服务,全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000余件,其中“网上办”“掌上办”占比92%,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均保持100%。三是深化区域协同。联合重庆市渝北区、合川区等地建立“川渝卫生健康法治联”,推动23项高频电子证照(如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互认共享,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增至120家;全市新增备案诊所132家(同比增长13.8%),新设医疗机构8家,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居全市民生领域前列。

(四)深化普法宣传,培育全行业法治意识

“八五”普法收官年为抓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一是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党组会前学法制度,全年专题学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行政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15次;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治专题培训4期,参训率100%。二是覆盖“绝大多数”。开展医疗机构“法治讲堂”活动,通过案例研讨、模拟执法等形式培训医务人员1000余人次;组织系统内578名工作人员完成“学法考法”平台在线学习,通过率100%。三是创新“多元形式”。结合“世界卫生日”“国家宪法日”“中国医师节”等节点,通过短视频、直播、社区讲座等新媒体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发布原创普法内容32条,发放资料2.5万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在市人民医院、岳池县中医院等5家医院持续打造“法治文化长廊”,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五)严格执法监管,规范行业秩序

“三项制度”为抓手,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精准化。一是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广安卫生健康执法公示平台”实时公开行政许可信息35条、行政处罚信息17条(公示率100%);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覆盖率100%,全年无因执法程序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二是聚焦重点领域监管。开展医疗、传染病防治、职业健康、公共场所卫生等专项执法行动11次,检查医疗机构、学校、企业等2100余家次,市本级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8件(同比增长12%),罚没金额9.58万元,重点整治“黑诊所”、虚假医疗广告等问题,群众就医安全感显著提升。三是探索包容审慎监管。通过责令整改、约谈警示等方式引导规范,2025年适“不予处罚”案件1件,行政强制执行达成执行协议1件,实现“执法温度”与“监管力度”有机统一。

(六)强化监督纠错,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阳光行政”为目标,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8件(满意率100%),针对“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法治建设”等建议,专题研究出台基层医疗机构法律顾问配备方案;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率100%。二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市本级全年受理医疗纠纷、服务投诉43件,办结率100%;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法治调解室”,通过第三方介入化解重大医患矛盾5起,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三是加强内部执法监督。通过医疗“三监管”平台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开展实时监测,预警不规范行为126次,下发整改意见书42份,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七)工作成效亮点

一是法治惠民成效显著。推动9家三级公立医院、23家二级公立医院设立法治工作部门,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全年为医疗机构提供法律咨询400余次,避免经济损失约200万元;“法治医院”建设获省卫生健康委领导肯定。二是川渝合作纵深推进。与重庆毗邻地区联合开展执法培训3次(培训执法人员150人次)、普法宣传5次(发放资料300余份)、交叉执法检查2次,推动区域卫生健康法治标准统一。三是执法能力持续提升。通过“执法大练兵”“案例评查”等活动,评选优秀执法案例10个,1名执法人员获评“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先进个人”。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本年度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短板:一是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法”现象,法治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乡镇卫生院专职法务人员覆盖率仅65%左右);二是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监督机构改革后新进执法人员对业务尤其是新业态(如互联网医疗)监管的法律适用能力不足;三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需增强,面向群众的普法内容与就医需求结合不够紧密,“以案释法”的覆盖面需扩大。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引领卫生健康系统全面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定期组织学习党内法规,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组出台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全面开展法制审核和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坚持法治思维,依法保障行政管理服务对象维护 自身合法权益

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告知行政管理服务相对人依法维权途径和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三)依法履行法治建设监督责任

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对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定期听取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法治建设情况报告,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委将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九五”普法工作新任务为契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法治引领,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2026年卫生健康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聚焦关键环节,提升治理效能

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重点加强互联网诊疗、干细胞临床应用等新兴领域制度完善;开展“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依托“执法+专家”模式,加强指导与监督,促进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提升。通过“以老带新”“模拟执法”等方式培训执法人员,推广“说理式执法”,减少执法争议。

(三)优化服务供给,激发市场活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信用+监管”模式,对诚信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工业企业实施“非必要不检查”; 拓展川渝医疗合作,推动更多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力争全年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突破95%,群众满意度保持100%。

(四)厚植法治文化,培育守法氛围

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月”活动,针对患者、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和企业以及公共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分类制作普法手册;探索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推广“法治副院长”制度,探索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律查房”,推动法治融入医疗服务全过程。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特此报告。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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