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池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岳府发〔2008〕42号)文件的保障范围?
答:岳池县城区九龙街道、朝阳街道各社区。
问:《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池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岳府发〔2008〕42号)文件的保障对象?
答:岳池县城区(九龙街道办各社区、朝阳街道办各社区)中、低收入且住房困难家庭。
问:申请公租房(廉租房)的条件是哪些?
答:一是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收入线应不低于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二是申请及家庭成员应均持有三年以上县城区城镇居民户口(新迁出、迁入的人口需在新的地址上住满3年以上),家庭成员指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簿上非直系亲属成员不计入家庭成员内。申请人的父母、配偶及未婚子女是农村户口但长期在岳池县城区居住的,可计入家庭成员,但需提供公安部门在县城区居住2年以上的居住证;三是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以下,家庭成员有农村户口的,应将该成员的农村住房面积计算在内。截止申请日之前三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因重大疾病变更了房产的除外,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满70岁的申请人住房面积与子女合并计算;四是单身申请人(未婚、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上(截止申请之日),申请人已离婚的,离婚时间应在三年以上(截止申请之日)。
问:公租房(廉租房)如何申请?
答:本人到所属社区申请或通过“蜀安居”平台(网址:http://zfbz.scjs.net.cn:8080/shengting/#/user/login)申请。
问:审核流程?
答:社区受理、初审——街道办复审——住建局审核——社区、街道、住建局公示。
问:公租房(廉租房)保障方式?
答: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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