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日期:2021-12-06 09:16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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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业〔2018〕35号)精神,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搬运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业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其他机械共15大类38小类104个品目(附件1),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补贴范围将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对外公告。

(二)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对象、标准及数量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测算办法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执行。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我县补贴标准以《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为准,并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对外公告。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由县农业部门第一时间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封闭,并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我省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且已购置的产品并已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可按原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视情况优化调整该产品补贴额。

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按照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补贴数量。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对购机者机械作业生产需求测算、近年购机情况和机具补贴额等,确定补贴机具的数量。年度内,同一农民享受补贴购置产品的最高数量为10台(套),补贴资金总额上限为15万元;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购置产品的最高数量为30台(套),补贴资金总额上限为50万元。

四、资金分配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每年补贴资金以省农业农村厅分配的资金为准。上年若有结转资金,下年可继续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由县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当年补贴资金不足时,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先到先补、用完为止。当年未能补贴的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县财政局要增加资金投入,按规定落实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五、操作流程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乡镇兑付、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

(一)政策公告。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网站、公告、宣传手册等载体,将当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办理程序、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工作机构、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相关要求等在实施区域内进行发布。

(二)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根据当年补贴范围持有效证件自主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企业全价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购机者购机后,产销企业应及时为购机者出据正规购机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购机发票上须全额开据,并注明购机者姓名、地址、购机日期、生产企业、机具名称、机具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单价、数量、实际销售总价等信息。

(三)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凭购机发票原件和本人有效证件分别到本辖区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办理《XX年度岳池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报表》(附件2),自主向所在辖区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因体制改革有变动,按新规定执行)。购机者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对购机者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后,对符合补贴资格的购机者和机具的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并打印《四川省XX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录入单位和购机者各1份,由购机者在该表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同时,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导出购机者购机明细表,准确填入购机者联系电话、“一卡通”存折银行账户、账号并保存,便于补贴机具核实、资金结算使用。信息的录入坚持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购机后须到县农机监理站办理牌证手续,否则不予受理。

购机者补贴资金申请需提供资料:购机者二代居民身份证、购机正式发票、“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和《XX年岳池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报表》。若属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且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在我县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XX年岳池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报表》;若购机者户籍所在地不在我县却在我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还需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证明;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还须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补贴额与建设规模相关项目,采取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继续实行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四)补贴资金兑付

1、补贴资金申请公示。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在受理购机者补贴资金申请后,将相关信息整理汇总,形成《XX年度XX乡镇XX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农户公示名单》(附件3)报送乡镇人民政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乡镇、村信息公开专栏对本辖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农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并照相存档备查;县农业农村局形成《XX年度岳池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农户公示名单》(附件4)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进行公示。

2、补贴机具核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以及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负责对本辖区的补贴机具进行逐台逐户核查;县农业农村局对单机补贴额3000元以下每个型号的补贴机具按1-5台数量进行抽查,对单机补贴额3000元及以上补贴机具的按100%的比例进行复查。单机补贴额3000元及以上的补贴机具,核查(复查)人员、购机者和补贴机具要做好人机合影,存档备查。在核查过程中做到“见人、见机、见票”,核查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如实填写《XX年度岳池县第XX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附件5),经核查(复查)人员和购机者签字确认,并《XX年度岳池县第XX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上加盖购机者所在乡镇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公章。机具核查坚持“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核查完成后,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将核查情况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补贴资金结算与兑付。实行“常态受理、分批结算”的方式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各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将每批次公示无异议和经核查真实无误补贴机具的申请资料及《XX年岳池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报送县农业局审查。农业局对审查通过的购机者补贴申请资金分乡镇汇总后,编制《岳池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岳池县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及《岳池县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报送县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局提出的拨款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30日内予以结算,并直接将购机补贴资金拨到购机者所在乡镇财政所农村改革支农补助资金户。乡镇财政所根据县农业局提供的每批次补贴机具资金结算明细表(由县农业局通过党政网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20日内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打入购机者“一卡通”账户上;属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由县财政局直接将购机补贴资金拨入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六、部门职责

(一)县农业局职责。农业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确定补贴对象的合规性;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督和违规行为查处;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督促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整改;开展补贴实施情况调查和总结等。

(二)县财政局职责。县财政局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会同县农业局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按照实施方案的承诺期限及时拨付补贴资金、督促乡镇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时限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等;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行为。涉及资金的处理决定由财政局会同农业局共同作出。

(三)乡镇职责。按照实施案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做好本乡镇购机者信息公示及机具的核查工作,并对机具核查真实性负责;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时限及时兑付补贴资金,不得截留、挪用、挤占;按时做好补贴资料的收集和上报。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农业局、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规范过程管理,加强信息公开。要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附件7),集体研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日常事务工作。县农业局、县财政局要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大事项须提交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各乡镇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力度,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http://202.61.89.161:13096/YueChiXian)公开补贴实施方案、制度建设、补贴额一览表、申请购机者的信息、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附件6)和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及时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现全程透明操作,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电话:0826-5271569)。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和《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1083号)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处失信违规主体。农机产销企业因违规被暂停或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

严格规范补贴实施主体,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县农业局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县财政局要积极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和结算兑付、补贴对象、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

各乡镇(含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于11月15日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总结报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财政局汇总后报送市农业局、财政局。

附件:

1、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XX年度岳池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报表

3、XX年度XX乡镇XX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农户公示名单

4、XX年度岳池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农户公示名单

5、XX年度岳池县第XX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

6、XX年度岳池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7、岳池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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