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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4-05-10
  • 发布日期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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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11 00:00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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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安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传染病防治医院)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2352066

地    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安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传染病防治医院)

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A01-1号地块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经准时代认证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7333.00平方米,项目包含以下内容:门急诊住院综合楼、感染住院楼、呼吸科住院楼、发热门诊、感染门诊、后勤综合楼、行政办公楼、食堂、制氧站房、污水处理站及地下室及室外附属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49986.92平方米,项目总计规划床位数为480床,其中门急诊住院综合楼330张,传染病区床位 150张(呼吸住院楼 50张,感染住院

楼100张)。本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在物料、建渣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离开工地前,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施工场地现场设置排水网络,并设沉淀池,收集循环使用。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并对堆场以毡布覆盖,开挖出的土石方设置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放,堆放整齐,挂有定型化的标牌。针对汽车尾气,通过车辆限速降低影响,使用尾气达标车辆。在后续施工过程中还应采取以下废气防治措施:①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避免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②施工过程中,楼上施工产生的建筑渣土,不许在楼上向下倾倒,必须运送地面;③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施工;④环评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运输车辆保持清洁,不得沿途洒落。同时材料运输车辆应避开人车流量高峰时间,不进入城区,做到文明施工。⑤施工期内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燃料的利用率。⑥装修阶段选用的涂料及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尽量使用水溶性乳胶漆等环保油漆及涂料,油漆使用完后,油漆桶及时清运、处理,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⑦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4号)、《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相关要求,全面督查场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等相关要求,确保项目施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噪声。根据现场调查,建设单位针对施工期噪声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严禁高噪声设备午间作业。③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装卸、搬运木材、钢材等严禁抛掷,材料运输车辆进场由专人指挥,厂内运输车辆实施限速、禁止鸣笛。④施工运输车辆按照有关部门同意的运输路线行进,运输时间避开居民进出高峰期,同时严格限速、限载管理,禁止鸣笛。⑤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中间。⑥施工前进行了公示,施工单位在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在后续施工过程中还应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①定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噪声污染。②后续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必须事先征得周围居民同意,向当地管理部门申报。③施工单位应做好噪声控制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④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电话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三)固体废物。根据现场调查,建设单位针对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场地剥离的表土进行单独堆存,布设密目网覆盖措施,并设置临时排水、临时沉砂、临时拦挡、撒播草种。表土用于院区覆土绿化。②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分类回收,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随地丢弃;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在后续施工过程中还应采取以下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①装修过程中会产生装修垃圾,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废料(如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应通过分类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装修垃圾不能随意倾倒,而应用编织袋包装后清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装修中用到的废弃涂料容器、环氧树脂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单独设置收集并做好防护措施,待施工完成后统一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②设备安装过程会产生废包装材料,可回收的(如废弃纸箱等)应通过分类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不能随意倾倒,应用编织袋包装后清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

