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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5-07-15
  • 发布日期 2025-08-07
  • 文号 广市农函〔2025〕156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30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08-07 09:33 来源: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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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荒地复耕管理工作的建议》(第300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您提出的建议十分中肯,我局高度重视,对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农民对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的建议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管理并利用好耕地,防止耕地撂荒是强化农村耕地利用的重要方面,也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根基。我们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各地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提升、耕地轮作休耕等政策的同时,出台一系列的地方政策来保护耕地。比如,有的地方通过免两年租金的方式,鼓励业主承包抛荒或者土壤贫瘠等土地进行粮食作物种植等。另一方面我们通过农事直通APP等实时监管各地土地撂荒等情况,督促各地政府对撂荒耕地进行动态管理。

《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因此,在今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方面,我们将加大督促力度,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执行政策。

关于“直补”补助的问题。稻谷补贴、种粮大户补贴是“谁耕种谁受益”的,也就是可以直接补贴给业主的,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补贴给具有承包经营权属人的政策性补助资金。关于撂荒地方面,按照“谁耕种、谁受益”的原则,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等政策由实际耕种者享受;流转经营的撂荒地,补贴直接补给经营主体。

二、关于“强化复耕土地流转的合法有序,流程规范,确保实效”的建议

一是建议完善农村荒地复耕管理办法,明确奖惩管理办法方面。一方面是我市出台了《中共广安市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撂荒地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中“田不低于200亩、土不低于300亩予以整治补助”等指导政策,并督促各地出台本地的撂荒地整治政策。鼓励各地对复垦后的撂荒地在复耕的新品种、新技术及农业机具等方面开展奖补和政策引导,提升农业质效。另一方面对于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整治撂荒地并复种的,可以享受专项稻谷补贴、实地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经营规模达到30亩以上的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农业项目安排上优先给予支持。部分地方出台单独政策,对开展撂荒耕地整治给资金支持。同时,明确了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如果土地流转出去,出现两年以上撂荒,可以依法终止流转合同,收回自己耕种。

二是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纠纷调解机构建设方面。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均由县级政府正式出文批准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要求受理案件,积极主动与矛盾双方沟通协调,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公正的处理。

三是在创新复耕土地流转机制方面。鼓励各地探索经验,成立流转信托公司整区域流转或者整村流转土地等,均在政策上是可行的。

四是在转移劳动力方面。我们通过建设和美乡村、发展庭院经济、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带动农民增收。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农业新型主体培育”的建议

一是加快新型职业农民方面,每年我市按照中、省的要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即高素质农民培训,选择培育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农业服务的农民和返乡入乡创业者,着力壮大农村产业的从业者群体。同时还开展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职业经理人、农村致富带头人等专项培训,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化。二是在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方面,我们通过家庭农场培育资金、专业合作社培育资金积极培育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专业合作社,解决他们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技术等难题,推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三是在加快农民合作社方面,我们在合作社示范社创建中,更加重视合作社章程建设、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着力提升合作社的运行质量。积极开展政策支持、服务指导、示范创建、规范建设等各项工作,发挥订单带动、统一销售、技术服务等联农带农作用,推动全市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共有农民合作社3420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社34家、省级示范社133家。

四、关于“加大农业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通过整合乡村振兴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等,积极开展农村土地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提高能排能灌能力,积极统筹五良”融合、农田水利工程、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等涉农项目资金,大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耕地种植条件。配套建设“五小水利工程”,统筹建设干渠、支渠、斗渠、毛渠,大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打通农业生产用水“最后一公里”,实现能排能灌,旱涝保收。二是强化农机提灌建设。结合农村机电提灌站改造建设三年行动,将有取水条件的丘陵、山区撂荒耕地区域纳入提灌建设改造覆盖范围,落实农田输配电和灌溉渠系管网,切实解决撂荒地复耕复种后的灌溉需求。同时,每年下半年我市均对各地建设农机提灌站需求进行了摸底,根据项目情况及时布局农机提灌站解决用水问题。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时,我们要求各地连片、整体布局,科学合理规划灌溉水渠、管网等,满足农田灌溉的需要。三是优化道路交通条件,按照田成方、土成型、路相连的要求,将恢复后且符合条件的耕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五良”融合宜机改造范围,推进宜机化改造。坚持依形就势、田土并重、立体调型,综合实施“小并大、薄增厚、弯改直、陡放缓、陂改梯”,全面消除“碎片土”“巴掌田”,建设“连公路、入库棚、下水地”的道路网络,全面提高农机作业通达率,促进农业生产高效流通。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耕地保护的政策宣传,进一步规范复耕土地流转,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着力完成农村基础设施,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宜粮则粮、粮经统筹,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益。

最后,感谢您对荒地复耕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0日

(联系人:肖庆生;联系电话:1888267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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