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专栏

岳池县水务局关于岳池县苟角镇熊家沟上游河道整治监测平台至猴子山段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

  • 2023-05-08
  • 来源:岳池县水务局
  • 浏览量:
  • 【字体:
  • 分享到:

四川琰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查〈苟角镇熊家沟上游河道整治监测平台至猴子山段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的请示》和《苟角镇熊家沟上游河道整治监测平台至猴子山段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我局于2023年4月3日组织专家在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报告》审查会,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汇报,并进行了充分讨论,对《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经专家组再次审阅后,提出了《〈苟角镇熊家沟上游河道整治监测平台至猴子山段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审查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地理位置

项目名称:苟角镇熊家沟上游河道整治监测平台至猴子山段项目

项目地点:广安市岳池县苟角镇境内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通过适量的工程措施,改善河道状态,整治清理水源污染底泥,改善工程流域生态环境及人居环境,提高流域内涵养水源的能力。

(二)建设规模、特性及防洪标准

苟角镇熊家河上游河道整治监测平台至猴子山段项目综合治理河段总长1.60km,工程河段上游起于回龙庙河面坊院子处(坐标:X=361133.7114,Y=3388579.4793),下游止于熊家沟河火烧碑处(坐标:X=360336.3134,Y=3389035.1345)。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护岸及生态护坡3222.276m(其中左岸1591.945m,右岸1630.331m);清理污染底泥长度1.60km;沿河两岸修建滨水步道2.47km。

评价河段位于西溪河左岸一级支流熊家沟河段,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工程区位于岳池县苟角镇,工程河段主要保护对象为耕地,确定工程河段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根据设计资料,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及生态护坡、河道清淤以及沿河两岸修建滨水步道。该工程系Ⅴ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规定,确定护岸及生态护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滨水步道为岸顶人行步道,参照河道防洪标准确定为10年一遇。

二、审查意见

(一)《报告》编制基本符合《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要求。

(二)水文:原则同意《报告》中采取的水文计算方法,基本同意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三)壅水计算:原则同意壅水分析计算采用的方法,其成果可供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使用。

(四)冲刷与淤积:原则同意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采用的方法与分析计算成果,成果原则可供防洪评价使用。

(五)河势影响:原则同意河势影响分析计算成果与结论,成果可供河势影响评价使用。

(六)原则同意《报告》对项目建设与有关规划、标准、管理的关系与影响分析。

(七)原则同意《报告》项目建设对河段行洪影响的分析及影响较小的结论。

(八)基本同意对河道泄洪的影响分析及影响较小的结论。

(九)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对河势影响的分析及影响较小的结论。

(十)基本同意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涉河工程设施的影响分析。

(十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防洪抢险的影响分析。

(十二)基本同意对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评价的影响分析。

(十三)原则同意对第三合法水事权益人的影响分析。

(十四)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工程建设落实《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总体可满足工程河段行洪与河势稳定的要求。

三、建议

项目业主单位应根据《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及要求实施和管理。一是请有关各方高度重视《报告》中的工程防护措施及建议,采纳专家组提出的补充采用防治与补救措施,并认真对待;二是应按相关要求办理建设涉及其他分析评价等相关事项;三是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服从防汛机构的统一指挥,加强河道保护工作应符合防洪要求;四是对于机械、工作架、物资堆放,不能影响防洪通道的正常通车,并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不能对汛期的防洪抢险车辆、物资及人员的正常通行造成影响;五是加强对工程区周围进行冲刷观察,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工程区临河岸坡做好防冲刷防护;六是建设单位应主动配合河道主管机关对施工的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附件:《苟角镇熊家沟上游河道整治监测平台至猴子山段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审查意见


岳池县水务局

2023年5月8日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