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加强近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及隐患排查
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月6日,广安区花桥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系非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人;4月15日,岳池县石垭镇金桂建材有限公司门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4月17日,广安区中桥街道云玺华府在建工地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针对近期事故频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系列指示批示,要求从严开展督导检查,严查严管严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压实责任,加强隐患排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从事故中查找管理、监管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风险管控,堵塞监管漏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安全监管,强化源头治理,严管严控重大安全风险,要根据广安市安委会印发《关于推动企业常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条硬措施”的通知》(广市安委〔2024〕12号)要求,督促企业从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二、分类监管整治,确保闭环销号
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做到安全管控到位;县级各行业专项督导组要对前期督导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回头查”,严防反弹回潮。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以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时间安排
县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21个专项督导组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对应成立的督导组,从4月18日—5月10日,每日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要将企业常态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条硬措施”作为督导检查重要内容,持续推动企业抓实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警示、危险特殊作业管控等各项措施落实。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按相关规定处置,对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乡镇(街道)、园区和部门,将直接扣减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绩效分值。在此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县安委会将对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县级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级各专项督导组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每日将督导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和各督导组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等相关情况于每日17:00前报送县安办,县安办将每日交办督办发现的问题隐患,坚决确保问题隐患整治到位,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联系人:杨果林
联系电话:15378437335,523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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