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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岳池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姜辉

职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广安市岳池县九龙街道九龙大街27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65222971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住房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措施、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城镇危险房屋管理、既有房屋使用安全工作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装配式建筑和散装水泥的应用发展。指导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和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雨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和管理工作。

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公园城市建设。

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减排。

负责城乡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行业协会、学会工作。指导行业系统信访工作督查督办信访案件。

十二指导全县行业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业系统“放管服”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服务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