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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磨溪39井试前(二次完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 2024-06-18
  • 来源: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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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

话:0826-5279756

址: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综合枢纽站10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磨溪39井试前(二次完井)工程

岳池县龙孔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岳池县龙孔镇雪山寺村4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前工程与修井工程。修前工程包括修建井场、道路、清洁化操作平台、应急池、燃烧池及临时房屋、设备基础、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修井工程包括修井设备的安装、修井作业、完井测试,以及完井后污染物治理和无害化处理等。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废弃物收集、转运过程的管理,避免二次污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实。

 

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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