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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水务局关于《岳池县坪滩镇越江河综合整治项目(一期)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

  • 2021-10-20
  • 来源: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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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组织编制的《岳池县坪滩镇越江河综合整治项目(一期)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完善,现已基本满足涉河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的相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岳池县坪滩镇越江河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位于广安市岳池县坪滩镇境内,工程距离岳池县城30km左右。项目区位于酉溪河下游,岳池县坪滩镇越江河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低坑村段左右岸生态护岸共计修建2600m(顺河长度1300m)。

岳池县坪滩镇越江河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低坑村段位于越江河瀑布下游,起点位于高坑村支沟沟口(越江河瀑布下游约1km)处,终点位于越江河低坑村在建石河堰。沿线护岸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以镇脚+斜坡为主;另一种为衡重式挡土墙结合自嵌式生态挡墙护岸。挡土墙采用C25衡重式挡墙,高2m,挡墙顶部高程略低于常水位229.5m,挡墙平均基础埋深1m主要涉河工程统计表详见下表。

岳池县坪滩镇越江河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主要涉河工程统计表

序号

所处位置

建筑物类型

规模(m)

低坑村段

坪滩镇低坑村大瀑布景区

河道护岸

2600m(顺河长度1300m

岳池县坪滩镇越江河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生态护岸工程工程规模为5等工程,工程属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拟建生态护岸工程未设防洪任务和防洪标准,其生态护岸基础防冲深度参考堤防5等工程,按10年一遇洪水冲刷设计。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工程河道防洪治理情况,岳池县坪滩镇越江河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所在河段两岸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二、意见

(一)河道演变 基本同意《报告》对评价河段河道历史演变、近期演变的分析及对河道演变趋势的预测。

(二)行洪论证与计算1.水文:原则同意工程河段设计洪水采用推理公式法,嘉陵江设计洪水采用水文比拟法,《报告》计算的控制断面各频率洪水成果可作为评价依据。2.壅水计算:原则同意采用水力学法计算工程河段控制断面的水位流量关系,水面线计算方法基本正确,成果可供防洪评价使用。3.冲刷与淤积:原则同意冲刷计算采用的方法,成果可供防洪评价使用。4.河势影响:原则同意河势影响分析方法,成果可供河势影响评价使用。

(三)防洪综合评价 1.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对防洪、采砂、岸线等水利规划的影响分析及影响较小的结论2.原则同意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分析及相适应的结论。3.基本同意对河道行洪的影响分析及影响较小的结论。4.基本同意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及有影响的结论。5.基本同意对其它水利工程设施的影响分析及影响较小的结论。6.基本同意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及影响较小的结论。7.基本同意对第三合法水事权益人的影响分析及有影响的结论。

 ()防治与补救措施 原则同意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

(五)结论与建议 本工程建设在采取相应防治与补救措施条件下可行;基本同意建议意见。

三、建议

建设单位应根据《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及要求进行实施和管理。一是工程建设落实《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二是工程建设进一步采取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加强工程自身的防洪达标性和结构安全性,做好工程上下游河道河势平稳衔接;三是对工程河道开挖段和岸坡冲刷段应加固防护;四是施工后及时清除施工围堰、废渣和疏浚河道等防治与补救措施。五是对于机械、工作架、物资堆放,不能影响防洪通道的正常通车,并作好相关的防护措施;六是工程在运行期间,应服从当地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加强与防洪指挥部门的水情信息沟通,以确保防洪安全。七是建设单位应主动配合河道主管机关的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附件:岳池县坪滩镇越江河综合整治项目(一期)行洪论证报告审查意见

 

                                                                      岳池县水务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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