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X2SC202109120178 | 岳池县罗渡镇污水处理厂无相关应急措施,2021年渠江多次爆发洪水,导致罗渡镇污水处理厂被淹,而该污水处理厂并没有任何应急措施,被淹的20天内场镇每天产生的2000方污水直排渠江,污染环境;同时岳池县的各个乡镇农村聚集点的污水处理厂从未运行,生活污水直排乡村沟渠,有的地方只修了化粪池,污水沉淀后直接流进田地里,污染农田。 岳池县 | 岳池县 | 水 |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3日,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罗红云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广安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案件督办组李春虎率队到现场督导。经调查,情况如下 : (一)关于“岳池县罗渡镇污水处理厂无相关应急措施,2021年渠江多次爆发洪水,导致罗渡镇污水处理厂被淹,而该污水处理厂并没有任何应急措施,被淹的20天内场镇每天产生的2000方污水直排渠江,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7月11日,受渠江上游巴河流域大暴雨、特大暴雨影响,渠江广安段遭遇20年一遇特大洪水,形成渠江流域2021年第1号洪水。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7月11日12时00分启动了Ⅰ级防汛应急响应。由于罗渡镇地处渠江下游,根据广安水文局初步预报,7月12日8时左右洪峰抵达岳池县罗渡镇,洪峰水位225.8米,涨水25米,超保证水位3.5米,届时罗渡镇场镇将大面积被洪水淹没。 7月11日,接到响应通知后,为尽可能降低洪峰过境对罗渡镇污水处理站的影响,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赓即电话通知了罗渡镇、广安市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启动了《广安市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版),该厂主要负责人组织综合部、化验室、设备维修部、乡镇管理部等人员立即带队前往罗渡镇污水处理站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具体分为3个抢险小组,分别对厂内生产物资、药品药剂等轻型物资及控制柜、搅拌器、发电机电瓶、加药器、减速机、电机等核心设备进行了紧急转移,并将厂内储存的脱水污泥转运至遂宁时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妥善处置,极大限度的降低了国有资产损失。7月12日8时左右,洪峰到达罗渡场镇,实际水位约为224米,净涨24米,超保证水位2米,罗渡镇污水处理站三楼及以下被洪水淹没。7月13日下午,洪水退去后,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赓即督促指导罗渡镇和广安市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罗渡镇污水处理站应急抢修小组,及时开展罗渡镇污水处理站清淤、冲洗、消毒、设备维修等工作,全力保障设备尽快恢复使用。7月14日至7月21日,广安市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快恢复培养活性污泥,并逐步恢复进水调试,7月22日整个处理系统恢复正常,出水实现达标排放。 9月6日渠江流域干流生成2021年2号洪水,洪峰水位223.2米,洪水涨幅23.2米,超保证水位1.2米(警戒水位219米,保证水位222米)。9月7日洪水退去,本次洪水实际造成罗渡镇污水处理站一楼以下被淹;9月8日广安市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对厂区进行清淤、冲洗、消毒、设备维修等工作;9月9日系统恢复正常,出水实现达标排放。 同时,根据2021年8月份罗渡镇污水处理站进水流量计显示,罗渡镇污水处理站日均处理生活污水不足1200立方米,且洪水期间罗渡镇场镇近一半区域被淹,该区域居住人口也全部转移,场镇相应生活污水产生量也大大减少;另罗渡镇污水处理站恢复培养活性污泥期间,已逐步接纳场镇生活污水作为培养基础进行污水处理。 综上,罗渡镇污水处理站有《广安市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版),且在遇洪时采用了抗洪应急措施。故“该污水处理厂并没有任何应急措施”不属实。罗渡镇污水处理站被淹的具体停运时间为7月11日—7月14日、9月6日—9月8日,停运期间,场镇内污水不能收集,故“被淹的20天内场镇每天产生2000方污水直排渠江”部分属实。 (二)关于“岳池县的各个乡镇农村聚集点的污水处理厂从未运行,生活污水直排乡村沟渠,有的地方只修了化粪池,污水沉淀后直接流进田地里,污染农田”的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我县共修建了21座乡级和二级场镇污水处理站,7座农村聚集点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朝阳街道牛王庙污水处理设施因设备故障未正常运行,污水暂存在化粪池内,其余21座乡级和二级场镇污水处理站、6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收集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外环境。故“岳池县的各个乡镇农村聚集点的污水处理厂从未运行,生活污水直排乡村沟渠”部分属实。全县27个乡镇(街道)的674处化粪池+人工湿地(净化槽)及配套管网均正常运行,生活污水经三级沉淀后用于附近的农户进行资源化利用(浇溉农田、林地等)。