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岳池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局预算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业务经办管理的组织实施,全县统筹基金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基金征收、基金安全风险管理和审计稽核,基金的调度和使用、缺口结算、统筹基金及职业年金基金的管理等职责,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核定、调整、支付和管理等。

(二)主要工作

一是负责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政策的组织落实,制定相关经办规程和工作规范,具体进行经办工作的实施;二是承担全县1.5万余职工职业年金的集中受托管理和个人账户管理,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情况实行监督,保证职业年金资产的安全,开展职业年金具体经办管理;三是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参保登记、工资申报、缴费基数核定、基金及职业年金征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接续、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和查询、待遇(含职业年金)核定和发放、审计稽核、风险防控等工作;四是根据国家、省市县规定承办全县离退(职)休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算、核定、调整、支付和制订全县统筹基金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基金征收、基金安全风险离退(职)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确保退休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五是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以及政策解释等工作,六是保障全县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日常维护和数据对接等任务,方便广大参保单位和干部职工。

二、部门概况

岳池县机保属于参公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共有在职职工21人(参公人员18人,劳务派遣3人),退休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预算数变化

岳池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局2021年预算数为281.79万元,2020年预算数为:178.99万元,较2020年增加了102.8万元。

(二)预算数变化项目

1.工资福利支出:2021年预算工资福利支出为215万元,2020年预算工资福利支出为116.26万元,增加了98.74万元,因2021年新增5名职工;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21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81万元,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6.2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6.59万元,因为在职职工增加了5名;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1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数为15.77万元,2020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数为11.98万元,较2020年增加了3.79万元;

4.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为8.21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为14.53万元。较2020年减少了6.32万元,因2021年未将绩效纳入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项目申报。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机保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1.79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9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5名在编职工。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79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机保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1.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2.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7万元,主要包括10名遗属的生活补助。

项目支出8.21万元,主要包括机保改革工作经费、生存状况调查、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费、绩效奖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4万元。比2020年增加0.3万元,同比增加26.32%,是因为2021年新增5名职工,预算增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采购情况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8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0.75万元,增长了123.01%。主要原因是新增5名职工,公用经费增加,运行经费增加。

十、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机保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2021年机保局预算公开表

      2.2021年度机保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2021年度机保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1

      4.2021年度机保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