(四)废水。根据现场调查,建设单位针对施工期废水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施工场地内建有沉淀池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运浆容器和搅拌用具冲洗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②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小部分在项目区内进行清洗和修理所产生的含油废水或废弃物,用容器收集,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以防止油污染。机械保养冲洗水、含油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③项目施工区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在后续施工过程中还应采取以下废水防治措施:①项目施工区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后罐车清运至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污水处理厂。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病区通过机械通风、紫外线消毒灯方式降低空气中的含菌量。本项目为“平疫结合”医院,本项目“平疫结合”区为病区(1#楼发热门诊、2#楼感染门诊、3#楼门急诊住院综合楼、5#楼呼吸住院楼、6#楼感染住院楼)。为及时应对疫情发生的突发性,本项目“平疫结合”区各楼栋均设置独立净化空调系统,送风经过粗效、中效、亚高效三级过滤器处理,排风经过高效过滤器过滤处理后经过各楼栋专用风道引至楼顶排放。疫情期间需要提高过滤器更换频率。平时状态检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收集过滤后于3#门急诊住院综合楼裙房楼顶(18m)排放,疫情期不排放。平时状态中药煎煮异味通过微负压集气系统收集通过3#门急诊住院综合楼裙房楼顶经活性炭处理后(18m)排气筒排放,疫情不排放。平时状态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食堂楼顶(13.2m)排放,疫情不排放。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院内建设污水处理站,地上一层为设备间,地下一层内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位于院区东南部,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应急事故池、污泥贮存消毒池等,设计处理能力为700m3/d,工艺流程为:“预消毒脱氯+二级生化+消毒”的处理工艺。根据《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平疫结合”可转换病区建筑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0]663 号)中5.4.1“平疫结合”区的污水处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2.处理工艺应当采用双级强化消毒工艺。本项目“平疫结合”区为病区(1#楼发热门诊、2#楼感染门诊、3#楼门急诊住院综合楼、5#楼呼吸住院楼、6#楼感染住院楼。)平时状态:病区(平疫结合区)污废水单独设置排水管,先经预消毒池消毒后,再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污水处理站。非病区办公生活污废水室内合流,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污水处理站,食堂废水经单独隔油池处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污水处理站。病区空调的冷凝水应当分区集中收集,并采用间接排水的方式排入污废水系统统一处理,杜绝空调冷凝水随意排放,造成污染。疫情状态:各类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预消毒+脱氯+化粪池+格栅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排入木桥河最后汇入渠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来往病人就诊活动产生社会生活噪声属低噪声源,其源强为50~60dB(A),其主要通过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设置提示标语,院内禁止喧哗、吵闹,可有效避免对住院病人的休息和周边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交通噪声主要来自进出车辆,机动车噪声值一般在60~75dB(A),其为间歇性噪声,在采取车辆限速、禁鸣喇叭等管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同时,医院内禁止车辆鸣笛,严格规范车辆进出秩序,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医院主要噪声源来自污水处理设备、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各设备噪声源强值在70~90dB(A)间。项目设备运行噪声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较强噪声源设备设隔音罩、消声器,操作岗位设隔音室;③震动设备设减振器或减振装置;④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落料、振动噪声,风管及流体输送注意改善其流畅状况,减少空气动力噪声;⑤总图合理布置,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利用距离衰减。通过一系列噪声综合治理后,使生产线设备噪声值降低了10~25dB(A),尽可能地减少了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厂内不暂存;中药药渣设置有专用容器储存,收集后委托回收处置;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定期更换;餐厨垃圾收集后暂存于专用收集桶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地坪采用防渗混凝土处理,具备防风、防雨、防渗、防流失等功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医院应建立一般固废储存档案。应将入场的一般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等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医疗废物、传染病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栅渣、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经专用塑料收集桶、收集袋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垃圾暂存间内,并根据危废种类和性质采取分区分类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及时收集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规范毁形、浸泡后,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项目使用防渗漏、防抛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医废暂存间。运送工具在使用后应当在医院内部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贮存在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间,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d。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要有相应的防渗漏、防泄漏、防雨淋、防扬散等防护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运输、焚烧、最终处置:由专用运输车辆运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最终处置。除以上外,环评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减少垃圾收运及储存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项目将产生的废紫外灯管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废过滤介质为危险废物,其危险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项目将产生的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脱水后的污泥通过密封容器装运,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分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医废暂存间、柴油发电机房(含储油间)。一般防渗区:包括门急诊及住院大楼、液氧站等其他非重点防渗的区域。简单防渗区:门卫室、医院道路等,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项目减少有害原料的使用,污水管道、设备、污水收集设施均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项目运营过程中,在医院污水处理站下游布设一口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如发现水质异常,立刻采取有效措施(如采用水动力隔离技术)阻止污染物的扩散迁移,将地下水控制在局部范围,避免对医院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广安发改〔2020〕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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