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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4-08-06
  • 发布日期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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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07 00:23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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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5000吨/年甲基亚磷酸二乙酯中间体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000吨/年三氯吡啶醇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2352066

地    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5000吨/年甲基亚磷酸二乙酯中间体技改扩能项目

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

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对老厂区已建成的草铵膦生产线甲基亚膦酸二乙酯制备工段主要生产装置进行改、扩建,以实现甲基亚膦酸二乙酯生产规模扩大至25000吨/年,副产氯化铵20000吨/年,副产30%盐酸45000吨/年,新建1套亚磷酸提浓装置和1套硫酸铵提浓装置用于对工艺过程副产的亚磷酸母液、硫酸铵母液进行精制提纯,预计可得到副产品70%亚磷酸3000吨/年,硫酸铵1400吨/年。拟对老厂区现有的固废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20%回收盐酸3600吨/年,其中20%回收盐酸全部自用于草铵膦生产线草铵膦制备工段,不作为产品外售。

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废气。为防止和减少施工期间废气和扬尘的污染,施工单位应加强统一、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纳入本单位环保管理程序。在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围挡或者围墙;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措施;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沙石等要及时清运。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进行施工作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临时性的废弃物堆场,应当设置围挡、防尘网等。

(二)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依托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新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协议排放浓度后排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渠江。

(三)噪声。工程在施工时,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施工中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防止机械噪声的超标。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为一般固废,设置临时堆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表面采用篷布遮盖,产生的建筑垃圾送相应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处置应符合《广安主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广安府办规〔2022〕11号)相关规定。不得将有毒有害垃圾、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园区环卫统一收运、处置。施工期装饰工程产生的废油漆桶,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集中收集暂存场内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内,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收运、处置。施工过程更换的废弃设备、工艺管线为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外售相关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再利用。若施工过程沾染了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原辅料,则需按固废鉴别通则要求识别废弃物属性后,再按要求进行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36-4#装置产生的纯化解析气(G1-1-1)、脱水再生气(G1-1-2),直接作为燃料送综合焚烧炉焚烧处理;36-1#、36-2#、36-3#装置产生的不凝气(G1-1-3~G1-1-5),采用“二级酸洗塔+碱洗塔”预处理后,净化尾气送综合焚烧炉焚烧处理,MDP加热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30m排气筒排放;37#装置产生的废气(G1-2-1~G1-2-6)经不凝气吸收净化系统(“二级酸洗塔+一级碱洗塔”)预处理后,送综合焚烧炉焚烧处理;亚磷酸提浓装置产生的不凝气依托17#装置二级碱洗塔预处理(单塔净化效率不小于90%),送RTO焚烧系统处理;硫酸铵提浓装置产生的不凝气(G3-1-1)经“碱洗塔+水洗塔”预处理后,送RTO焚烧系统处理。技改后固废处理站综合焚烧炉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氮+湿式急冷+活性炭吸附+三级水洗塔+碱洗塔+洗涤塔+湿式电除尘+烟气加热”工艺处理,经处理后的烟气经1根50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定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LDAR),以36-1#~36-3#装置、9#装置、8#装置、亚磷酸提浓装置边界外200m,36-4#装置、37#装置、硫酸铵提浓装置、固废处理站边界外5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脱附废水、碱洗塔废水、水洗塔废水;依托老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新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协议排放浓度(协议中未规定的污染物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三级标准执行,硫酸盐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标准限值管控)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新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渠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主要的噪声源有引风机、真空机组及各类泵等机械设备,噪声值在75~95dB(A)之间,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措施后,昼夜间各厂界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吸附剂返回供应商再生循环利用;36-1#、36-2#、36-3#装置、37#装置产生的蒸焦破解液,以及8#装置产生的釜残废液等危险废物送固废处理站综合焚烧炉焚烧处置;其余危险废物均采用专用容器或包装材料包装后贮存固废库房,定期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涉及的36-4#装置、36-1#~3#装置、37#装置、9#装置、8#装置、17#装置、16#装置、4#装置、1#酸碱罐区、1#原料、产品罐区、2#库房、64#固体库房、56#固体库房、RTO-1#炉、RTO-2#炉、污水处理站、固废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均为重点防渗区,已按要求采取“HDPE膜+防渗混凝土”防渗,综合渗透系数≤10-10cm/s;依托公辅工程配电室、锅炉房/制水站、循环水站、冷冻、空压站等均为一般防渗区,采用防渗混凝土浇筑地面,渗透系数≤1×10-7 cm /s;依托办公生活配套设施、冷却水循环系统和液氮站等为简单防渗区,地面已按要求采取了混凝土硬化并作防水处理。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位于园区内,项目针对各类污染物采取了对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生产区的泄漏、火灾和爆炸,以及环保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的事故性排放环评要求,企业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各项安全防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若一旦发生事故,则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判断风向、及时对下风向的敏感点发布警报,并组织附近群众在短时间内按拟定的逃生路线进行撤离和疏散。项目建成后应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评建议,企业定期组织应急事故演练和应急事故防范和控制措施学习,加强员工风险意识。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同意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407-511624-04-01-793316】FGOB-0024号),同意项目建设

2

10000吨/年三氯吡啶醇钠建设项目

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

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在广安利尔新厂区现有600亩地块内建设1条10000吨/年三氯吡啶醇钠生产线及配套公辅工程设施,生产规模10000t/a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对策措施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房屋装修阶段油漆废气。项目通过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并封闭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等扬尘防治措施,其产生的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所有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须均采用满足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施工机械,降低尾气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在装修油漆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施工单位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减少施工期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

)施工期地表水影响及对策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地生活污水、地坪设备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搅拌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场地洒水,不外排。通过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可以作为中水回用或用作洒水抑尘,池底泥沙作为固废运往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废水严格禁止随意排放。施工区生活污水输送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水环境无明显不良影响。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为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交通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由施工作业机械产生。为减缓拟建项目施工噪声影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远离周围敏感目标,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采取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按照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在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屏障。对长期工作在强噪声工作岗位的施工人员,上岗时须佩戴耳塞等防护工具,并实行定时轮换制度。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及对策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工程产生的建筑废料、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施工废物一般是碎石、碎砖、砂土和失效的混凝土等,这部分废弃物在施工过程中应充分回收利用,或填坑平整低洼地,或用于铺路,物尽其用。装修垃圾部分回用或收集后外售,剩余部分定点堆放由施工方清运。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反应废气经冷凝后依托已建的RTO焚烧系统(RTO-4)采用“碱洗+水洗+RTO焚烧+急冷+碱洗”处理后通过80m高排气筒排放。

  •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含高盐的过滤废水W2依托利尔化学老厂区高盐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多效蒸发+离心结晶”预处理后与MVR蒸发废水W1、干燥冷凝废水W3、循环水站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低浓废水依托利尔化学老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渠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措施后,控制噪声值在75dB以下,根据影响预测,昼夜间各厂界影响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高盐废水蒸发除盐预处理产生的废盐、设备保养维修过程产生废矿物油废油桶和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盐、废矿物油和废油桶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分类处置后,符合环保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依托的100#装置资源化车间、酸碱罐区、事故池均进行重点防渗,空压站、冷冻站和11#丙类库房进行一般防渗,采取的地下水防治措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故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位于园区内,项目针对各类污染物采取了对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废水收集依托储运项目建设的2000m3事故废水收集池、2000m3的初期雨水池以及雨污切换装置,厂区在最高处设置风向标。酸碱罐区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积不低于其中最大罐体积。本评价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安评、设计和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提出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最大化地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隐患。同时评价提出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和修订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

、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407-511624-04-03-571921】FGQB-0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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