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岳池县中心城区龙湖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请示》(岳自然资规〔2025〕134号)收悉。根据十八届县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岳池县中心城区龙湖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规划内容认真监督实施,加强规划管理,科学指导片区建设。
三、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规划内容,确需修改规划的,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执行。
岳池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