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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11-07
  • 发布日期 2024-11-07
  • 文号 广安府办函〔2024〕57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4家屠宰企业颁(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证牌和吊销9家屠宰企业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7 15:34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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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四川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有关规定,我市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控减屠宰企业数量,调优屠宰企业布局,整合迁建了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关停了一批生产条件差、设施设备落后的屠宰企业,有序推进屠宰行业提档升级。

经审查,岳池双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屠宰企业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决定为岳池双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屠宰企业颁(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证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详见附件1);四川省岳池县银鑫食品有限公司花园生猪定点屠宰场等9家屠宰企业不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决定吊销四川省岳池县银鑫食品有限公司花园生猪定点屠宰场等9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收回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详见附件2)。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屠宰行业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规范生产、守法经营;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私屠滥宰、无证经营、跨区域销售生猪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筑牢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用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的屏障。

附件:1.广安市颁(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证牌企业名单.doc 

      2.广安市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企业名单.doc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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