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岳池县龙孔镇白云村1组秦民珍住宅“3·29”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 2024-07-15 03:02
  • 来源:岳池县政府办
  • 岳池县龙孔镇白云村1组秦民珍住宅“3·29”亡人火灾事故调查组

    你组《关于批复〈岳池县龙孔镇白云村1组秦民珍住宅3·29”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岳火调查组〔202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组对事故的性质认定、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提出的处理建议。

    二、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本次火灾事故教训,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抓实整改,坚决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督促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努力保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根据《广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广安府办规〔20241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请事故涉及相关单位在收到批复之日起90日内,将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县政府,并抄送县消防救援大队。

     

    附件:岳池县龙孔镇白云村1秦民珍住宅3·29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岳池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

     

    附件

    岳池县龙孔镇白云村1组秦民珍住宅3·29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4329日,岳池县龙孔镇白云村1组发生一起居民自建房火灾,造成1人死亡,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9.9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广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检察院、县纪委监委等部门和龙孔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岳池县龙孔镇白云村1组秦民珍住宅3·29亡人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火灾事故调查组)。

    火灾事故调查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询问、检验鉴定等方式,查明了火灾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火灾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概述。

    1事故发生时间:20243291834分。

    2故发生地点:岳池县龙孔镇白云村1组秦民珍住宅

    3事故类别:火灾。

    4事故伤亡:1人死亡。

    5直接经济损失:99900元。

    (二)事故建筑概况。

    起火建筑位于岳池县龙孔镇白云村1205乡道旁,坐北朝南,南侧为院坝,北侧为205乡道,东西侧为农田。该建筑为村民自建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302.38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66.38平方米。

    起火建筑共2层,第1层从西向东依次为厨房、厢房1、堂屋、厢房2、杂物间;第2层从西向东依次为123号房间(卧室)、4号房间(厨房)和阳台,22号房间为秦民珍卧室。起火房屋1层未过火,212号房间全部过火,3号房间部分过火,4号房间和阳台未过火。整体火势由2号房间(秦民珍卧室)向两侧房间蔓延,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

    (三)建筑消防产品质量调查情况

    起火建筑内未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3291834分,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岳池县龙孔镇白云村一组一居民房发生火灾报警人谭志英称:“她在地里农耕时发现起火建筑在冒烟,听到有人在喊起火了当她赶到起火建筑北侧乡村道路时,从窗户看见屋内有火光,谭志英随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间1834分)。

    (二)应急救援情况。

    1. 初期处置情况。火灾发生后,村民秦石亮进入起火建筑内搜寻秦民珍,搜寻无果后撤出起火建筑;因现场火势较大,无有效灭火设施未能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2. 应急救援情况。2024年3月29日18时34分,岳池县坪滩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接到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调度称岳池县龙孔镇白云村一组一居民房发生火灾。岳池县坪滩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立即调派1辆消防车、7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19时02分,岳池县坪滩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现场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现场指挥员迅速组织开展现场警戒、火情侦察、人员搜救、出水灭火。在现场搜救中,发现起火住宅1层仓库内有1具尸体。19时29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此次火灾共有1人死亡。具体情况如下:秦民珍,女,1943103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512***********3427户籍地为:四川省岳池县龙孔镇白云村1,现住址为:四川省岳池县龙孔镇白云村1

    (二)经济损失情况。此次火灾造成秦民珍房屋部分受损,二楼部分房间家具、衣物等物品全部烧毁,直接财产损失折合人民币88400元;火灾死亡人员丧葬费11500元。此次火灾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9900元。

    四、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认定

    事故发生后,在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指导下,岳池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技术组及时对火灾原因进行了调查,拍摄方位照2张、概貌照38张、重点部位照10张、细目照13张,封闭火灾现场公告照1张,制作现场方位图1张,现场平面图3张、电气线路复原图1张,委托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现场收集物证进行技术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1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检验鉴定等方式,认定了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以及起火原因。

    (一)直接原因。

    起火房屋二楼秦民珍卧室电视柜区域电气线路漏电引燃周边可燃物,因起火房屋内堆放大量的棉被衣物等易燃物,造成火势蔓延扩大

    (二)间接原因

    起火建筑电气线路老化,未及时进行维修更换;起火部位处堆放大量衣物棉被等可燃物起火后,起火建筑内仅死者秦民珍一人,且秦民珍年龄较大,行动不便,不具备自救逃生和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岳池县龙孔镇白云村1组秦民珍住宅3·29亡人火灾系一起建筑内电气线路漏电引发的火灾事故。事故等级为非生产安全的一般火灾事故。

