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池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岳府办发〔2021〕19号)的政策问答
日期:2023-07-11 16:01 来源:岳池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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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岳池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岳府办发〔202119号)的出台背景?

答:近年来,为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国务院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对推动消防工作发展、强化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但从全国火灾情况看,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还普遍存在。为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01710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专门就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及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作出了全面、系统、具体的规定。20191231日,省政府办公厅结合全省实际印发《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细化明确。20201124日,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全市实际印发《广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和《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川办发〔201971号)及《广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广安府办发〔20204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县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工作安排,由岳池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起草了《岳池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十七届县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85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于202195日起正式施行。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共731一章,总则。明确制定依据、目的意义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建立健全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统一规定政府领导责任的划分及具体内容。

第二,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主要规定了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包括全面负责、成立协调机构、规划编制、经费保障、考核督促、隐患整治、宣传教育、消防公益、队伍建设、智慧消防、消防安全网格化及其他等方面内容。

第三,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职责。一是规定了乡镇、街道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包括建立组织、资金保障、规划编制、群防群治、隐患整改、乡村消防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维保等方面内容。街道办事处参照部分履职。二是明确开发区、园区等设立的管理机构的消防工作职责按照同级别政府职责履行。

第四,政府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主要是明确部门消防安全共同职责和具体职责(分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职责、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职责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职责)。共同职责方面,明确了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履职原则及5项共同职责。具体职责方面,针对机构改革中有关部门的职能调整变化,进行了全面地梳理核实;针对各部门应当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进行了全面地具体明确;并且在《广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基础上,细化了县一级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为了回应和落实消防执法改革的有关要求,充分体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六章,责任落实、追究与容错。包括约谈、问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等制度措施,体现了本《办法》的重要特点,确保了《办法》能够顺利实施。

第七,附则。对其他事项作出解释。包括明确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标准、小场所的界定范围、《办法》的施行日期及解释机构等内容。其中,小场所的界定范围和《办法》的解释机构是在《广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新增设置。

问:《办法》所指的小场所,具体是指哪些场所?

答:是指除《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四川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界定标准》规定之外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小学校、幼儿园、诊所、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问:《办法》与省市办法有什么区别?

答:《办法》主体框架、内容与《广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基本保持一致,立足指导全县消防安全责任制贯彻落实。《办法》在《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广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对有关内容作出细化和完善,进一步体现了岳池县消防工作实际、火灾防控特点及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防范重点,突出了时代特征、岳池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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