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岳池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本年度岳池经开区小型站点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247天,其中38天优、154天良,50天轻度污染,5天中度污染,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和O3的均值分别为5微克/立方米、7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41微克/立方米、0.37毫克/立方米和109微克/立方米。各测点污染物浓度详见表1。
表1 2024年岳池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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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 |
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一氧化碳年均浓度(毫克/立方米) |
臭氧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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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站 |
5 |
7 |
52 |
41 |
0.37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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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城市环境空气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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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本年度岳池经开区地表水监测断面有效监测天数252天,pH、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水温、溶解氧、电导率、浊度年均值数据分别为8.01(无量纲)、0.27mg/L、0.191mg/L、9.53mg/L、23.7℃、7.59mg/L、771.15s/m、17.55(NTU),水环境质量状况、主要污染指标见表2。
表2 2024年岳池县水质评价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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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面名称 |
所在地 |
断面类别 |
规定类别 |
本年度类别 |
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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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园区水质监测站 |
岳池县 |
/ |
Ⅲ |
IV |
高锰酸盐指数/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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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地表水环境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 2.本次评价指标为:pH、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水温、溶解氧、电导率、浊度。 3.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指标为断面污染指标,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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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岳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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