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岳池仁安药业扩建212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EDTA系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0万吨/年硫磺制酸及余热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2336143
地 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岳池仁安药业扩建212车间项目 |
广安市岳池县岳池经开区 |
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丽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新增劳动定员45人,年运行时间339d,考虑到检修停产等因素,年生产时间350d计。实行三班运转工作制。在2#厂区危险品库与机修间之间扩建212车间,生产产品:卡铂 500kg/年、硫酸长春新碱2kg/年、依托泊苷 50kg/年。212车间规划为3层建筑,建筑占地面积993.38平方米,建筑面积 4099.32平方米含设备房)。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与现有工程产品无关联,生产线与现有工程不共用。本项目内3种产品需共用部分设备,3 种产品不同时生产,生产完一种再生产下一种产品。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279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施工期废气。为防止和减少施工期间废气和扬尘的污染,施工单位应加强统一、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纳入本单位环保管理程序。在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围挡或者围墙;在施工工地出入口内侧安装车辆冲洗设备,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保持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及其周边一百米以内道路的清洁;对施工工地的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等区域进行硬化,并采取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施工工地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措施;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沙石等要及时清运。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进行施工作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采取覆盖措施,粉末状材料密封存放;机械剔凿作业时采取局部覆盖、喷淋等防尘措施;及时清运作业中产生的装修装饰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施工单位应暂时停止土方开挖,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运输沙、石、水泥、剩余弃土、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必须实施封盖严密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实行封闭坚持文明装卸。严禁抛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处置。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进行保存。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堆放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物料堆场、露天仓库应当划分物料堆放区域与道路的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物料堆放区域和道路整洁,并且硬化场地地面;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废渣、建材等,应采用防尘网或防尘布覆盖,必要时采取喷淋处理;采用围挡或者其他封闭仓储设施,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设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临时性的废弃物堆场,应当设置围挡、防尘网等;长期性的废弃物堆场应当加以覆盖,并在场地四周种植植物或者砌筑围墙。 (二)废水。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不得在厂内进行机械及车辆清洗。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提前厂区现有化粪池、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工程在施工时,其主要噪声源设备,如搅拌机、钢筋加工、切割、钢模板库等,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施工中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防止机械噪声的超标,特别是禁止打桩机、推土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加强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避免运输车辆堵塞而增加的车辆鸣号。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开挖的土石方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扬尘的产生。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并进行密闭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以及不能回填的废渣,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为确保废弃物处置措施落实,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与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签订清运合同时,应要求承包公司提供废弃物去向的证明材料,严禁随意倾倒。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212车间含卤代烃废气:经“酸洗+碱洗+水洗+二级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引入RTO装置区经“碱洗+水洗+RTO(蓄热式热力燃烧)+冷却塔+碱洗塔”处理后经50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212车间不含卤代烃废气:在车间设置1套“酸洗”预处理后引入RTO 装置区经“碱洗+水洗+RTO(蓄热式热力燃烧)+冷却塔+碱洗塔”处理后经50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非洁净区收料粉尘:车间设置1套高效过滤器(去除效率≥99.9%)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33)达标排放;洁净区粉尘经高效过滤器处理后经引至DA033排放。危废暂存间新增废气依托现有“碱洗+次氯酸钠洗+水洗+UV 光解”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32)达标排放;两座污水站好氧段废气依托老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碱洗+次氯酸钠洗+水洗+UV+25m高排气筒(DA013)达标排放;两座污水站预处理段及厌氧段废气依托新污水站废气预处理设施“碱洗+次氯酸钠洗+水洗”后引入RTO装置区经“碱洗+水洗+RTO(蓄热式热力燃烧)+冷却塔+碱洗塔”+50m 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质检废气经101车间“碱洗+水洗”预处理后引入RTO装置区经“碱洗+水洗+RTO(蓄热式热力燃烧)+冷却塔+碱洗塔”+50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针对厂区无组织排放,结合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及嗅阈值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次评价以212车间划定50m卫生防护距离。该防护距离内无住户、学校、医药、食品厂等环境敏感点。 (二)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高浓废水、高盐废水、低浓度废水。本项目对废水进行分类处置。高盐废水:进行蒸发预处理,高盐废水刮板浓缩后冷凝污冷水进入高浓废水预处理设施。高浓废水:高盐废水蒸发后冷凝污冷水与高浓废水、难降解废水一起进入高浓废水预处理装置经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后续生化处理装置。低浓废水处理单元:预处理后的高浓废水与低浓废水一起进入调节池,进行后续生化处理。本项目生化处理采用“两段 ABR 厌氧+二级接触氧化”工艺。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一原料药制造》(HJ858.1-2017),纯水制备废水经中和后经总排口与其他预处理达标废水一起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废水处理达与城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协议的纳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依托的现有工程:本次依托的污水管网、污水井、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危险品库、丙类仓库、罐区、泵区、装卸区等已采取重点防渗;依托的其他公用工程已采取一般防渗。