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规范性文件,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导向。
(1)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2)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1)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2)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3)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4)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5)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3.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紧扣重点任务,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在双拥创建上聚力。不断推动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机制,积极协调解决军地相关难点问题,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知识宣传教育专栏2个,在县城区设立双拥广场、双拥街等固定设施11处,双拥宣传工作全覆盖。2020年4月,岳池县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2020年8月,在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表彰会上,岳池县同时获得“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退役军人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为全省唯一。二是在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上发力。接收退役士兵343人、军转干部1人,办理户籍关系转接344人、办理预备役登记325人、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107人。“阳光安置”退役士兵54人、军转干部1人。6月29日和9月11日分别承办全市2020年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及“光荣返乡”专场招聘会,帮助退役军人就业630人次。协调县人武部及成渝地区用工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实现大学生士兵入伍先就业、服役能安心、退伍有保证。三是在整合红色资源上着力。将县烈士陵园、中和廖玉璧烈士陵园等7处革命教育基地和县军休家园列入修缮、提质计划,落实专项经费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县烈士陵园、中和廖玉璧烈士陵园等革命教育基地和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已全部修缮完成。四是在维护社会稳定上用力。做实信访矛盾化解,通过召开听证会、专题会的方式,减免了困难退役军人杨成的处罚金,化解了杨建文等退役军人的信访矛盾,解决了舒福林、黄秀清、张斌等退役军人的困难问题。2020年,共接待退役军人来信来访2035人次,办理来信来访32件、12345电话信访41件,全县未发生赴省进京和非法集访事件。
2.强化基础保障,治理能效全面提升。一是明思路抓落实。围绕县委“12345”工作思路,提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围绕一个目标、用好两个平台、筑牢三大基石、抓住四个重点”的“1234”工作思路,制定《岳池县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点》,扎实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建体系固根基。严格落实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要求,制定《岳池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方案》,协调县财政解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62万元,乡镇(街道)按3-5万元/个、村(社区)0.2万元/个的标准“以奖代补”方式解决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资金189.6万元,全县497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已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三是抓项目促服务。全县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1次、专题会议2次,专题研究优抚医院建设工作。先后4次组织人员到巴中、绵阳、成都等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学习优抚医院建设管理先进经验,加快推进岳池县优抚医院建设。
3.加大宣传引导,尊军崇军氛围浓厚。一是开展纪念烈士系列活动。深入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2020年岳池县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等活动,秉承先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今年以来,共组织机关干部、中小学生及社会群众开展纪念活动60场次,参与人数近万人。二是宣传弘扬正能量。1000余名退役军人参与疫情防控,全县退役军人为抗疫捐款31万元、蔬菜30万斤。全县评选见义勇为等“优秀退役军人”8名,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获得感。以顾县镇两会桥村支部书记游坚强回乡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事迹为题材,编创微视频《兵支书—游坚强》事迹宣传片,被学习强国等媒体广为转载。整理《志愿军特等功臣、一级战斗英雄柴云振英雄事迹》及《抗美援朝兄弟烈士邱大云、邱大华英雄事迹》,先后在央视等栏目宣传,彰显英雄功绩。三是举办抗美援朝主题展。制作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型宣传展板43块,先后展出12次,生动再现当年志愿军战士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英雄风采。为600名抗美援朝老兵颁发“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并制作《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纪念画册,营造尊崇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氛围。
4.坚守宗旨意识,政策落实保障有力。一是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结合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在“春节”开展送年画、发慰问短信等“五个一”活动,在“八一建军节”开展送连心卡、举办双拥知识竞赛、走访慰问等“十个一”系列活动,全覆盖走访慰问优抚对象60330人次,发放慰问金500余万元,帮助580名困难退役军人解决实际问题。大力开展“关爱功臣”“情系边海防”等活动,在“9·3抗战胜利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走访慰问维和官兵家属、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属30人次及抗战老兵18人次。二是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全面完成10583名重点优抚对象年度数据核查工作,清理归档优抚待遇审批档案8000件。发放抚恤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等各类资金11878.78万元。完成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申报2165人,办结率100%。三是用心用情精准服务。全力保障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年开展疗养活动2次,为每名军休干部提供年均2000元的专项活动经费,定期组织军休干部及遗属参加政治学习。将军休干部及遗属看病就医纳入统一管理,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岳池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岳池县烈士陵园服务中心和岳池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其中岳池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岳池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 岳池县烈士陵园服务中心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2438.5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37.82万元,下降4.1%。主要变动原因是优抚资金支付较2019年少(2019年包含以前年度补发款),且2019年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支付费用较多。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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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243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38.5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无占比;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无占比;事业收入0万元,无占比;经营收入0万元,无占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无占比;其他收入0万元,无占比。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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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243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32万元,占3.31%;项目支出12026.18万元,占96.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无占比;经营支出0万元,无占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无占比。