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政策和办法。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完善城镇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计划,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审核、审批;宏观调控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和办法;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统一管理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实施工作;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招聘工作。
7.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落实全县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10.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及档案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各镇、社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成功争取一项政策。申报并获省政府批准在我县设立“岳池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贡献奖”表彰奖励项目,可表彰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了激励全县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重要抓手。
2.有效推进两项改革。一是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是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推进社保窗口经办服务机制改革。按照“放管服”改革的统一要求,精简窗口办事流程,推行“综合柜员制”实施五险统征,企业参保缴费已全面实行五险统征的一窗式办理模式,完成社保基金征集50120万元,实现了企业人社业务一站式办理,得到企业广泛认可。实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成标准化县级平台2000余平方米,乡镇平台43个,村(社区)平台869个,为人社业务经办下延到乡镇、村、社区提供了良好的硬件基础,增加了下延经办项目。建成“社银一体化”服务点4个,借助银行网点延伸社保服务,增加社保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已实现社保卡一站式办理,以“网点”跑腿代替群众跑腿,有力推进了经办业务的协同发展。
3.加强三项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将党建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做到重要工作、决策、经费支出等集体研究决定。完善支部班子,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2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将教育、风险防范、问题查处有机结合,增强了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补充公务员5名、事业人员3名,推荐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2名,通过竞争上岗选任中层干部8名。坚持会前学法学纪和干部日常培训,强化日常考核督查,用活载体促进干部职工创先争优,干部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工作执行力得到增强。三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政风行风督查问责机制,通报暗访中发现问题的股室、单位、乡镇5个(次),查处工作效能不高的人和事,2人被扣廉政绩效分,对苗头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
4.抓实四项服务与保障。一是抓实人力资源服务。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新考录公务员52名(含定向),新考聘事业人员755名,安置退役士官36名、军队转业干部4人;向县外选(考)调机关事业人员23名、为各机关事业单位选聘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实行政府购买服务47人。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级人力资源市场,引导企业入驻人力资源市场开展招聘活动,为企业、农业专合组织召开招聘会12场,为民营企业输送员工0.27万人,解决县内企业招工难问题,县内企业未出现用工荒。二是抓实就业创业服务。健全完善就业创业服务相关制度办法,先后出台贫困人口创业补贴办法、改革技能培训补贴申报办法、调整就业扶持资金拨付办法等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落实,不仅提升了就业创业服务水平,也从制度上防范资金风险强化资金管理。用好用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稳就业促创业。向上争取就业专项资金3058万元,较去年增加1211万元;全年新增就业968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678人,失业登记率保持在3.53%;建成大学生创业示范园3个,其中巩固提升示范园1个,新增省级、市级创业示范园各1个,培育大学生创业24人,返乡农民工创业37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2113人,劳务品牌培训575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培训156人;为就业困难人员拨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72.799万元,发放创业贷款1070万元,发放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24万元。全面开展就业扶贫工作,抓就业促脱贫。分工种免费开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装加工、家政服务等实用技能培训,把培训班办到乡镇、村(社区),让扶贫对象就近就地接受培训,掌握一定就业技能,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品牌培训、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共1101人次;大力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和企业扶贫岗位,助推扶贫对象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累计安置贫困劳动力25256人次,拨付补贴757.68万元。三是抓实劳动维权服务。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全力推进农民工维权,建立建筑施工项目民工工资专户,实行总承包企业打卡直发民工工资,出台工程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纳入全县各机关单位及乡镇的综合目标考核项目,压实相关单位责任,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作为,为劳动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日常监督检查60余户次,立案查处劳动保障监察违法案件16件,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126余万元;受理并办结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65件(其中调解39件),涉案金额420余万元;办理劳动者工伤认定67件;代理劳动能力鉴定报名95人,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四是抓实社会保险服务。加大了扩面征缴力度,全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面达99.62万余人,保险覆盖率、参保缴费人数、基金征缴等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阶段性地降低了社会保险费率,落实了企业社保减负政策。强化基金监管,不断完善内控制度,防止管理漏洞,健全监管机制,防止基金流失,加强警示教育,增强风险意识,多措并举做好社保基金支付风险防控。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人社局收入合计1008.5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了22.74万元,下降了2.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度结余了13.85万元。
2018年度人社局支出合计1022.3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增加了4.96万元,增加了0.4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数的增加导致工资福利及相关社会保险等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00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8.52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02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7万元,占75.1%;项目支出254.67万元,占24.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人社局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08.5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了22.74万元,下降了2.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度结余了13.85万元。
