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岳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结合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覆盖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守牢安全底线,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有效防范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决定,成立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袁兴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杨 林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蒲锦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岳池经开区、县农家文化旅游园区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蒲锦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在县安委会领导下,组建1个综合督导组(附件1)和21个专项督导组(附件2),各乡镇(街道)、园区也要成立督导组,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四、重点内容
(一)消防安全方面。各乡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火灾形势研判,严格落实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等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覆盖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摸排火灾多发和不放心、不托底的区域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九小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以及仓储物流和工业园区做到全覆盖检查,推动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号。经常性开展自建房、老旧小区、“城中村”等薄弱地区消防安全巡查,物业企业落实服务区域公共消防设施维护和每日巡查责任,组织开展“三清三关”,坚决遏制居住场所亡人火灾。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结合各时段火灾特点,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重点人群分批分类进行培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园区。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园区推动落实,不再列出〕
(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常态化推进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清排发生多人伤亡事故路段、国省道交安设施、农村公路路侧护栏安全隐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桥梁、隧道、长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易积雪结冰等重点路段隐患全覆盖排查,分步骤、分轻重缓急“清单式”治理;短期不能彻底整改的,加强安全警示,必要时安排专门力量值守管控。定期开展客货运输安全风险研判,重点加强货运装载源头企业、高风险客货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等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运输企业精准开展营运线路风险辨识。加强夜间、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持续加大“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三)水上交通安全方面。要加强水运企业、码头渡口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客渡船、旅游船、涉砂船舶、渔业船舶、餐饮娱乐船、漂流船艇筏、自用船舶等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监控视频系统运行情况,广泛开展应对恶劣天气的安全警示教育,坚决执行“六不发航”规定,严格落实警戒水位减载、客渡船签单发航、汛情传递、水利水电工程蓄放水预警等汛期水上安全制度,严厉打击超载、冒险航行、非客船违法载客等行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等部门)
(四)建筑施工安全方面。聚焦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严查现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教育培训、持证及到岗履职情况。坚决落实防高坠、防坍塌、防物体打击等措施,“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消险除患,每月至少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两轮次全覆盖检查。强化施工现场防风、防滑、防火管理,严禁大雨大风天气强行组织室外施工作业。严格混凝土浇筑、模板拆除等关键工序施工安全管理。严查建设单位要求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强行组织施工行为,严查施工单位违章指挥、强行施工等行为,坚决实施查处,杜绝“三违”行为。(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五)燃气安全方面。紧盯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出租屋、餐饮店等重点场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安检,严密排查燃气热水器使用不合规、使用不合格软管及灶具、软管超长且开三通等隐患。严查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台账,对入户安检弄虚作假的行为必须予以严肃处理。规范建设工程管理,严厉打击第三方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方面。推进化工园区“十有”建设。全面核查“三同时”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设施设计施工,DCS、SIS、GDS是否与设计一致,设备、工艺调整是否进行风险辨识和依法变更。紧盯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防控,开展一次全覆盖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监测预警设施、联锁装置适用状态检查。紧盯特殊作业、检维修、开停车等重点环节,强化防冻防凝防泄漏等防控措施,全覆盖抽查一次风险研判承诺公告准确性和特殊作业合规性。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严厉打击“三超一改”、生产储存超标违禁产品、寄递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中国邮政岳池分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七)工贸安全方面。对粉尘涉爆、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存在有毒有害或燃爆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等类重点企业,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确定检查企业,明确检查部门和责任人。聚焦动火、外委外包、检维修、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用电安全、吊装、高处作业等事故高发领域,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事故高发领域重点管控清单,建立“一企一档”,做到精准化、规范化监管。(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八)校园安全方面。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每月开展校园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每次至少检查2所以上校园安全工作情况,对重点风险学校(院)、培训机构必须全覆盖检查,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在学校放假、开学前各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重点整治校园设施设备、校车、实验室、消防、燃气等重大隐患,并督促学校常态化开展防溺水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学校应将校园安全管理要求周知相关岗位人员,针对存在的隐患及时研判调度,周密制定防范措施,并将主要安全管理要求、存在隐患和防范措施、安全工作联系人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举报电话等公布在显著位置,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九)文化和旅游安全方面。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文化和旅游安全风险隐患全覆盖检查,重点整治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娱乐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KTV、电子游艺厅、剧本娱乐场所)等风险隐患,突出抓好消防、燃气、森林防灭火、冬季旅游、旅游包车等领域监督检查,加强景区游览游乐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检修维护,坚决防范化解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宗局、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