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438.5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37.82万元,下降4.1%。主要变动原因是优抚资金支付较2019年少(2019年包含以前年度补发款),且2019年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支付费用较多。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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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38.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37.82万元,下降4.1%。主要变动原因是优抚资金支付较2019年少(2019年包含以前年度补发款),且2019年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支付费用较多。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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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38.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58.99万元,占96.95%;卫生健康支出354.84万元,占2.85%;住房保障支出24.67万元,占0.2%。(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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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438.51,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数为2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决算数为1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决算数为305.4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决算数为43.8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决算数为255.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决算数为2145.5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决算数为27.7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决算数为1304.1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决算数为54.1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决算数为6642.6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决算数为2.4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决算数为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决算数为719.5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决算数为10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卫生健康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4.67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2.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决算数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决算数为347.0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数为24.6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2.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8.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日常公用经费103.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占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占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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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成立于2019年3月,且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成立于2019年3月,且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05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3月成立,2020年较2019年开展工作项目较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3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蓬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交流费用1530元、信访维稳接待费12920元、陆军勤务学院野外拉练活动接待费255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48万元,比2019年增加34.48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3月成立,2020年较2019年人员及业务活动开展相对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开展烈士公祭活动、开展退役军人相关活动物品购置等方面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和双拥工作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项目资金的有效利用,我单位在双拥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4月,岳池县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2020年8月,在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表彰会上,岳池县同时获得“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退役军人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为全省唯一。烈士纪念设施实现规范化管理,通过维修改造,设施功能齐备,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我县的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场地和文化保障。根据自评,我单位2020年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87.2分。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对烈士纪念设施加强管理,维修提质,确保烈士纪念设施功能完善,为组织开展悼念和公祭革命英烈教育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以来,共组织机关干部、中小学生及社会群众开展纪念活动60场次,参与人数近万人。为我县搞好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公众满意度和上级主管部门满意度均达到了95%以上。评价得分95.2分。双拥工作项目方面,2020年,积极协调解决军地相关难点问题,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知识宣传教育专栏2个,在县城区设立双拥广场、双拥街等固定设施11处,双拥宣传工作全覆盖。2020年4月,岳池县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2020年8月,在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表彰会上,岳池县同时获得“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退役军人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为全省唯一。2020年,在规定时限要求范围内完成了目标任务。群众满意度、当地政府满意度、上级主管部门满意度、退役军人满意度都高于95%,评价得分100分。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双拥工作项目”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对全县共10处烈士纪念设施落实了专人值守管理,购置了3.71万元的树木、花草进行种植,种植面积达160平方米。对烈士陵园进行了水电 、监控安装,购置了防灭火器材等。将县烈士陵园进行了修缮、提质,将45块墓碑全面更换成大理石材质,陵园周围安装围栏100余米,维修费15.88万元。将齐福镇、鱼峰乡两处散葬烈士墓迁入县烈士陵园集中安葬。通过项目实施,确保烈士纪念设施功能完善,为组织开展悼念和公祭革命英烈教育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以来,共组织机关干部、中小学生及社会群众开展纪念活动60场次,参与人数近万人。为我县搞好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了场地保障。公众满意度和上级主管部门满意度均达到了95%以上。以上项目的开展,均在年初制定的目标时限内完成,且严格控制成本,没有超预算开支。
目前暂未发现问题。
(2)双拥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已完成双拥工作联系部门数73个,双拥资料收集覆盖率达100%,并在规定时限要求范围内完成了目标任务。群众满意度、当地政府满意度、上级主管部门满意度、退役军人满意度都高于95%。通过项目实施,有力保障和维护了广大军民的根本利益,增进了军民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
目前暂未发现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
预算单位 |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2 | 执行数: | 42 | |
