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持续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发现如下突出安全隐患,现予以曝光。请各地各单位(学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
检查点位:四川省华蓥职业技术学校(古桥校区)
具体隐患:1.校门口硬质防冲撞设施设置不规范,无升降柱或防撞墩/隔离墩等,拒马未采取临时固定措施;2.学生宿舍大门夜间锁闭,紧急情况下无法快速开启;3.学生宿舍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者具有联网功能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隐患1图片:

法规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中规定,学校大门外应设置拒马、隔离墩、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整改措施:按照高度不低于0.5m、间距不大于1.2m的标准,立即设置升降柱(防撞柱)或固定式石墩(水泥墩);如同时设置据马,应遵循高度>1m,管材厚度>3mm的标准,并能临时固定以形成稳定结构。
隐患2图片: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整改措施:1.在消防部门指导下,安装符合现行消防规范的替代设施,优先选用具备断电自动开启功能的磁吸式防火自动门,确保紧急情况下无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可从内部快速开启,且门体完全开启后不影响疏散通道有效宽度;2.加强对宿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隐患3图片:

法规依据:《四川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第二章第六条第4项“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及防烟排烟系统等,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学生宿舍或午休室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具有联网功能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
整改措施:12月底前,完成学生宿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具有联网功能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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