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日期:2026-04-23 11:19 来源: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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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小长假将至,群众聚餐、外出旅游、家庭采购活动增多,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岳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下。

一、消费者请注意:科学消费,筑牢自我防护防线

(一)外出就餐,优选安全商家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良好、客流量适中的餐饮单位,避免前往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资质的路边流动摊贩、露天烧烤摊点就餐,不随意采摘、食用野外不明种类的野菜,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野生菌类、小龙虾等食材,谨防误食有毒有害食材或食用变质食物引发肠胃不适。聚餐时倡导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按需点餐、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

(二)居家饮食,严把采购储存关

家庭采购食品时,要到正规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检验合格证明等,不购买“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食品、过期食品、感官异常食品采购的生鲜肉类、蛋类、水产品要与其他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材分开处理避免交叉污染烹饪食品时要烧熟煮透。需特别注意的是,当前正值小龙虾消费旺季,虽然小龙虾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以及脂肪,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但龙虾的头部易积聚病原菌和寄生虫、肠道易聚集重金属、虾黄作为性腺易遭到污染,不宜过量食用。如需食用,应通过正规的集贸市场和商家进行购买,要选择鲜活、外壳完整无异味的,避免购买死虾、变质虾;食用前,最好将小龙虾放在清水中养2436小时,适时增加烹饪时间确保烧熟煮透,以杀死小龙虾体内的细菌和寄生虫。

(三)网络订餐,警惕安全隐患

网络订餐时,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查看商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菜品评价、配送范围等信息,避免订购超范围经营、距离过远的餐品。收到餐品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餐品是否变质、温度是否达标,若发现餐品异常,及时拒收并联系商家处理,不食用来源不明、包装破损、感官异常的外卖餐品。

(四)特殊人群,注重饮食适配

老年人、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等特殊人群,饮食要清淡、易消化,避免食用辛辣、生冷、油腻、刺激性强的食品,不暴饮暴食,不饮用未经煮沸的生水和过期、变质的饮品。尤其注意不大量食用小龙虾、生冷野菜,避免引发肠胃疾病。外出游玩时,随身携带必要的常用药品,若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及时就医,并保留好消费凭证、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请注意:依法经营,履行主体责任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1.严格把控食材采购关,建立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不使用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来源不明的食材,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采购和使用野生菌类、有毒有害食材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2.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严格执行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的操作要求,食品烹饪、加工要烧熟煮透,餐具、饮具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经营场所和后厨卫生整洁;

3.网络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守网络订餐相关规定,规范菜品打包、配送流程,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确保餐品配送过程中不被污染,配送温度符合要求

三、应急处置: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消费者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时就医,并第一时间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同时保留好可疑食品、消费凭证、呕吐物等相关证据,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祝愿广大市民朋友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的五一假期!

岳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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