2018年度人社局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22.3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增加了4.96万元,增加了0.4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数的增加导致工资福利及相关社会保险等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2.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4.96万元,增加了0.4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数的增加导致工资福利及相关社会保险等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2.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23万元,占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4.23万元,占79.6%;医疗卫生支出61.05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34.86万元,占3.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22.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112.23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67.83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2.34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支出决算数为100.18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89.3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65.5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3.58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20.6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84.7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36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7.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3.53万元、津贴补贴131.87万元、奖金8.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74万元、生活补助26.21万元、奖励金0.17万元、住房公积金34.8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3万元。
公用经费194.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99万元、印刷费5.71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5.43万元、邮电费8.68万元、物业管理费1.53万元、差旅费18.43万元、维修(护)费5.25万元、会议费0.17万元、培训费0.62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工会经费10.05万元、其他交通费21.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3.5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基本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县政协委派进驻县人社局民主监督小组人员用餐费用600元;(2)接待省住建厅巡视员莅临广安督查工作用餐费用922元;(3)接待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赴岳协商相关合作事宜人员用餐费用710元;(4)接待省厅莅临岳池检查防控社会保险支付风险工作人员用餐费用1000元;(5)接待市局莅岳指导信访工作人员用餐费用460元;(6)接待市局园区企业用工现状调研人员用餐费用460元;(7)接待市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专题调研组赴岳调研人员用餐费用480元;(8)接待广元市人社局莅岳开展法制人社建设暨“七五”普法和“放管服”改革交叉评查工作人员用餐费用1200元;(9)接待广安市及各区县莅岳观摩庭审人员用餐费用2282元;(10)接待市治欠保支办莅临岳池检查人员用餐费用48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积极开展了干部人事培训,劳动保障监察,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工作,打造了丰富的人力资源,激发了人事人才活力,强化了人社维权责任,促进了劳资关系和谐,做好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确保零进京零赴省,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积极配合省市要求,完善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信息平台,做好了管理服务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35.33万元,执行数为235.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2018年度军转安置工作和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平稳实施,认真做好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日常管理资料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和资金跟踪监督管理,推进项目正常实施。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34万元,执行数为19.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干部人事培训,劳动保障监察,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农民工服务,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并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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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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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35.33 |
执行数: |
235.33 |
|
其中-财政拨款: |
235.33 |
其中-财政拨款: |
235.33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1.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2.确保2018年度军转安置工作平稳实施。3.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
1.做好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2.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3.积极配合省市要求,完善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信息平台,做好了管理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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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理的企业军转干部人数 |
大于等于220人 |
管理企业军转干部220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理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数 |
大于等于34人 |
管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34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2018年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人数 |
大于等于4人 |
2018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人数4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时发放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 |
大于等于1900000元 |
2018年发放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1900180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时缴纳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 |
大于等于240000元 |
2018年缴纳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246925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时缴纳企业军转干部社保 |
大于等于200000元 |
2018年缴纳企业军转干部社保206165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企业军转干部的收入水平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军转干部保持基本稳定 |
军转干部保持基本稳定 |
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企业军转干部满意度 |
大于等于9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生活满意度 |
大于等于9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对安置去向满意度
|
大于等于90%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预算单位 |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9.34 |
执行数: |
19.34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34 |
其中-财政拨款: |
19.34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1.做好干部人事培训工作,激发人事人才活力。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促进劳资关系和谐。3.加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力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4.加强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全网通办。 |
1.圆满完成了三支一扶人员及事业人员的培训520余人次。2.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20户以上,查处劳动监察结案率达90%以上。3.实现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全网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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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干部人事培训 |
大于等于500人次 |
完成三支一扶人员及事业人员的培训520余人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监察用人单位用工情况 |
大于等于200户 |
完成监察用人单位220户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职业技能鉴定人数 |
大于等于2500人 |
完成职业技能鉴定2600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 |
大于等于90%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9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促进经济发展 |
促进经济发展 |
