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对企业繁杂检查频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133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办理责任,认真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调研及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拟定《广安市2025年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全市涉企行政检查专项治理座谈会,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着力破解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推动涉企执法效能最大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二、主要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当前检查部门多、层次多、次数多。同时,过多的检查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重复检查、标准不一致,尤其是同一事项多部门、多层级、不同时间检查等问题,我局已采取了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理。市司法局组织涉企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权责清单,梳理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清理没有法定依据和没有实际成效的检查事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搭建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依法公示行政检查主体、事项、依据、标准及频次上限等内容,广泛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同时强化行政检查备案,组织涉企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涉企行政检查权力清单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内容包括检查事项、依据、对象、时限、频次等,要求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同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原则上未经备案的不得开展涉企行政检查。
(二)推行一体化执法检查。建立一体化执法检查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部门内部科室之间、本系统市、县之间以及部门之间在同一时段或者相近时段内对同一类检查事项或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的统筹整合,指导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科室协同、部门联合、市县联动一体化检查计划清单。如2024年市司法局整合检查事项和检查部门,汇编形成《广安市2024年度“市县联动、部门联合、科室协同”一体化执法检查指导目录》,将原先308项执法检查事项整合为130项,全市共开展一体化联合执法检查3066次,入企检查次数同比下降18.7%。
(三)推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市司法局组织涉企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行业风险等级、违法行为发生后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等标准,制定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划分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分类检查事项目录下,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等级、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划定一般检查对象和重点检查对象,实现精准差异化监管。
(四)探索建立入企扫码备案机制。指导邻水县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开展“入企扫码”试点工作,创新搭建“优商码”微信小程序,对全县148家规上企业赋予“一企一码”,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扫码备案后才能入企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线上反馈。企业通过“优商码”小程序对执法行为进行评议打分,司法局通过后台监管系统对入企检查频次进行监督。指导华蓥市司法局搭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平台,将所有涉企执法检查纳入备案范围,要求所有涉企行政执法部门于每月25日前通过该平台报备下月的入企检查计划,司法局根据报备情况对同一时限、同一检查对象的检查事项,提出整合建议,由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综合查一次”。
(五)畅通企业意见反馈渠道。市司法局建立行政执法“码上监督”平台,方便企业及群众对不规范执法行为的“扫码举报”;选取46家代表性企业设立行政执法观测点,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媒体记者及民营企业家等群体中聘任52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社会监督,广泛收集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逐利检查等涉企行政检查问题线索,认真倾听企业对改进行政检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司法局将持续围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推行“亮码入企”。市司法局督促指导涉企行政执法部门树立“凡检查必登记、凡入企必亮码”的程序意识,在开展入企检查前,通过“天府入企码”信息平台上传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依据、任务来源及单位负责人同意情况等相关信息,申领“入企码”进行登记,实现行政检查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积极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市司法局指导涉企行政执法部门以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发展为契机,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重点涉企执法领域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智能分析和风险预警体系,积极推行“不见面检查”,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探索建立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在分类检查事项目录下,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等级、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探索实施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除涉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等突发应急事件,以及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情形外,对重点诚信守法经营企业设立企业生产经营“无扰期”。
广安市司法局
2025年5月22日
(联系人:史向荣 1816012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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