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安拱桥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4日-2022年8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2329306
地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安拱桥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1)代市220kV变电站二次完善工程:位于已建代市220kV变电站内。 (2)永兴、双河、卫桥、河堰、分水岭110kV变电站保护完善工程:位于已建永兴、双河、卫桥、河堰、分水岭110kV变电站内。 (3)代市—双河π入拱桥110kV线路工程:位于广安市前锋区境内。 (4)代市—禄市改接拱桥110kV线路工程:位于广安市前锋区境内。 (5)河堰—卫桥π入拱桥110kV线路工程:位于广安市前锋区境内。 (6)拱桥—吉兴化纤110kV线路工程:位于广安市前锋区境内。 (7)代市—分水岭一回改接拱桥110kV线路工程:位于广安市前锋区境内。 (8)分水岭—建平π入拱桥110kV线路工程:位于广安市前锋区和华蓥市境内。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安供电公司 |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代市220kV变电站更换、升级110kV线路保护各1套,永兴110kV变电站、双河110kV变电站分别更换1套110kV线路三端保护;卫桥110kV变电站、河堰110kV变电站分别更换1套110kV线路保护,分水岭变更换、升级110kV线路保护各1套。 代市—双河π入拱桥110kV线路工程(线路1):新建架空线路1.3km,其中代市侧0.15km按单回架设,0.25km按同塔双回单回挂线架设;双河侧0.3km按单回架设,0.6km按同塔双回单回挂线架设,代市站侧导线采用JL3/G1A-300/25,最大设计输送电流为764A,双河站侧导线采用JL3/G1A-400/35,最大设计输送电流为1019A,导线采用单分裂,双回段采用2根 OPGW-48B1-90,单回路段采用1根JLB20A-80铝包钢绞线及1根 OPGW-48B1-90复合架空地线。 新建铁塔8基,永久占地0.07hm2。 本工程需拆除代市—双河110kV线路13号大号侧至17号小号侧段杆塔及导地线,拆除线路长度约0.85km。该段共拆除3基双杆塔,拆除代市站构架—14号、17号—46号、61号—双河站构架地线长度约18.5km。不拆除塔基基础。 代市—禄市改接拱桥110kV线路工程(线路2):新建线路路径长约1.4km,其中0.6km按单回架设,0.8km按同塔双回单回挂线架设,导线采用JL/G1A-185/25 钢芯铝绞线,最大设计输送电流为395A。双回段采用2根 OPGW-48B1-90,单回路段采用1根JLB20A-80铝包钢绞线及1根OPGW-48B1-90复合架空地线。 新建铁塔6基,永久占地0.06hm2。 本工程需拆除代市—禄市110kV线路原15号—19号小号侧段杆塔及导地线,拆除线路长度约0.8km,拆除耐张塔2基。拆除直线双杆1基。不拆除塔基基础。 河堰—卫桥π入拱桥110kV线路工程(线路3):新建架空线路0.5km+2×3.3km,其中0.5km按单回架设,其余2×3.3km按同塔双回架设,卫桥站侧导线采用 2×JL3/G1A-240/30,最大设计输送电流为906A。河堰站侧导线采用JL3/G1A-300/25,最大设计输送电流为764A。双回段采用2根 OPGW-48B1-90,单回路段采用1根 JLB20A-80铝包钢绞线及1根 OPGW-48B1-90 复合架空地线。 新建铁塔16基,永久占地0.14hm2。 本工程需拆除河堰—卫桥110kV线路原61号大号侧—卫桥变段耐张塔2基,不拆除塔基基础,拆除导线耐张串12串,拆除构架耐张串3串,拆除导地线及ADSS光缆路径约 0.45km。 拱桥—吉兴化纤110kV线路工程(线路4):新建架空线路2.0km,按同塔双回单回挂线架设,导线采用JL3/G1A-240/30,最大设计输送电流为453A。采用2根 OPGW-48B1-90 复合架空地线。 新建铁塔8基,永久占地0.07hm2。 代市—分水岭一回改接拱桥110kV线路工程(线路5):新建架空线路5.5km,其中0.2km按新建单回架设,3.3km利用已建双回杆塔单回挂线,2.0km利用拟建双回塔单回挂线。导线采用JL3/G1A-240/30,最大设计输送电流为453A。采用1根OPGW-48B1-90 复合架空地线。 新建1基铁塔,利旧杆塔16基,利用拟建杆塔8基,永久占地0.01hm2。 本工程拆除原导地线路径约0.1km。拆除已建星桂吉支线N17-N20号1根JLB20A-80铝包钢绞线0.5km。 分水岭—建平π入拱桥110kV线路工程(线路6):新建架空线路同塔双回2×4.2km。分水岭侧导线采用JL3/G1A-240/30,最大设计输送电流为453A。建平侧导线采用JL/G1A-185/25,最大设计输送电流为395A。采用2根OPGW-48B1-90复合架空地线。 新建16基铁塔,永久占地0.14hm2。 | 一、施工期采取的措施 1、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产生的噪声、塔基施工和架线,施工位置分散,每个位置施工量小,施工期短,且集中在昼间进行,不会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尽量绕开声环境敏感点,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控制车速、减少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小。 2、地表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线路施工人员沿线路分散分布,就近租用当地现有民房,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产生影响。 3、大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应按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 号)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如遇雾霾天气,建设单位应根据《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广安市人民政府,2022 年)等文件要求,强化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监督,在一级预警情况下应采取停止基础开挖等措施。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线路施工人员沿线路分散分布,就近租用当地现有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 ●本项目线路均不涉及基础拆除,主要固体废物为塔材、导线等,均可回收利用,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 5、施工期生态防治措施 ●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缩短线路长度,减少线路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线路采用提升导线架设高度减少树木砍伐; ●线路尽量增加跨越档距,减少塔基数量,以减少塔位处的植被破坏;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塔基定位时尽量选择荒草地和植被稀疏地; ●严禁采用破坏原始地形地貌的随意大开挖和爆破,应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掏挖型基础,尽量少占土地。 二、运营期采取的措施 1、运营期电磁环境措施 ①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尽量增大与居民房屋的距离。 ②合理选择线路导线的截面和相导线结构,要求导线、均压环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以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③线路与其他设施交叉跨(钻)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④新建线路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0m,在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0m。 ⑤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3、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线路运行期无废污水产生。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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