其中-财政拨款: | 42 | 其中-财政拨款: | 42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1、保障烈士陵园、散葬烈士墓的管理规范化;2、功能设施齐全,达到上级要求标准;3、加强烈士陵园、散葬烈士墓维护及修缮,具备开展活动条件。 |
1、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2、功能设施齐全,新增围栏、扩大绿化面积、安装水电、监控器、灭火器等设备;3、设立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程,完成提质升级。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管理个数 | 43个 | 43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管理程度 | 烈士陵园新增绿植面积≥150平方米;烈士墓碑全面改造升级;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设施完备;为组织开展悼念活动提供场地保障。 | 烈士陵园新增绿植面积160平方米;烈士墓碑全面更换成大理石材质;落实1名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水电、监控安装,购置防灭火器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爱国主义、革命传统精神教育 | 保障我县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 组织机关干部、中小学生及社会群众开展纪念活动60场次,参与人数近万人。 |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公众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双拥工作 | ||||
预算单位 |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 | 执行数: | 2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 | 其中-财政拨款: | 2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协调解决军地相关难点问题;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双拥工作认知率,营造双拥工作氛围;对双拥广场、双拥街道设施加强维护管理。 | 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知识宣传教育专栏2个,对双拥广场、双拥街等固定设施11处进行定期管护。2020年4月,岳池县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2020年8月,在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表彰会上,岳池县同时获得“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退役军人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为全省唯一。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完成数量 | 双拥工作联系部门数 | ≥70个 | =70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完成质量 | 宣传氛围浓厚,退役军人政策保障到位。 | 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增添设施,营造双拥工作氛围。 | 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知识宣传教育专栏2个,在县城区设立双拥广场、双拥街等固定设施11处,双拥宣传工作全覆盖。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退役军人优待政策保障水平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退役军人满意度 | ≥95 | ≥95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双拥工作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双拥工作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风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军队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4.住房保障(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本单位有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以及烈士陵园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岳池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4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烈士陵园服务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岳池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为独立核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规范性文件。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远山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人员概况。
本单位有在编在职人员27人,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5人(不包含岳池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较去年新增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变动原因为调入行政编制1人,调入事业编制3人,公招事业编制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243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3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4.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16万元,资本性支出3.04万元。项目支出12026.17万元,包括退役军人优待抚恤类和退役安置类经费支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1243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70万元、公用支出100.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4.16万元、资本性支出3.04万元。项目支出12026.17万元,主要为退役军人优待抚恤类和退役安置类经费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单位绩效目标制定
根据要求,我单位2020年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一是完善县、乡、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二是确保烈士纪念设施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三是确保我县双拥工作高效开展,四是全力保障军休干部“两个待遇”落实,五是全面完成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工作,六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七是完成信访矛盾化解,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八是全力保障退役军人政策落实根据目标任务,制定了年度具体目标以及年度绩效指标。
2、目标实现
(1)完善县、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要求,制定《岳池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方案》,协调县财政解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62万元,乡镇(街道)按3-5万元/个、村(社区)0.2万元/个的标准“以奖代补”方式解决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资金189.6万元,全县497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已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
(2)确保烈士纪念设施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为组织开展悼念和公祭革命英烈教育活动提供保障,搞好我县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工作。将县烈士陵园、中和廖玉璧烈士陵园等7处革命教育基地和县军休家园列入修缮、提质计划,落实专项经费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县烈士陵园、中和廖玉璧烈士陵园等革命教育基地和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已全部修缮完成。深入开展岳池县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等活动,秉承先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今年以来,共组织机关干部、中小学生及社会群众开展纪念活动60场次,参与人数近万人。