促进了经济发展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实现社会稳定 |
实现社会稳定 |
保障了农民工权益,调解了劳动人事争议,实现了社会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 |
大于等于90% |
100%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项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池县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41万元,比2017年减少了3.79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2017年支出全民参保费用42.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耗材及设备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岳池县人社局无公有车辆,公务用车已于2016年8月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使用管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综合业务管理: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劳动保障监察: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信息化建设: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岳池县人社局下属财务独立核算事业单位5个(均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政策和办法。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完善城镇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计划,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审核、审批;宏观调控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和办法;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统一管理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实施工作;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招聘工作。
7.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落实全县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办法;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10.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及档案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各镇、社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8年我局行政编制31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编制18人。2018年末单位实有在编行政人员27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人员18人,退休人员33人,遗嘱补助人员3人,劳务派遣人员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008.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8.52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支出总额为1022.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73.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4.41万元,项目支出254.6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2018年年初编制预算收入为573.65万元,年初编制预算支出为573.65万元。预算追加434.87万元(含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等经费)。调整后收入预算为1008.52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1022.37万元。年末决算收入为1008.52万元,决算支出为1022.3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省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的报送工作,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节能降耗、“三公”经费预算。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管理系统,并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及时更新资产管理系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工作职能修订了《岳池县人社局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财政部门通知按时公开预算、决算以及绩效信息。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
(二)存在问题
内控意识不足,内控制度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
立足实际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重视对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提高其监管能力,加大监管力度,保障内部控制顺利进行。
2018年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本次评价对象为岳池县财政局下达岳池县人社局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项目资金合计254.67万元,其中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235.3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19.34万元。评价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
本次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客观公正的核查财政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评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
本次评价的依据是中央、省、县有关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等。
本次评价采用单位自评的方式对项目基础财务数据资料、辅证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综合分析,岳池县人社局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良好。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项目是为了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确保2018年度军转安置工作平稳实施。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是为了做好干部人事培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加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力度,加强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等工作。
2.项目管理
岳池县人社局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项目计划资金254.67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其中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安排资金235.33万元,使用235.3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排资金19.34万元,使用19.3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3.项目绩效
从项目完成指标看,2018年管理企业军转干部220人,管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34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4人,发放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1900180元,缴纳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246925元,缴纳企业军转干部社保206165元,完成三支一扶人员及事业人员的培训520余人次,完成监察用人单位220户,完成职业技能鉴定2600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95%以上,实现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全网通办;从效益指标看,促进了经济发展,实现了社会稳定;从满意度指标看,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各项绩效目标均完成良好。
三、存在主要问题
1.项目日常管理资料有待进一步加强。单位应对实施的项目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制定项目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将项目合同书、项目申报、审核、日常管理资料等装订成册。
2.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应当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支出预算,设立专账核算。
四、相关措施建议
1.健全绩效指标考核体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对定性目标要尽量细化规范化,对不能量化的指标,在设定时需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但又要避免过于笼统或过于繁琐;对量化指标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增长机制,既要符合科学发展规律,又要适度加压。
2.加强项目和资金跟踪监督管理,推进项目正常建设。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建议加强和完善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规范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按批复的计划和规定的范围使用。
3.加强并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加强原始凭证审核,规范财务管理。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