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安市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广安府办发〔2024〕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4年4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川办发〔2024〕21号)。结合广安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代市政府起草《广安市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初稿)》,组织相关单位对省上川办发〔2024〕21号文件进行了研究,于4月22日形成《方案》初稿。4月25日书面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最终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5月8日,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最终目标。
(二)重点任务。包括深化实施管道检验检测核查、全面开展城市燃气输配管道病害治理、扎实推进城市内长距离输气管道隐患整治、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燃气管道隐患整治、持续开展城市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城市燃气智慧监管。
(三)工作安排。包括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摸底核查阶段(2024年5月)、系统治理阶段(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6月)。
(四)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严格监督管理、抓好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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