(3)确保我县双拥工作高效开展,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垫定基础。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知识宣传教育专栏2个,在县城区设立双拥广场、双拥街等固定设施11处,双拥宣传工作全覆盖。2020年4月,岳池县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2020年8月,在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表彰会上,岳池县同时获得“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退役军人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为全省唯一。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加大宣传引导,尊军崇军氛围浓厚。一是开展纪念烈士系列活动。二是宣传弘扬正能量。1000余名退役军人参与疫情防控,全县退役军人为抗疫捐款31万元、蔬菜30万斤。全县评选见义勇为等“优秀退役军人”8名,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获得感。以顾县镇两会桥村支部书记游坚强回乡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事迹为题材,编创微视频《兵支书—游坚强》事迹宣传片,被学习强国等媒体广为转载。整理《志愿军特等功臣、一级战斗英雄柴云振英雄事迹》及《抗美援朝兄弟烈士邱大云、邱大华英雄事迹》,先后在央视等栏目宣传,彰显英雄功绩。三是举办抗美援朝主题展。制作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型宣传展板43块,先后展出12次,生动再现当年志愿军战士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英雄风采。为600名抗美援朝老兵颁发“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并制作《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纪念画册,营造尊崇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氛围。
(4)用心用情精准服务,全力保障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年开展疗养活动2次,组织军休干部体检1次,为每名军休干部提供年均2000元的专项活动经费,定期组织军休干部及遗属参加政治学习。将军休干部及遗属看病就医纳入统一管理,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5)全面完成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工作。全年共接收退役士兵343人、军转干部1人,办理户籍关系转接344人、办理预备役登记325人、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107人。“阳光安置”退役士兵54人、军转干部1人。6月29日和9月11日分别承办全市2020年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及“光荣返乡”专场招聘会,帮助退役军人就业630人次。协调县人武部及成渝地区用工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实现大学生士兵入伍先就业、服役能安心、退伍有保证。
(6)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参观红色基地。2020年6月13日,局机关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到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祭奠革命烈士活动,通过参观学习,为党员增强了党性修养,坚定了理想信念。
(7)在维护社会稳定上用力,做实信访矛盾化解。通过召开听证会、专题会的方式,减免了困难退役军人杨成的处罚金,化解了杨建文等退役军人的信访矛盾,解决了舒福林、黄秀清、张斌等退役军人的困难问题。2020年,共接待退役军人来信来访2035人次,办理来信来访32件、12345电话信访41件,全县未发生赴省进京和非法集访事件。
(8)坚守宗旨意识,政策落实保障有力。一是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结合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在“春节”开展送年画、发慰问短信等“五个一”活动,在“八一建军节”开展送连心卡、举办双拥知识竞赛、走访慰问等“十个一”系列活动,全覆盖走访慰问优抚对象60330人次,发放慰问金500余万元,帮助580名困难退役军人解决实际问题。大力开展“关爱功臣”“情系边海防”等活动,在“9·3抗战胜利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走访慰问维和官兵家属、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属30人次及抗战老兵18人次。二是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全面完成10583名重点优抚对象年度数据核查工作,清理归档优抚待遇审批档案8000件。发放抚恤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等各类资金11878.78万元。完成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申报2165人,办结率100%。
3、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我单位年初编制预算资金总额为384.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58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412.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15万元,资本性支出3.04万元。差异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数和决算数差异额32.95万元,差异率13%,原因是因单位2020年新调入职工三人,年末未及时追加人员经费,造成资金缺口,剩余资金不足缴纳职工险金费用,2020年末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未在当年缴清。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和决算数差异额5.88万元,差异率5%,差异原因是部分费用未及时结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年初预算数和决算数的差异为63.57,差异率为157%,原因是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未纳入年初预算。
4、支出控制
我单位2020年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编制的口径和标准,没有超预算支出的情况,单位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和支出数的偏差程度为5%。项目支出预算数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实际支出62万元,无偏差。
5、预算动态调整
我单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调整取消额和结余注销额均为零。
6、执行进度
我单位截止6月,预算序时进度达到80%,实际支出进度达到40%;截止9月,预算序时进度达到90%,实际支出进度达到67.5%;截止11月,预算序时进度达到90%,实际支出进度达到82.5%。
7、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我单位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
2020年,通过我单位接受的审计监督、财政检查,巡察结果反应,我单位未出现单位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二)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自评公开。
2020年我单位绩效自评随2020年决算一起在政府网站公开。
2.评价结果整改。
根据评价结果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及时整改。2020年从我单位开展的绩效自评结果来看,主要问题是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不够。2021年,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我单位已将中央、省级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做到应编尽编,全面纳入预算。
3.应用结果反馈。
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财政局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自评,我单位2020年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87.2分。
(二)存在问题。
从我单位自评结果来看,主要问题是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中、省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纳入年初预算,而反映在调整预算数之列,造成预算数和决算数差异过大。
(三)改进建议。
将财政资金全部纳入预算进行编制。
附件2
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烈士陵园服务中心为我单位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烈士陵园的保护管理和日常维护,研究拟定烈士陵园长期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革命英烈和烈士文物、史料的收集、整理及展览,负责陵园现有革命烈士骨灰保存、革命烈士文物档案建立与保管工作;承担我县爱国主义、革命传统精神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悼念和公祭革命英烈教育活动;负责革命英烈光辉事迹及相关革命历史文物的研究工作;负责社会各界人士缅怀凭吊、公祭革命英烈的宣传接待工作。因我县烈士纪念设施较为陈旧,设施简陋,为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申请该项目。2020年,我单位申报的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的管理费、维修改造费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38号)规定,把烈士纪念设施日常保护管理和维修改造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明确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
1.使用原则。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照审批的建设项目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不得挤占、挪用或变相改变资金使用性质。
2.审批程序。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由经办人员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合同规定,提出资金拨付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分管财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送局财务室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会计设置的项目科目,收入支出都设置了“烈士陵园维护费”项目科目进行核算。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规范。
(2)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
