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日期:2021-09-19 17:33 来源:岳池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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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2 X2SC202109080194 岳池县白玉街电力公司后面一片下水道堵塞快5年,一到夏天,臭味刺鼻。 岳池县 大气 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9日,岳池县白庙镇人民政府会同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9月10日,岳池县委书记米亮、岳池县委常委提名人选刘永红到现场督导。经调查,情况如下:
该主管道修建于2006年,总长约60米,管道直径250mm,主要收集及输送供电所旁的居民楼及旁边2栋居民楼共13户居民的生活污水。因主管道修建时主要铺设在居民的巷道和自留地下,地面四周长期堆码大量砖石,加之缺乏定期管护,导致部分管道破损、塌陷,污泥未及时清掏,造成管道堵塞,有5户居民的生活污水不能顺利排出,在破损处溢流、堆积,从而产生臭味。
基本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提名人选刘永红;
责任单位:岳池县白庙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岳池县白庙镇党委书记熊越强
一是及时清淤排污。通过吸污车和人工清掏将管道四周溢流的生活污水进行清理;二是完善雨污分流设施。将原破损、塌陷、堵塞的管道进行开挖、移除,重新安装40米U型水泥槽作为雨水管道,同时铺设66米直径300mm的波纹管作为污水主管道,将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三是集中收集污水。在污水管道末端建设二级沉淀池,收集周边13户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进入白庙污水处理厂处理,防止污水直排和溢流;四是修复破损支管网。全面排查13户居民已建成的污水支管网,对破损和连接处脱落的部位及时修复。截至2021年9月12日,已全面完成整改。五是由岳池县白庙镇人民政府加强居民生活污水管网的检查和管护,完善雨污分流设施,做好常态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着力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长期坚持)。
已办结
4 D2SC202109080016 1、石普路思源学校后面的废品加工厂,加工过程中,产生臭味,污染环境;2、广武路(距离普安镇2公里)的垃圾场长期散发臭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岳池县 大气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9日,岳池县委常委刘永红、谭锦华,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罗红云、张堂率工作专班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广安市稽查办汤才勇率队到现场督导。2021年9月10日,岳池县委书记米亮带队到现场督导。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石普路思源学校后面的废品加工厂,加工过程中,产生臭味,污染环境”的问题。
2021年9月9日,岳池县商务局会同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该站点于2014年5月8日办理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注册号:511621600484736,经营范围:非生产性废旧收购(涉及行政许可的需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该废品收购站周边约500米内无居民居住,距离思源小学约1000米。当事人采取破碎方式作业,无水洗、热熔作业,厂区内有一定的异味,厂界周边无明显异味。9月11日,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睿力环保有限公司对该废品收购站臭气浓度进行取样检测。9月13日,根据四川睿力环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大门外、厂界西南侧、厂界西南侧小路所检指标(臭气浓度)均小于1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限值20),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同时,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经营场所内库存废品较多,堆码不整齐。故群众反映“废品加工厂,加工过程中,产生臭味”属实,“污染环境”不属实。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广武路(距离普安镇2公里)的垃圾场长期散发臭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的问题。
2021年9月10日,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厂区内及周边有一定异味,属于生产废气。当日,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鑫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广安川能能源有限公司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废气进行了取样检测。9月11日,根据四川鑫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东厂界处、北厂界处、西厂界处所检指标最高值分别为13、12、1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限值(20),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故群众反映“垃圾场长期散发臭味”属实,“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不属实。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岳池县委常委谭锦华、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张堂;岳池县委常委刘永红、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罗红云;
责任单位:岳池县商务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岳池县商务局局长唐海平、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王启程;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尹守斌、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局长游辉宇
(一)关于“石普路思源学校后面的废品加工厂,加工过程中,产生臭味,污染环境”的问题。
2021年9月9日,岳池县商务局责令该废品收购站立即整改,一是清运露天堆码货物,开展厂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厂内作业分区并悬挂标识标牌,保持厂区干净整洁;三是库存有序堆码,并及时清理、定期消毒除臭;四是疏浚厂区四周排水渠,保持厂区干燥,防止雨水腐蚀货物散发异味。2021年9月13日,已全面完成整改。
(二)关于“广武路(距离普安镇2公里)的垃圾场长期散发臭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的问题。
为进一步降低生产废气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在后续工作中,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积极协助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督促广安川能能源有限公司切实抓好厂区内生产作业和生活垃圾堆放工作,督促该厂密闭转运生活垃圾,实时冲洗进料运输通道,并加强车间内通风通气及厂区内道路保洁,尽可能减少异味产生。同时,督促其按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内废气开展专业检测,确保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内,全力杜绝因厂区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情况发生。
已办结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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