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岳池经开区、县农家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岳池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列入目录的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充分征求意见建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听证会、座谈会、公众列席会议、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意见,不得仅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国有自然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领域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开展民意调查。
三、切实做好档案管理。各决策承办单位要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统一收集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决策执行、决策评估等阶段文件材料以及集体讨论决定结果等结论文件材料,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并于完成决策相关事项15日内,将决策文件材料移交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规范、资料完整,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决策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经县政府同意后进行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岳池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
附件
岳池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项目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岳池县乡村地区规划管理通则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2 |
岳池县中心城区城北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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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岳池县中心城区城西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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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岳池县中心城区站前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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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岳池县中心城区东南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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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岳池县中心城区龙湖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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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岳池县《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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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岳池县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0年) |
县卫生健康局 |
9 |
岳池县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专项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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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成都·广安生物医药协作研发基地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 |
县经济合作中心 |
11 |
岳池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
广安市岳池生态 环境局 |
12 |
岳池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13 |
岳池县配售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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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岳池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 |
县应急管理局 |
15 |
教育强县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 |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
16 |
重庆都市圈北部副中心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网规划 |
县水务局 |
17 |
岳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
县发展改革局 |
18 |
2026年县本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