该项目资金用于修缮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活动方面。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原则: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侧重于维修与管理,费用占比80%,设备购置与活动开展费用占比2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20年该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对全县共10处烈士纪念设施落实专人值守管理。购置树木、花草进行种植,新增种植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设备购置。为顺利开展清明祭扫、烈士公祭活动以及上级安排的专项活动提供场地保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规范化管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处≥10处。
(2)烈士陵园新增绿植面积≥150平方米。
(3)烈士墓碑全面改造更换,提质升级。
(4)功能设施齐全,达到上级要求准。
(5)为我县开展清明祭扫、“9.30”烈士公祭活动及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提供场地保障。
(6)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020年6月前完成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立项及招标工作,2020年12月前全面完成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审计及验收。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2020年,对全县共10处烈士纪念设施落实了专人值守管理,清洁费、劳务费、服务费、通信费、交通费等管理费16.47万元。购置了3.71万元的树木、花草进行种植,种植面积达160平方米。对烈士陵园进行了水电 、监控安装,购置了防灭火器材等,设施设备费1.43万元。将县烈士陵园进行了修缮、提质,将45块墓碑全面更换成大理石材质,陵园周围安装围栏100余米,维修费15.88万元。将齐福镇、鱼峰乡两处散葬烈士墓迁入县烈士陵园集中安葬,迁葬费0.96万元。当年开展清明祭扫、烈士公祭活动以及上级安排的专项活动费用3.55万元。通过加强管理,维修提质,确保烈士纪念设施功能完善,为组织开展悼念和公祭革命英烈教育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以来,共组织机关干部、中小学生及社会群众开展纪念活动60场次,参与人数近万人。以上项目的开展,均在年初制定的目标时限内完成,且严格控制成本,没有超预算开支。通过分析评价,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认真开展前期工作
根据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建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各项准备工作。
2、有序开展绩效评价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局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部署会,对组织开展绩效考评明确了具体要求,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为组织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组织力量进行了逐一梳理,并进行了数据分析,采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是否评分法、满意值赋分法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自评报告分数为95.2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我单位2020年将该项目纳入了年初预算进行申报并取得了县政府批复,纳入县财政保障范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只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中央、省、市级未匹配资金,也没有其他渠道资金。
2.资金到位。
该项目申请县级资金42万元,截止2020年12月,该项目资金到位4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
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42万元,资金开支范围为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经费15.8万元,日常管理费16.47万元,绿植购置及租赁费3.71万元,设备购置1.43万元,维修费15.88万元,活动费3.55万元,其他管理费0.96万元。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明确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
1.使用原则。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照审批的建设项目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不得挤占、挪用或变相改变资金使用性质。
2.审批程序。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由经办人员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合同规定,提出资金拨付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分管财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送局财务室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会计设置的项目科目,收入支出都设置了“烈士陵园维护费”项目科目进行核算。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单位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我局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机关纪委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本局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督导、检查采购办履行职责;审议或审定本局政府采购工作议案。驻局纪检组负责人列席研究本局重大政府采购工作。
成立局采购办,组长由相关项目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机关纪委、经办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局采购办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1.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政府采购信息;
2.依法委托或自行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3.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4.负责对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工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我单位实施的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项目工程进行立项,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公司实施。工程完成后,组织了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审计和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申报、组织实施由岳池县烈士陵园服务中心负责,采购流程根据《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执行。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实施的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方,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公示,项目完成后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完成审计。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需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局机关纪委负责对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进行审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规范化管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10处。
(2)烈士陵园新增绿植面积160平方米。
(3)烈士墓碑全面更新为大理石材质。
(4)县烈士陵园新建了护栏、进行了水电和监控器安装、购置了灭火器等设备。
(5)为我县开展清明祭扫、“9.30”烈士公祭活动及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提供场地保障。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该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我县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得分95.2分。
(二)存在的问题。
资金分配结构欠优化。
(三)相关建议。
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的特殊性,资金分配可侧重于日常管理方面。
附件3
双拥工作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双拥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国防强大,事关政权建设、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和谐、人民福祉,是党和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协调发展不可或缺的特殊组成部分。它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于保障党、国家和军队完成神圣使命,维护广大军民的根本利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20年,我单位申报的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管理的劳务费、办公费用,共计20万元。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双拥模范城创建命名管理办法暨考评标准》规定,支持部队建设改革、走访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工作经费及双拥办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满足双拥工作需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明确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
