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水利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指导生活、生产经营和重要流域、区域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重要流域、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村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国家、省、市和县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拟定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法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制定县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计划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水资源评价工作,负责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小型以上水库蓄水、调洪和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和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工作机制,负责全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本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和工程验收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负责拟订并落实重大水利工程在县域内的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参与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作考核,负责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农田水利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11.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技术及信息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利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工作,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4.承担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地方增加的相关职责。
15.承担行业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16.负责水务领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17.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
1.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回龙寺水库工程建设,明年完成花园支渠建设;5月底前完成2021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建设;争取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明年开工建设。夯实防汛减灾根基。8月底前,建成长滩寺河白塔段防洪治理工程、酉溪镇酉溪河防洪治理工程、西溪河苟角镇高寺段防洪治理工程、渠江岳池县罗渡段(二期)防洪治理工程。加强病险水库整治。完成老牛湾等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66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3月底前完成大高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80%的建设任务。补齐农村饮水安全短板。打造苟角农村供水高标准示范基地,启动空港安全饮水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实施裕民场镇供水工程管网改造项目,维修养护农村集中供水工程30处。
2.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强化河湖长制,深化“用双脚丈量河流”行动,启动水库、渠道、堤防工程划界工作,开展河湖公园试点建设,纵深推进“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
3.加强水旱灾害防御。严格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加强水情雨情监测预报;强化全县2江10河70水库196处危险区及两江沿岸重点场镇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水利示范创建工作。高标准打造省级乡村水务试点县,全面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质量,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大力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二、机构人员情况
岳池县水务局机关所辖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为1个独立核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11个,均为事业单位,其中有5个水库管理所,6个水利技术推广站。2021年底局机关实有在职人数70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3人;离退休人员4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岳池县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64.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90万元。2022年收支总预算8354.95万元,较2021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2969.39万元,主要原因是后扶移民并入水务局,导致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岳池县水务局2022年收入总计8354.95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64.9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9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岳池县水务局2022年支出预算835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1.5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9.77%;项目支出6703.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0.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岳池县水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354.95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64.95万元,较2021年增加287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后扶移民并入县水务局。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64.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79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36.64万元,农林水支出552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岳池县水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764.95万元,较2021年增加2870.12万元,增长了99.15%,主要原因是后扶移民并入县水务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06%;卫生和健康支出3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64%,农林水支出552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5.78%,住房保障支出8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9.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9.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5.3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80.8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务员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13.4万元,主要用于全民水库及西溪河长效保洁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827.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机关事业人员及下属单位的人员经费以及下属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岳池县长滩寺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87.91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岳池县水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51.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2.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岳池县水务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2万元,比2021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减少0.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主要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机关及水政监察(事业单位)的水政执法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岳池县水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590万元,主要用于移民补助、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岳池县水务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354.95万元,较2021年增加2870.12万元,增长55.14%。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岳池县水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岳池县水务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岳池县水务局整体支出共8354.95万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岳池县水务局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13.4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拨款259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财政工作正常开展的项目支出,包括财政政策研究、债券编审相关工作经费,财政业务系统相关软件硬件运行维护费用等。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局机关绩效评价机构聘请外部绩效评价中介服务机构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局机关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监督检查专项业务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XXX单位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岳池县水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报表
岳池县水务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