(十)自建房安全方面。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检查,针对排查发现存在隐患的房屋,坚持立查立改,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坚决落实“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要求,加快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整治,及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兜住房屋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
(十一)电力安全方面。加强电力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把项目规划、评估论证、核准、开工建设、验收等各环节安全关。加强对水电站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体系、检修运维安全管理、防汛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检查,聚焦运行时间较长的“小、旧、散、弱、乱”水电站以及运行中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检查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治理情况等。(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十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方面。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检、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加强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大型文娱、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局等部门)
(十三)城市地下管线方面。要从地下管线规划建设、日常维护、道路开挖监管、违法建设查处等各个方面着手,全面排查城市地下管线安全风险,整治安全隐患。要组织各管线权属单位加快老旧管线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消灭危险源,提升城市排涝能力。要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合理安排城市地下管线和城市道路的建设时序,对施工掘路总量进行控制,杜绝“马路拉链”现象。要督促各管线权属单位加强地下管网巡查养护,建立住建、城管、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协作机制,发挥数字城管快速反应优势,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城市地下管网安全。(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等部门)
(十四)危险废物安全方面。要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安全监管,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全面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筛查,严厉查处超期未检、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设备定期检验率,确保应检尽检。聚焦工贸、燃气行业和旅游景区景点、公共聚集场所等特种设备,以电梯、游乐设施为重点开展超期未检排查整治,以起重机械“双限位”装置和快开门压力容器联锁保护装置为重点开展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大力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压力容器超设计使用年限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和变更使用登记,巩固提升“黑气瓶”专项整治成果,提高公用燃气管道检验覆盖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十六)特殊作业排查整治方面。各乡镇(街道)、园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岳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岳安委〔2024〕28号)要求,全面推广使用“蜀安焊”小程序,从严加强动火、有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检维修、劳务外包外租等10方面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坚决督促施工作业单位按照特殊作业规定流程,制定作业方案、预案,进行风险研判,做好作业风险告知,加强员工培训,做好事故处置准备等工作。要深入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章立制形成工作常态,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十七)其他方面。其他行业企业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主动担当担责,确保不留安全监管死角和盲区。(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相关部门要深刻汲取石垭镇“4·15”与九龙街道“4·9”事故教训,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狠抓工作落实;督促各类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确保工作实效。
(二)严守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园区、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搞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园区、相关部门要把专项行动纳入重点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县安办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协同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安排的重点工作,细化督查内容,制定督查清单,常态化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专项督导检查。县安办要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目标绩效办、县政府督查室对未按时报送或报送隐患不认真、不细致、不突出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四)做好应急准备。各乡镇(街道)、园区、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畅通信息。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备足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对各种突发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组织力量妥善处置,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五)强化信息报送。县级综合督导组、各专项督导组与各乡镇(街道)、园区成立的督导组,要按照“3天一循环,7天一汇总”的工作要求严格开展督导,分别于每周二、周五12:00前将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附件3)报县安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做到安全管控到位,问题隐患动态清零。
联系人:杨果林
联系电话:0826-5235260
电子邮箱:3447544101@qq.com
附件:1.综合督导组分组安排
2.专项督导组分组安排
3.问题隐患清单
附件1
综合督导组分组安排
组 长:莫军华 县安办专职副主任
联络员:瞿 放 县安办综合监督组组长13408267777
成 员:李银川 县安办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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