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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09:22 来源: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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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发展和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3〕10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3〕13号)等相关规定,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持续深化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反映发展改革工作成果,切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展改革系统重大活动、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5。其中,在月度预算执行情况模块发布99条,公示公告32条,发布政策解读5条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高质量发展、区域合作、县域经济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和各项改革创新等方面工作的信息公开27加大省市相关收费目录清单和核定调整政府定价权限范围内价格公开力度。出台了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广安市2023年度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制定了《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广安主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按要求公开了《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及时将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以及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上公布,2023年公布39个项目办事指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已答复6件,按期答复率1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栏目集中向社会发布,2023年我委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13件,现行有效7件。网站信息发布严格履行领导审签制度,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发布信息,同时明确1名信息专职人员负责网站维护、管理、监测工作。其中,重大信息、敏感信息上报主要领导审定后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平台管理,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文件解读、通知通告、活动信息、运行情况等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监督救济等进行更新,指南内容更加全面规范。定期对信息公开专栏各栏目进行自查,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关系,加强政府信息拟制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和公开前的保密安全审查力度,防止失泄密行为发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年初制定各科室目标任务,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并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等制度。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3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度,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不高、公开内容不够充实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充实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公布群众关心、关注的发展改革系统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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