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岳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岳池经开区经九路南段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岳经管委函〔2024〕227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岳池经开区经九路南段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
二、项目统一代码:2401-511621-04-01-532397
三、项目业主:四川岳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道路长500米、宽度14米,并配套雨污管网、人行道、电力管廊、绿化、路灯等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23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资金。
六、建设地点:岳池县朝阳街道胡家岩村、柏树山村。
七、项目工期:12个月。
八、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接此复函后,抓紧落实建设条件,推进项目实施。
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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