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池县城区建设路至大西街实行道路单向通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11-17 11:33 来源:岳池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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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岳池县城区建设路至大西街实行道路单向通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17

岳池县城区建设路至大西街实行道路

单向通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缓解县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畅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建设路至大西街路段实行单向通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综合管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牵头、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的工作机制,采取完善交通设施、治理交通堵点、提升市民安全意识、加强驾驶人员管理等措施,全面优化县城区道路微循环交通组织工作,努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全力确保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伟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罗诚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县委群工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电视台、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九龙镇、岳池银泰投资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区道路单向通行交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由熊虎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交警大队唐刚、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唐章云、县城管局汤恒为成员,负责统筹道路单向通行日常具体工作。

三、单向通行规则
(一)单行路段:建设路迪信通路口→大东街→上南街→西街口(中南街与大西街红绿灯处)。
(二)通行规则:需进入大东街、上南街的机动车(公交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车辆除外)只能由建设路迪信通路口、东门外东外街进入,西街口、北外街驶出。单向通行路段右侧所有小街巷路口禁止直行、左转,左侧所有小街巷路口禁止直行、右转。所有在单行路段行驶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标志标线通行,否则将受到交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三)禁行车辆:货车(含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电动三(四)轮车。
(四)禁行时间:全天。
四、单向通行实施时间
2018年12月10日起。
五、工作措施
(一)完善基础设施。
1.加强交通设施建设。一是川东医院路口→新华书店路口→西街口,新华书店路口→迪信通路口→园田阁路口→阶梯书屋路口安装人行隔离栏。二是单行路段安装各类交通标志牌(单向通行、禁左、禁右、禁直、禁止通行等)。三是单行路段安装闯禁行电子抓拍系统、机动车违停电子抓拍系统,对违反通行规定、乱停放的车辆进行抓拍处罚。四是取消大西街、东外街、环城东路、岳中校路段、园田路上段机动车停车位,提高通行率。(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岳池银泰投资公司)
2.加强限行区域周边环境治理。一是对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和影响公交车停靠的树木进行修剪。二是对单向通行路段人行道上的路沿石进行降坡处理,以满足非机动车停放。三是对环城西路黑化,并规范设置标志标牌,待农家旅游环线工程完工后,在上南街与北外街路口、大西街与环城西路等路段设立“进出北城乡方向车辆路段”指路标志,引导车辆从外环路进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二)加强秩序整治。
1.科学调配路面勤务采取提前上岗、延迟下班等方式,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同时,集中警力和装备,持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交通秩序。(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城管局)
2.对环城东路、园田路、环城西路、岳中校路段、北外街、建设巷占道经营的商家进行整治,做到坐商归店、流商归市,确保车辆通行畅通。对现有的《岳池县城区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推动城市道路日常监管及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3.加大单向通行路段及周边路段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及其他车辆非法运营整治,规范交通秩序。(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
(三)加强安全宣传。
1.利用电视、城区LED屏、短信平台、印发宣传资料等载体,组织社会志愿者、驾校学员在县城区重点十字路口对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广泛宣传单向通行通告,提高知晓率,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电视台、县公安局)
2.加强宣传报道,做好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正面宣传工作,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管理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电视台、县公安局)
(四)强化保障措施。
1.解决新增购买社会服务人员福利及待遇,相关标准参照县公安局现有辅警执行。(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2.解决单行道设置标志标牌、电子警察、隔离设施和购买警用装备及警用摩托车所需经费。(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3.指导编制人才派遣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招聘辅警。(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五)做好信访维稳。
1.做好因设置单行道工作引发的信访问题处置工作,协助做好信访材料的处理和回复。发出维稳指令,指导督促相关群体所属部门、乡镇做好信访稳控工作。
2.依法及时处置阻碍人行隔离栏安装或暴力抗法,聚集闹事等突发事件,并对故意损毁、私自拆除隔离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县委群工局、县公安局、九龙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单向通行设置是为有效缓解县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畅通的大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立即安排部署,全力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紧密配合,正确处理部分职能交叉问题,严禁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在单行道设置、实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有关领导汇报。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督导检查贯穿于整个工作,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跟进督导。各相关单位领导干部要亲自开展检查,掌握工作进展,主动研究谋划改进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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