1.使用原则。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照审批的建设项目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不得挤占、挪用或变相改变资金使用性质。
2.审批程序。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由经办人员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合同规定,提出资金拨付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分管财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送局财务室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会计设置的项目科目,收入支出都设置了“双拥工作经费”项目科目进行核算。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规范。
(2)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
该项目资金用于媒体宣传、双拥广场、双拥街道维护管理、开展国防教育、为保障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政策落实联系部门产生的工作经费等方面。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原则: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侧重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费用占比57%,媒体、广告宣传费用占比38%、邮电费占比5%。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20年该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完成双拥工作联系部门数70个以上,双拥资料收集覆盖率达100%。群众满意度、退役军人满意度高于95%。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关心支持军队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数量指标
双拥工作联系部门数≥70个
2.质量指标
双拥资料收集覆盖率≥95%
3.时效指标
本年双拥工作目标任务时限为 2020年12月31日之前。
4.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20万元。
5.效益指标
影响国防、军队建设保障力量;退役军人政治、思想动态;爱国主义、革命传统精神教育。
6.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95%
退役军人满意度≥95%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在2020年6月前,完成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开设国防和双拥知识宣传教育专栏。在2020年12月,完成双拥资料全面收集和档案管理规范化。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2020年,该项目申报资金主要用于双拥工作的宣传、固定设施维护管理等方面,通过分析评价,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认真开展前期工作
根据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建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各项准备工作。
2、有序开展绩效评价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局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部署会,对组织开展绩效考评明确了具体要求,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为组织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组织力量进行了逐一梳理,并进行了数据分析,采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是否评分法、满意值赋分法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自评报告分数为100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我单位2020年将该项目纳入了年初预算进行申报并取得了县政府批复,纳入县财政保障范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只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中央、省、市级未匹配资金,也没有其他渠道资金。
2.资金到位。
该项目申请县级资金2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该项目资金到位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
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0万元,资金开支范围为广告制作费、资料印制费、档案管理费等7.55万元,通讯费0.96万元,其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1.49万元。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明确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
1.使用原则。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照审批的建设项目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不得挤占、挪用或变相改变资金使用性质。
2.审批程序。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由经办人员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合同规定,提出资金拨付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分管财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送局财务室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会计设置的项目科目,收入支出都设置了“烈士陵园维护费”项目科目进行核算。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单位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我局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机关纪委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本局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督导、检查采购办履行职责;审议或审定本局政府采购工作议案。驻局纪检组负责人列席研究本局重大政府采购工作。
成立局采购办,组长由相关项目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机关纪委、经办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局采购办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1.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政府采购信息;
2.依法委托或自行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3.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4.负责对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工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我单位申报的双拥工作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申报、组织实施由局办公室负责,采购流程根据《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需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局机关纪委负责对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进行审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双拥工作联系部门73个。
(2)2020年6月前,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开设国防和双拥知识宣传教育专栏2个。
(3)2020年12月前,双拥资料收集覆盖率达100%。
(4)成本控制在20万元内。
(5)群众满意度、退役军人满意度均达到95%及以上。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该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20年4月,岳池县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2020年8月,在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表彰会上,岳池县同时获得“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退役军人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为全省唯一。
为支持军队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障党、国家和军队完成神圣使命,维护广大军民的根本利益,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暂无。
(三)相关建议。
暂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