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池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岳府办函〔2020〕62号)的政策问答
日期:2023-07-12 17:12 来源:岳池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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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岳府办函202062文件的适用范围

在岳池县范围内进行村镇供水与用水、相关监督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问:什么是村镇集中供水工程?

答:乡镇(不含县城地区)、村社、学校等地设计供水人口大于等于20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

问:供水工程管理权限是怎么划分的?

答:本县的供水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明晰产权,由所有者确定运行管理方式。本县的供水管理主体主要有4管理主体:县水务部门下属供水公司负责管理农村大部分区域,私营企业或社会团体负责管理承包范围内区域,村集体负责管理村级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农户负责管理自有机井、山泉水等分散式供水工程。

问:水费收入用途主要有哪些?

答:水费收入主要用于供水单位办公费、电费和消毒药剂、一般维修费用及管水人员薪酬等开支。

问:遇到供水问题应如何反映?

答:遇到管网破损、突发停水、水质变化、水源地污染等方面问题,可立即向当地村委、乡镇政府、供水单位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问:群众如何便捷申请安装自来水?

答:不清楚自己所处区域是哪个供水单位管理范围的,可以咨询村委(社区)供水单位电话,通过电话联系供水单位,约定自来水安装时间,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问:群众如何便捷缴纳水费?

答:群众应按时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供水单位为县水务部门下属供水公司(岳池水利水电开发实业公司)的可以微信公众号缴纳;供水单位为村集体、私营企业或社会团体的,需要联系对应供水管理人员进行缴费。

问:乡镇应该履行好哪些属地管理责任?

答:在供水工程建设过程中,乡镇应积极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用地协调工作;供水工程运行过程中,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爱护供水工程、并及时足额缴纳水费;加强对村集体管理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监督指导,保障工程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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