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漆再菊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江志胜现有房屋位于岳池县酉溪镇文广路41号1栋4单元4-2号,土地证编号为:岳国用(2014)字第04433号,房产证编号为:岳池县房权证岳字第00089468号,由漆再菊继承。如有异议,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岳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将由登记机关予以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岳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2日
根据申请人漆再菊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江志胜现有房屋位于岳池县酉溪镇文广路41号1栋4单元4-2号,土地证编号为:岳国用(2014)字第04433号,房产证编号为:岳池县房权证岳字第00089468号,由漆再菊继承。如有异议,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岳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将由登记机关予以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岳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