212车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厂区目前设置的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点位满足项目需求,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定期对土壤、地下水进行监测。 (三)噪声。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项目周边主要分布为工业企业及园区道路。目前场地周边主要噪声为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噪声,本项目正式投产后主要产生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产生高噪声的设备主要为离心机、风机、各类生产用泵、洁净车间风机等。通过采取选择低噪设备、优化布置、设隔声消声措施,减振装置等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将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一般固废为包括纯水站废渗透膜等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洁净空调进风滤芯、清洗干净后的报废设备及管道外售废品回收站;RTO 检修更换的防腐浇注料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依托2#厂区已设置危废暂存间1间,地面为重点防渗,在不改变目前储存量的情况下,项目建成后每5天清运一次;厂内危险废物的贮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严格执行。 (五)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选址于四川省广安市岳池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本项目土壤环境各监测点中,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预测分析了项目开展对预测范围内土壤环境影响,建议企业做好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及检修,严格做好三级防控和分区防渗,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从多方面降低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针对可能造成的土壤污染,本项目从源头控制与过程控制均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并提出了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 (六)环境风险。本项目属于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项目,涉及诸多危险物质,存在环境风险。本项目依托的储罐、危废暂存间未改变最大储存量,只增加年周转量,现有风险防范措施能满足需求;本项目新增的危险品库、丙类库房内风险物质种类,本次对现有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因此本次环境风险评价主要针对目 212 车间、危险品库等进行分析。所有敏感点处氯乙酰氯、光气、CO 均未超过毒性终点浓度终点-1,凤凰山村等几处关注点处氯乙酰氯、光气、CO超过毒性终点浓度终点-2,但各关心点处人员在无防护措施条件下受到伤害的可能性为0。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认为,项目存在一定风险,风险事故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环评要求,企业须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物料燃爆事故发生;同时若一旦发生事故,则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判断风向、及时对下风向的敏感点发布警报,并组织附近群众在短时间内按拟定的逃生路线进行撤离和疏散。项目制定了较为周全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环评建议,企业定期组织应急事故演练和应急事故防范和控制措施学习,加强员工风险意识。并且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控,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之内。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岳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308-511621-07-02-336989】JXQB-0376号)。 |
2 |
EDTA系列项目 |
广安经开区新桥工业园区 |
广安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化工园区诚信化工一厂区,占地面积488.25平方米。本项目主要新建EDTA系列车间,内设EDTA-2Na和EDTA-4Na两条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并扩建中心配电室;以现有EDTA车间的中间产物EDTA四钠液(65000t/a)为原料,可形成年产2.3万吨EDTA-2Na或1.8万吨EDTA-4Na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72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施工期废气。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范畴,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做到“六不开工”和“四个100%”,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挡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完善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场不开工、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不开工;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工程车辆(含施工、运输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密封率100%;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到位;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围挡与防溢座之间应当闭合。对工程材料、沙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密闭处理。在工地内堆放的应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5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根据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筑施工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物拆除、加强喷淋清扫等,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和成品灰,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工程场地内应当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等。施工单位应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m范围内的整洁。本项目拟在施工场址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及沉淀池。建筑工程工地出入口5m范围内应用砼、沥青等硬化,出口处硬化路面不得小于出口宽度;施工现场内主干道及作业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内其他的施工道路应坚实平整,无浮土,无积水。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必须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存放等临时性措施;建筑工程停工满1个月未进行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工地内的裸露地面采取硬化、覆盖、绿化或者铺装等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施工单位应停止土方等易产生扬尘作业的建设工程。工程高处的物料、渣土、建筑垃圾等应当用容器垂直清运;施工扫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运送城市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持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件,并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垃圾、渣土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实施密闭化运输并保证物料、垃圾、渣土等不外露;运输车辆应在除泥并冲洗干净后驶出作业场所。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机械设备和车辆。施工机械使用清洁能源,不得使用国四及以下汽、柴油;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机械设备和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加强对施工机械、施工进程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施工机械工作时尽量保持基础稳定,避免机械振动产生扬尘。控制车速,使用清洁能源。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控制车速,燃油车辆和施工机械做好维护保养,使用无铅汽油或柴油,禁止出现冒黑烟现象。 (二)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管道送入公司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及沉淀池,收集各类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得直接排放。沉淀池的废渣与建筑垃圾一起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临时沉淀池在施工结束后,按工程需要填平,作为厂区设施用地或覆土绿化。 (三)噪声。为减小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拟采取以下措施:制定严格合理的施工计划,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组织施工,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合理安排工期,所有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应安排在日间非休息时段,打桩机等夜间禁止使用。事先公告施工状况,如因施工工艺要求连续作业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以取得谅解。施工区域应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因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破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施工期需大量的土石方、原材料,往来运输车流量增加,交通噪声亦随之突然增加,特别是施工地区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车辆运输首先应根据运输路线选择周围敏感目标分布少的路线,其次应严格实施运输过程管理,敏感路段应限速,物料装卸应规范操作。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利用现有地势进行建设,开挖土方可全部用于回填。施工期产生的金属类等可回收建筑垃圾在施工场地内收集后外卖;以沙质和混凝土废物为主的建筑垃圾可以用于厂区场地平整。评价要求建筑垃圾在项目区内统一存放,堆存时设置围挡、遮盖,并及时处理。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垃圾池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理,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酸化废气采取的措施为碱吸收+水吸收净化系统,根据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特点,酸化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氰化氢、VOCs、甲醛,类比公司现有EDTA项目酸化废气处理措施,本项目通过碱吸收+水吸收产生废水,在全厂实现综合利用(喷淋废水送EDTA生产线的回收硫酸钠工序进行回收利用),得到了妥善处理。蒸发不凝气并入酸化废气采取的措施为碱吸收+水吸收净化系统,根据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特点,项目通过碱吸收+水吸收产生废水,在全厂实现综合利用(喷淋废水送EDTA生产线的回收硫酸钠工序进行回收利用)。干燥废气主要含颗粒物,类比公司现有EDTA项目酸化废气处理措施,采取了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器的多级组合处理措施。尽量采用强制送风和排风,减少无组织排放。采用密闭式反应装置,防止废气泄漏。储罐物料采用泵和密闭管道一对一输送,各使用点的进料管道设有流量计及调节阀,控制物料的进料量,实现密闭化、自动化操作。购置先进、全密封的取样器,减少取样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工艺废水大部分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的蒸发器冷凝水经脱氨膜处理系统预处理后送入公司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送入公司现有的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公司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新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渠江。根据项目建设特点,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地下水长期监测等措施,防止地下水发生污染。当地下水发生污染后,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三)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泵类、风机等。经基础减振、消音,并综合考虑隔声、围挡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因素,经预测,项目营运期南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东、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最近环境敏感点距离项目较远,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建设对其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滤棒、废离心机布袋、废除尘器布袋、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生活区设置垃圾桶、垃圾池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理,废滤棒、废离心机布袋、废除尘器布袋、废机油均属危险废物,依托一厂区现有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机油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滤棒、废离心机布袋、废除尘器布袋送入公司危废焚烧炉焚烧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在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308-511624-04-01-258829】FGQB-0108号)。 |
3 |
40万吨/年硫磺制酸及余热发电项目 |
广安经开区新桥工业园区 |
广安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工程占地面积8.9公顷,建成后年产98%硫酸40.8163万吨(折算100%硫酸为40万吨),主要建设有原料库、制酸系统、余热发电系统、成品罐区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公辅设施等。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环保投资1211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施工期废气。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范畴,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做到“六不开工”和“四个100%”,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挡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完善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场不开工、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不开工;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工程车辆(含施工、运输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密封率100%;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到位;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围挡与防溢座之间应当闭合。对工程材料、沙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密闭处理。在工地内堆放的应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5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根据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筑施工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物拆除、加强喷淋清扫等,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和成品灰,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工程场地内应当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等。施工单位应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m范围内的整洁。本项目拟在施工场址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及沉淀池。建筑工程工地出入口5m范围内应用砼、沥青等硬化,出口处硬化路面不得小于出口宽度;施工现场内主干道及作业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内其他的施工道路应坚实平整,无浮土,无积水。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必须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存放等临时性措施;建筑工程停工满1个月未进行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工地内的裸露地面采取硬化、覆盖、绿化或者铺装等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施工单位应停止土方等易产生扬尘作业的建设工程。