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广安经开区商经局、高竹新区经信主管部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市级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广安市工程技术类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满足职称评审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全市选拔广安市工程技术类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有效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职责
批准入库的评委会专家,可参与广安市工程技术类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每年度评审工作需要,随机抽取专家参加评审活动,对相应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对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
二、入库专家推荐范围
本次入库专家主要推荐普通工程技术类专家。评委会专家专业技术职称需符合机械工程类、能源电力类、电子信息工程类、煤矿工程(矿山工程)类、化工工程类、轻工工程类、材料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主要专业如下:
(一)机械工程类包括: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仪表、设备工程等相关专业;
(二)能源电力类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新能源发电技术、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三)电子信息工程类包括:电子信息专业、通信装备与系统、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电子系统工程、电子专用设备、电子仪器与测量、电子元器件、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等相关专业;
(四)煤矿工程类包括:采矿业、矿建、地质测量、矿山通风、选矿、矿山机电、矿山火工专业等相关专业;
(五)化工工程类包括: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等。有机化工专业包括炼油、石油化工、医药、精细化工、轻化工、煤化工、橡胶工业、生物化工等相关专业。
(六)轻工工程类包括:制浆造纸、轻工产品开发设计与制造、食品生物工程、酿酒工程、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家具工业、粮油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等。
(七)材料工程类包括:金属材料专业(高性能金属材料、材料表面工程、超硬材料、先进纤维材料等)、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陶瓷、耐火材料、玻璃、水泥、新型建筑材料、复合材料、玻璃纤维、人工晶体及制品等)、高分子材料专业(环境材料、纳米材料、高分子合成、聚合物成型制备工程、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医用材料等)、电子信息材料专业(半导体微电子材料、光电子材料、电子陶瓷材料、磁性材料、光纤通信材料、存储材料、压电晶体与薄膜材料、绿色电池材料等)。
三、入库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具有本职称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四)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能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声誉;
(五)入库专家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四、推荐程序
自愿申请、逐级推荐。专家本人填写《广安市工程技术类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交所在辖区经信部门审核推荐,市经济信息化局审查通过后入库。
五、报送要求
按照行政区域属地原则推荐中(初)级评委会专家。各县(市、区)经信局,广安经开区商经局、高竹新区经信主管部门负责从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10月16日(星期五)将联系人姓名电话反馈市经济信息化局人事法规科;广安技术职业学院、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从本单位或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推荐单位请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广安市工程技术类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广安市工程技术类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盖章纸质件一式两份(含电子版)、2寸个人证件照2张和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证书原件由所在辖区经信部门审核)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报送至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安市广安区兴安下街18号人事与政策法规科403室,联系人尹超,电话:18728665595,0826—2362022,邮箱:386402413@qq.com)
附件:1.广安市工程技术类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广安市工程技术类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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