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时间 |
频次上限 |
岳池县公安局 |
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日常检查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生产、使用企业 |
每季度1次 |
对同一检查对象年度不超过6次 |
岳池县公安局 |
对网吧、电竞酒店等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进行日常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 |
辖区内网吧、电竞酒店等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 |
每季度1次以上 |
对同一检查对象年度不超过12次 |
岳池县公安局 |
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日常(专项)检查 |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涉易制爆、剧毒企业 |
每月 |
对同一检查对象年度不超过5次 |
岳池县公安局 |
对娱乐场所日常(专项)检查 |
根据《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娱乐场所 |
每月 |
随机检查 |
岳池县公安局 |
对旅馆业经营场所日常(专项)检查 |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旅馆业 |
每月 |
随机检查 |
岳池县公安局 |
对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日常(专项)检查 |
根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废旧金属收购业 |
每月 |
随机检查 |
岳池县公安局 |
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日常(专项)检查 |
根据《寄递渠道治安检查工作规定》第三条 |
寄递物流 |
每月 |
随机检查 |
岳池县公安局 |
对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专项)检查 |
根据《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
金融机构 |
不定期 |
随机检查 |
岳池县公安局 |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日常(专项)检查 |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六条 |
保安行业 |
不定期 |
随机检查 |
岳池县公安局 |
对管辖范围内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单位日常(专项)检查 |
根据《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金融押运单位 |
不定期 |
随机检查 |
岳池县公安局 |
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日常(专项)检查 |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二条、第三条 |
重点内保单位 |
不定期 |
随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