工程高处的物料、渣土、建筑垃圾等应当用容器垂直清运;施工扫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运送城市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持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件,并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垃圾、渣土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实施密闭化运输并保证物料、垃圾、渣土等不外露;运输车辆应在除泥并冲洗干净后驶出作业场所。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机械设备和车辆。施工机械使用清洁能源,不得使用国四及以下汽、柴油;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机械设备和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加强对施工机械、施工进程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施工机械工作时尽量保持基础稳定,避免机械振动产生扬尘。控制车速,使用清洁能源。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控制车速,燃油车辆和施工机械做好维护保养,使用无铅汽油或柴油,禁止出现冒黑烟现象。 (二)废水。施工现场建立临时办公生活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及沉淀池,收集各类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得直接排放。沉淀池的废渣与建筑垃圾一起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临时沉淀池在施工结束后,按工程需要填平,作为厂区设施用地或覆土绿化。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建筑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两类。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不存在村庄等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为减小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拟采取以下措施:制定严格合理的施工计划,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组织施工,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合理安排工期,所有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应安排在日间非休息时段,打桩机等夜间禁止使用。事先公告施工状况,如因施工工艺要求连续作业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以取得谅解。施工区域应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因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破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施工期需大量的土石方、原材料,往来运输车流量增加,交通噪声亦随之突然增加,特别是施工地区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车辆运输首先应根据运输路线选择周围敏感目标分布少的路线,其次应严格实施运输过程管理,敏感路段应限速,物料装卸应规范操作。 (四)固体废物。本工程利用现有地势进行建设,开挖土方可全部用于回填。施工期产生的金属类等可回收建筑垃圾在施工场地内收集后外卖;以沙质和混凝土废物为主的建筑垃圾可以用于厂区场地平整。评价要求建筑垃圾在项目区内统一存放,堆存时设置围挡、遮盖,并及时处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存,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固硫备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引入“覆膜袋式除尘器+两级水洗”装置处理,熔硫及液硫过滤、储存产生的升华硫经密闭管道引入“两级水洗+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两股废气合并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制酸尾气中二氧化硫、硫酸雾、氮氧化物采用新型催化法烟气脱硫装置净化后,由60m高排气筒P2排放,各大气污染源的颗粒物、二氧化硫、硫酸雾排放浓度均可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中表 6 特排限值要求,其中颗粒物同时满足《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中通用行业控制要求。生产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于原料库、硫酸储罐及生产装置静密封泄露,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硫酸雾、氮氧化物。经预测,本项目实施后,厂界外不存在颗粒物、二氧化硫、硫酸雾、氮氧化物的超标点,厂界外无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二)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锅炉及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除盐水制备浓水等含盐废水经含盐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备料废气水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的化验室废水排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并进入新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制酸尾气再生废水回用于干吸工段二吸塔循环槽,不外排。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的运营对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本项目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危废处置等依据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对各构筑物进行分区防渗,正常状况下,建设项目的主要地下水污染源能得到有效防护,污染物从源头上得到控制。非正常状况下,储罐区、装置区发生泄漏会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预测污染物影响范围内不存在饮用水源井等地下水保护目标。本项目在非正常状况对地下水影响有限,在采取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等相应措施后,预测结果可以接受。 (三)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泵类、风机等。经基础减振、消音,并综合考虑隔声、围挡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因素,经预测,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最近环境敏感点距离项目较远,经距离衰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其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固体硫磺包装产生的废包装袋,除铁器产生的铁渣,液硫过滤产生的硫磺渣,转化器及制酸尾气处理产生的废催化剂,汽轮发电机等设备产生的废油,除盐水站及含盐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滤渣、废滤芯、废膜,含盐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蒸发结晶盐,综合废水处理站污泥,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化验室产生的一般废试剂瓶及废实验器皿(按操作规程清洗后)及生活垃圾等。废催化剂、废油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废油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活性炭送一厂区危废焚烧炉焚烧处置;含盐废水处理站产生的蒸发结晶盐为疑似危废,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投产后依据鉴别结论进行相应的固废管理;铁渣、硫磺渣属于一般固废,外售周边铁矿制酸企业;废包装袋、废滤芯、废膜属于一般固废,定期由外售或由厂家回收;滤渣、含盐废水处理站污泥、综合废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化验室产生一般废试剂瓶及废实验器皿(按操作规程清洗后)属于一般固废,外运综合利用或合规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垃圾池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有毒有害及腐蚀性危险物质,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建设单位采取了较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期设计、施工、运营管理过程中,在认真落实相关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在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212-511624-04-01-106709】FGQB-02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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