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唐子轩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唐越现有房屋位于岳池县朝阳街道龙湖西路下段59号8栋1-11-4号,不动产权证编号为:川(2023)岳池县不动产权第0034401号,由唐子轩继承。如有异议,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岳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将由登记机关予以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岳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根据申请人唐子轩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唐越现有房屋位于岳池县朝阳街道龙湖西路下段59号8栋1-11-4号,不动产权证编号为:川(2023)岳池县不动产权第0034401号,由唐子轩继承。如有异议,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岳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将由登记机关予以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岳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9日