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预防学生溺水的若干条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预防学生溺水的若干条工作措施
根据中、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化解风险,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现就我县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提出以下措施。
一、全面完善防溺水监管体系
(一)完善教育监管体系。构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班级—学生(家庭)的教育提醒体系,提示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
(二)完善属地监管体系。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家庭”巡防、蹲守、劝阻、训诫体系,形成立体式学生溺水防护网。
(三)完善协同监管体系。县级相关部门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履行协同监管责任,确保监管全覆盖、无死角、无漏洞。
二、全面提升学生防溺水能力
(四)学校要扎实开展好“十个一”防溺水专题活动。每月一次专题教育、每日一次广播宣传、每日一次安全提醒、每校一块宣传阵地、每生一篇心得体会、每期一次知识测试、每人一张安全提示卡、每人一封防溺公开信、每期一次专题家长会、每期一次家访。
(五)学校要结合“八不一会”落实对学生安全警示教育。“八不”: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危险水域游泳或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嬉水,不准在洪水淹没区淌水行走,不准打捞洪水中的财物,不准盲目对落水人员施救,不准到电站、水库等泄洪通道下玩耍;“一会”:培养学生学会基本自护、自救方法。
(六)有条件的学校、家庭要组织学生参加游泳技能培训。
(七)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普及乘船安全常识、救生设备设施等使用方法,提高学生水上求生自救和应变处置能力。
三、全面织密学生安全防护网
(八)乡镇(街道)要组织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在容易发生和曾经发生过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配好救生杆、救生绳(圈)或竹竿、木板等适用的防溺水救护工具。组织村(社区)落实对河长、网格员、护林员、防汛员、巡河员、保洁员、村辅警等增加防学生溺水监管职能,定时排班,完善防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
(九)村(社区)负责组建防溺水巡守救援队伍,落实节假日重点时段“一日三巡查”;在村口、塘边、河边因地制宜设立盯守点,一旦发现私自戏水的学生立即进行劝阻。
(十)县经济信息化局要协调中国电信岳池分公司、中国移动岳池分公司、中国联通岳池分公司定期发送学生安全提示短信。
四、全面营造社会防溺水氛围
(十一)县融媒体中心要落实节假日期间循环播放防溺水知识音(视)频。
(十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制作防溺水宣传挂图并发放至所有中小学学生家里,加强节假日学生安全教育提醒。
(十三)学校要在家访中重点交流防溺水内容,推动家校共育。
(十四)村(社区)要组织由家长和学生参加的夜谈会、恳谈会,着重讲述防溺水相关知识;“村村通广播”要在节假日等重要时段滚动播放防溺水警示音频。
五、全面盯防突出防溺水重点
(十五)盯防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离异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对象。
(十六)盯防每日(特别是节假日)午后至傍晚的重点时段。
(十七)盯防容易发生和曾经发生过溺水事故的河湖、塘坝、水库、沟渠、溪流、鱼塘、水坑、蓄水池等重点水域。
六、全员参与推进防溺水工作
(十八)关工委要充分发动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五老人员”参加防溺水巡回宣讲。
(十九)民政部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并指导乡镇(街道)开展节假日学生家访,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
(二十)妇联组织要督促和指导家长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二十一)共青团组织、村(社区)干部、志愿者要以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组织开展防溺水自护教育。
(二十二)驻村干部、村(社区)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行结对联系学生,协助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七、严督严查推动责任落实
(二十三)凡学生私自下河塘库游泳的,由学校按规定执行教育惩戒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
(二十四)家长(监护人)要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做到常教育、多陪伴、知去向、有监管,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劝诫。
(二十五)对村(社区)干部履职不到位的,扣发相应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十六)乡镇(街道)、部门、学校等各级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