故“有的地方只修了化粪池,污水沉淀后直接流进田地里,污染农田”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岳池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罗红云同志;岳池县委常委提名人选、政法委书记刘永红、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责任人:岳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提名人选、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尹守斌、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局长游辉宇、岳池县罗渡镇党委书记周礼成、岳池县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勇;岳池县各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 (一)关于“岳池县罗渡镇污水处理站无相关应急措施,2021年渠江多次爆发洪水,导致罗渡镇污水处理站被淹,而该污水处理厂并没有任何应急措施,被淹的20天内场镇每天产生的2000方污水直排渠江,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全力抢修,罗渡镇污水处理站分别已于2021年7月22日、2021年9月9日恢复生产,根据2021年9月7日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全县污水处理厂(站)监测情况的报告(岳环〔2021〕95号)及近日在线监测显示,罗渡镇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为进一步提升罗渡镇及广安市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站的运管效能,推动罗渡镇污水处理站高效稳定运行,在后续工作中,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强化运行管理,切实加大对运维单位的监督力度,督促运维单位严格按照年初、培训计划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突发事件应变能力。同时,将完善考核机制,尽快出台《岳池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全面加强对乡镇和运维单位的监督约束力度,全力保障我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出水稳定达标。 (二)关于“岳池县的各个乡镇农村聚集点的污水处理厂从未运行,生活污水直排乡村沟渠,有的地方只修了化粪池,污水沉淀后直接流进田地里,污染农田”的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乡镇(街道)参与,分线推进工作。一是对暂存化粪池的污水进行三级沉淀后,由附近的农户进行资源化利用。二是针对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故障问题,立即安排专业人员对有故障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修,并对污水管网进行检修,栽种治污植物。将其纳入2021年环保整治项目,目前正在组织实施(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三是到2022年底,岳池县70%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有效改善,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 阶段性办结 | |
2 | D2SC202109120013 | 有人在曹家沟村6组的水库内大规模养殖鸭子,粪便直排到水库内,造成水污染,水库的水体发黑,有异味。 | 岳池县 | 水 | 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13-14日,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龙军华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有人在曹家沟6组的水库内大规模养殖鸭子,粪便直排到水库内”的问题。 经查,该养殖户杨某海于2015年租赁岳池县九龙街道金弹场村9组(原曹家沟村6组)的范家湾堰塘(非水库),从事蛋鸭、水产养殖。范家湾堰塘水面面积约30亩,用于水产养殖,投放花鲢、白鲢、鲫鱼34000余尾,同时在堰塘旁建有简易鸭棚约300平方米,用于饲养蛋鸭,现存栏蛋鸭2400余羽。该养殖场的部分鸭粪直排到简易鸭棚中,用于周边村民种植农作物;部分蛋鸭放养在堰塘内,鸭粪直排到堰塘,堰塘水兼顾用于周边村民农业生产灌溉。该问题基本属实。 (二)关于“造成水污染,水库的水体发黑,有异味”的问题 经查,因部分蛋鸭放养在堰塘内,鸭粪直排至堰塘,导致堰塘水体有一定的异味,但水体没有发黑。在现场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堰塘水面有漂浮物。该问题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责任领导: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龙军华; 责任单位: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岳池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主任雷曦、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莫如他。 (一)关于“有人在曹家沟6组的水库内大规模养殖鸭子,粪便直排到水库内”的问题。 参考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通知中“专业养殖户界定标准:2000羽≤肉鸭年出栏量<30000羽”,责成该养殖户减少蛋鸭年饲养量至1600羽以下,并规范饲养。2021年9月16日,该养殖户销售150只,减少蛋鸭饲养量150羽。(2021年10底前完成整改)。 (二)关于“造成水污染,水库的水体发黑,有异味”的问题。 2021年9月14日,该养殖户对塘中水面漂浮物进行了清理,并使用芽孢杆菌等调节堰塘水质。在后续工作中,一是督促该养殖户规范饲养蛋鸭、定期调节水质,避免污染堰塘水质;二是督促该养殖户加强日常管理,搞好环境卫生,保持水面清洁。下一步,岳池县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增强养殖业主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