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佑勋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刘拥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责任和其他“一岗双责”责任。协助黄佑勋同志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分工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行政区域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及控制、水生态环境监管、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河(湖)长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保护补偿、乡村振兴等工作,协助黄佑勋同志负责岳池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水生态环境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王启程 副局长: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责任和其他“一岗双责”责任。协助黄佑勋同志分管内部审计工作,分工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规与标准、排污许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放管服”改革、总量替代、自然生态保护、环境保护综合督察、生态环境业务目标考核、环境统计、环境规划、污染源普查、清洁生产、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生态环境监督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金华 党组成员、监测站站长: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责任和其他“一岗双责”责任。分工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等工作,主持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分管工会。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 凯 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责任和其他“一岗双责”责任。分工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及控制、环境执法、信访维稳、网络舆情、环境应急等工作。主持岳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分管大气环境股、岳池县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何拯宇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责任和其他“一岗双责”责任。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规章制度、宣传、信息化建设、基层减负、政府采购、保密安全、规划财务、后勤保障、干部人事、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项目管理、土壤环境管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等工作,全面主持机关党委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股、项目办、机关纪委、土壤生态环境股(固体废物管理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