    、相关单位和个人履职情况

    (一)龙孔镇人民政府。管理组调查谈话,查阅龙孔镇人民政府相关资料。按照《中共岳池县龙孔镇委员会 岳池县龙孔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孔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和《中共岳池县龙孔镇委员会 岳池县龙孔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度龙孔镇党委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明确龙孔镇副镇长刘艳菲分管消防安全工作。202413月期间,在安排部署方面,岳池县龙孔镇人民政府先后召开了3次党委会议和7次安全生产会议对消防安全工作方面进行安排部署;在消防安全检查方面,共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9次,主要检查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等方面,20242组织全镇集中开展一次村(社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大整治行动;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利用五进活动、村级广播、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累计宣传50余次;202437日岳池县龙孔镇人民政府和岳池县龙孔小学校联合开展了一次春季安全应急演练;2024310日,龙孔镇副镇长刘艳菲带队到白云村开展了森林防灭火暨消防安全排查、宣传等工作。

    (二)龙孔镇白云村。经查阅龙孔镇白云村工作档案资料,白云村党支部书记刘勇负责全面工作并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针对白云村重点场所和村民住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定期对村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202413月期间,在安排部署方面,村党支部书记刘勇分别在131日、222日、314日主持召开了3次安全工作会议,会议中对烟花爆竹、森林防灭火、电气隐患排查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消防安全检查方面,村委会干部、驻村工作队每月开展4次针对白云村65岁以上独居老人的入户访查活动,主要检查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面,通过入户宣传、村级广播、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共开展34次宣传工作,主要宣传森林防灭火、文明祭祀、安全用火用电、秸秆焚烧等内容。

    (三)岳池县公安局坪滩派出所。坪滩派出所每周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传达学习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情况,安排部署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在日常检查和集市时都会安排相关同志对龙孔场镇学校、超市、快递站、村民住宅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202413月期间,共检查场镇超市11家次、学校10次、小餐饮店5次、物流超市14次、企事业单位7次,开展街头宣传4次、入村入户消防安全检查及宣传8次。

    (四)秦民珍及其子女。秦民珍大儿子刘建平在福建打工,二儿子刘安平在贵州做生意,大女儿刘玉美远嫁山东,二女儿刘华群三女儿刘玉群出嫁武胜县,其子女在过年过节才会回家,很少在起火住宅内居住;秦民珍年纪较大,右脚有疾病,行动不便,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起火建筑修建已有20余年,家中电气线路年久失修,老化严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且秦民珍卧室堆放大量棉被衣物、生活用品等易燃物,增加了火灾负荷。

    六、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一)辖区监管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四川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广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调查核实,岳池县龙孔镇人民政府、龙孔镇白云村村民委员会、岳池县公安局坪滩派出所等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已依法依规履职到位,按照“尽职照单免责”相关规定,建议以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免于追究责任。

    (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秦民珍及其子女。大女儿刘玉美远嫁山东,二女儿刘华群三女儿刘玉群出嫁武胜县,不在起火房屋居住,虽有对秦民珍的同等监护责任,但鉴于其不在起火房屋内居住,且火灾发生时均不在现场,火灾后能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调查工作,建议免于追究责任。虽然大儿子刘建平二儿子刘安平对起火房屋安全条件有检查维修义务,但鉴于其很少在房屋内居住,且火灾发生时均不在现场,发生火灾后能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调查,建议免于追究责任。秦民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起火房屋卧室堆放了大量棉被衣物、生活用品等易燃物,增加了火灾负荷,未对长期居住房屋电气线路进行检查,致使电气线路漏电引燃可燃物起火成灾并造成1人死亡的后果,鉴于秦民珍已在火灾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按照《岳池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抓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化工作机制和分片责任包干制度,逐级压实各级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县级各行业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行业领域内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依法依规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和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二)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要高度重视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切实发挥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授权和委托执法。各片区消防服务指导中心要强化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督促和指导乡镇街道及村(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建完善属地管理、专群结合、群治群防、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管理网络。相关部门要结合乡村振兴、农网改造等工作,同步对村(居)民自建房电气线路、消防基础设施进行提质改造。要推动乡镇消防站、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一主两辅”应急队伍建设,建强片区中心消防站消防救援队伍和乡镇应急队、村应急分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动为65岁以上独居老人安装智能化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提高火灾早期预警防范水平。

    (三)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能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宣传“五要求,加强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督导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敲门行动,对村(居)民住宅和自建房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尤其要加强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针对性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常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