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广安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广安市乡村振兴局《转发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生态环境、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行政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标准,对辖区内2022年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县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资8527.72万元,其中“千村示范”工程使用816万元,农村“厕所革命”使用2450.72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使用5261万元,不断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打造幸福美丽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为九龙街道姜山寺村,苟角镇大梨树村、曾拱桥村,坪滩镇越江社区、仁和寨村,酉溪镇狮子山村,龙孔镇黑塘村,镇裕镇酢坊村,西板镇河堰口村,石垭镇三块碑村,乔家镇韩婆岭村,新场镇黄桷树村,伏龙镇白杨湾村,中和镇天全村14个行政村。14个行政村每个村60%以上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岳池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4.1%。14个行政村农村黑臭水体、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其他环境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治保护。2022年农村环境整治任务自评得100分。
二、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情况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岳池县1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主要采取“资源化利用为主、自建设施或纳管为辅”的工艺措施,14个行政村中资源化利用11个、自建污水处理设施1个、纳管2个。运维管理方面,资源化利用的采取农户自行管理,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纳管的以乡镇或村委会管理为主。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促使14个行政村、1万余户、3.3余万人的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污水横流的局面得到有效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削减,农村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涉及的渠江、嘉陵江流域监测断面水质保持稳定,达到国省市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要求,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改善。该项自查合计得25分。
(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经核实,我县2022年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14个行政村中不涉及黑臭水体,无此方面的整治任务。该项自查合计得20分。
(三)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我县2022年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14个行政村中涉及2个县级水源地(嘉陵江丁家石盘、全民水库水源地),2个乡镇水源地(马家沟水库中和渠江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2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嘉陵江丁家石盘、全民水库水源地)。多次对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大排查。在库区及主要支流沿线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染等问题,打捞水面垃圾。在沿线集中实施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场镇污水管网整治和污水溢流治理等工程项目,整治管网3.85公里、污水溢流口33个,有效消除雨污管网错接乱接混接、破损跑冒滴漏等现象。极大地保障2022年饮用水源地达到优良水质,达到省市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该项自查合计得15分。
(四)其他环境问题整治。我县建立健全垃圾治理机制,实行垃圾“户集、村收、镇转、县处”的模式。垃圾设施覆盖率达95%以上,农村垃圾有效处理率达91%以上。所有村垃圾收集设施全覆盖,由乡镇(街道)自行将垃圾转运至普安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39%,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配套率达100%。14个行政村畜禽养殖养殖户均采用的人工干清粪处理工艺,干湿分离利用,一般采用沼液储存池发酵后还田利用,干粪堆码发酵后用于配套周边农户种植消纳利用,无粪污直排情况发生。2022年14个行政村在垃圾、畜禽养殖等方面已是保持常态化管理,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该项自查合计得10分。
(五)设施运行长效机制。我县2022年完成的1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核查暂未发现设施运行不正常现象,设施正常运行率≥85%;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运维方面,我县结合相关工作实际,印发了《岳池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岳池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我县各乡镇(街道)政府是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了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保障污水治理设施的日常运维经费。2022年14个行政村均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村级河长开展嘉陵江、渠江流域的日常巡查工作,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2次,并定期对河流开展河湖日常清漂、保洁等。该项自查合计得20分。
(六)村民满意度。14个行政村在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整治、农业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开展了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居民基本了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并比较支持此项工作。同时,将相关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行、黑臭水体整治等内容通过公告栏、网络等方式向村民公示。在14个村随机抽取了10户村民进行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满意度调查访问,满意度均在90%以上。该项自查合计得10分。
三、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自查得分情况
根据成效评估6个任务17条评估标准要求,对标对表,逐项自评。我县14个行政村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其他环境问题整治、设施运行长效机制、村民满意度等方面均完成相关考评任务,2022年我县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自评合计得分为100分,综合评级为优秀。
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财政局
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岳池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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