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广安市营商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4-05-23
  • 发布日期 2024-05-23
  • 文号
  • 有效性

广安市营商环境局职能配置

发布日期:2024-05-23 14:38 来源:广安市营商环境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广安市营商环境局是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法定代表人:殷云

职务:市营商环境局局长

办公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联系方式:0826-2393188

市营商环境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

(二)协调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建设,牵头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承担全市营商环境方面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并提出建议,协调推动相关部门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政策咨询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合作交流。

(四)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转办、督办全市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统筹协调全市“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全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协调、推进、监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和行风建设。

(六)组织实施市、县、乡多级联审工作;协调帮办代办市域范围内、符合产业导向的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七)指导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市级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市级相关部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指导推进无差别综合窗口改革工作。

(八)参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发展和全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统筹“互联网+监管”工作。承担组织、指导、监督市级部门以及县乡政府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流转的职责。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添加收藏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